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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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九条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激励广大企业和科研人员大胆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意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当年研发费用总额的5%给予补贴。在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方面,对首次入选省高企百强名单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科创“新物种”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方面,将聚焦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意见》激励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公司)等,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科技小院、省级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全面布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意见》还对加强平台绩效管理、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实行“一事一议”等方面制定激励办法。下一步,天门将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政策落实,以政策杠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打造“一城五中心”、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科技支撑力量。来源天门发布
4月24日 天门市教育局公布了《天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全文如下一 招生办法(一)分解下达招生计划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市招生考试院和各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严格遵照执行。落实好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解到初中学校的工作,将天门中学计划生招生计划100%分解到初中学校。分解办法按“中考考生数、初中教育质量”两项内容综合考量,分配权重为4︰6。(二)考生网上查询成绩中考成绩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zjd.hubzs.com.cn)上予以公布,考生可网上查询。(三)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天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分数线,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四)网上填报志愿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统一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严格按照中考报名、志愿填报、网上录取程序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学校要指导考生充分了解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收费标准,根据自身家庭实际,合理选择志愿慎重填报,一旦录取,不可变更。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应填满6个不同的志愿,不能仅填单个志愿或者多个重复的志愿。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通知书收件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初中学校打印志愿填报表,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存档备查。(五)录取原则与程序1.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录取依据。2.按计划网上录取。严格按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录取。3.按志愿分批次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提前批次:天门中学、实验高中保送生。按有关规定提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中考并办理录取手续。第一批次:天门中学计划生、实验高中“英才班”、华泰中学“英才班”。天门中学计划生按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分配名额录取。全市录取资格分数线在录取过程中产生。初中学校名额如未录满,在资格分数线下20分内依次替补。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各批次录取参照执行)。实验高中“英才班”、华泰中学“英才班”按考生志愿顺序、中考成绩分数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第二批次:天门中学“国际班”。按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取后,考生应按时到天门中学缴费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结果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第三批次:艺体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招生考试院,按各学校艺体生招生项目、计划,结合中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考生应按时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结果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生招生。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生。招生学校为实验高中、竟陵高中、陆羽高中、岳口高中、育贤学校(民办)、华泰中学(民办)、江汉学校(民办)、外国语学校(民办)、楚华高中(民办)等高中学校,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填报6个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征集志愿:掉档考生,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志愿计划,按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录取。第五批次:中职生。招生学校为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天门市行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天门育才技工学校(民办)等学校。考生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各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不含外省生源)完成后,应将录取数据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数据规范要求上传“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对未经“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录取信息的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注册中职学籍。(六)录取结果查询考生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七)寄发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考试院和高中学校加盖公章、寄发考生。(八)回乡就读1.在天门市外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考生,申请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要求如下: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所在市(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由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批次)证明;具备完善的初中学籍,并由所在县级教育局出具全国学籍网上的初中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持证明材料和户口簿联系我市高中学校,学校同意接收后,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将考生材料和学校接收证交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市招生考试院在相应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内录取。2.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外市户籍考生,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回乡就读的,可由基础教育科出具初中学籍表、市招生考试院出具中考成绩证明材料。(九)加分政策归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中考总分加5分;革命烈士、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总分加15分。特殊岗位和有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10-15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分值最高一项加分。二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天门职业学院、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负责人和招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招生,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二)规范招生宣传。按照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由市招生考试院印发宣传册、统一组织宣传。各初中学校遵照宣传口径,在考生和家长中开展宣传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宣传单(册),不得到生源学校进行单方面宣传,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性、夸大性宣传,不得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宣传。(三)指导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按照安排的时间,组织考生认真阅读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信息,正确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得误导、干预、代填甚至篡改考生志愿。要及时通知未填报志愿考生补填志愿,确保志愿填报率100%。(四)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职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不得招收外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在统一招生平台之外违规招生,严禁任何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各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网上录取的考生。(五)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招生,不得擅自到生源学校招生,不得面向具体对象单独招生,不得向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以口头承诺、减免费用、预收学费、缴纳定金等形式招揽生源,不得对考生承诺办理借读或转学手续。(六)严肃招生纪律。在招生过程中,高中学校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不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违规组织招生宣传的;干扰考生独立填报志愿、甚至篡改考生志愿的;不按规定程序招生的;突破计划招生的;脱离平台招生的;强行招录他校网上已录取的考生,承诺办理借读或转学的;以不正当方式有偿招生的;招收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生的。来源天门发布
天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陈方片区综合改造的通告根据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对陈方片区(杨家新沟以北,河山干渠以南,天门河以西,三乡路以东)分期实施综合改造。为确保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改造区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建(构)筑物和改变房屋用途、新装修房屋。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改造区范围内转租、转包经营性用房或延长房屋租赁期限。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改造区范围内抢种、抢栽、抢挖农林牧副渔等相关地上附着物。四、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服务等部门暂停办理改造区范围内建房涉及到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建设规划许可等行政审批业务。五、市场监管、税务、卫健、公安、消防等部门暂停办理改造区范围内从事商业经营及提供有偿服务经营涉及到的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六、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等单位暂停受理改造区范围内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等设施设备新报装业务申请。七、本通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程序;对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一律不予补偿。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天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4日
在天门市购买新车符合条件就能享受购车优惠!补贴最高优惠10000元 2024年1月23日起至6月5日1、实行购车补贴对于活动期间在天门市购买5座及以上非营运乘用车,且初次申领号牌,并在本地购买保险、开票、上牌的个人购车者,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车。对于4月11日起在天门市购买4座非营运乘用车,且初次申领号牌,并在本地购买保险、开票、上牌的个人购车者,给予购车价5%的补贴。2、给予贷款补贴对活动期间在市内金融机构贷款购车,按贷款金额给予贷款补贴。贷款1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补贴;贷款1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现金补贴。3、优惠车辆保险参与活动的车辆在授权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除享受保险行业正常优惠外,4座车辆每年享受商业险优惠500元,5座及以上车辆每年享受商业险优惠1000元,连续享受两年。4、购车通信补贴参与活动的车主,若全家通信消费达到111元,除通信正常优惠外,签约在网24月,可享现金补贴1000元。5、鼓励以旧换新在活动期间参与以旧换新的车辆同样享受以上促销优惠。1、办理保险优惠购车人凭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的发票在参与活动的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可享受相应的商业险优惠,连续享受两年。2、通信补贴包对活动期间购车的车主,联通公司给予通信现金补贴,车主用户除享受通信产品优惠外,还可享受现金补贴1000元。3、申领购车补贴购车人凭相关资料(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打印件、邮政储蓄银行卡)在汽车促消费兑现窗口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购车补贴。办理地点: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汽车促消费兑现窗口(官侨路接官农贸大市场东50米)4、申领贷款补贴购车人凭本市金融机构贷款购车的支付放贷通知书申领购车贷款补贴,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补贴。办理地点: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汽车促消费兑现窗口(官侨路接官农贸大市场东50米)1、本次汽车促消费活动,从2024年1月23日开始至6月5日截止(优惠申领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6月15日前申领各项补贴,过期作废。2、本次活动限定购买时间、开票地点、上牌地点、补贴申报时间,请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核实所要购买的商家是否在天门市本地注册并可以开具本地发票,避免因不实信息,损害消费者权益。3、各汽车销售企业承诺明码标价,如存在强制推销保险、捆绑收取金融服务费、强制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行为,经核实,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4、参与活动的保险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保费测算,如存在故意抬高或恶意降低保费扰乱市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核实,取消其承保资格。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6021消费者维权电话:12315
天职简介 天门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设有医护学院、陆羽国际茶文化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贸易服务学院、公共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9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30多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占地面积800亩,教学、生活、文体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目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天门市委编办批准,2024年天门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人才70名。招聘基本条件 PART 0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天门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招聘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 PART 021.招聘部门、岗位、招聘计划数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门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明细表及联系方式》(附件1)。2.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团队带头人等,不受专业要求和招聘人数限制。3.报考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引进。4.凡与天门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等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天门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回避情况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5.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6.聘用后三年之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招聘程序 PART 03报名1.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明细表见附件1,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附件2,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2)《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3)《天门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4)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各学段毕业证、各学段学位证;(5)各学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6)各学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7)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时间不间断填写);(8)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有效证明材料;(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按顺序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tmzyxyzp@126.com。其中,《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签字扫描版。3.报名时间:第一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8:00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学校将视第一批人才引进聘用情况发布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资格审核学校组织招聘专班人员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并将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考试或考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或考核,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直接参加考核;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告各招聘岗位面试、试讲均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试讲采取先面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试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面试、试讲评分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试讲成绩分别按50%、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试讲均设置最低合格线,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试讲环节;试讲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5分,试讲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心理测评环节。学校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制定考试、考核方案,考试、考核方案、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在天门职业学院官网上另行发布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心理测评按考生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心理测评的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评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心理测评合格后由学校组织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学校根据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整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职业学院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且在一线任教的,享受天门市硕士、博士学位津贴和安家费政策。其他事项 PART 04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报考资格条件,由天门职业学院负责解释。2.天门职业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学院路特1号。联系人:曾老师、刘老师电话:0728-5295126邮箱:tmzyxyzp@126.com3.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评、考察,或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4.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5.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728-523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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