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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http://www.yn.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6-04/14/c_135278628_2.htm
  最近,网上吵的很热的一个话题,就南京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与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库之争案件,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
  意义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
  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其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据了解,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库,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37个,其余的被物管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今年6月,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在12日的庭审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出售。开发商则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时,根本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头上,而车库又是开发商投资近300万元建成的,当然拥有车库的“产权”,因此出售车库并没有错。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应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地下车库。判决后,开发商也当庭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要上诉。”
  理由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
  该案的审判长盛皓从法律角度向记者详细解释判决理由,首先南京市规划局要求开发商按每0.2个车位标准建车库,这就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开发商建车库的法定义务。建成后的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其次,小区实有土地使用面积为7697.60平方米,分摊面积也是7697.60平方米,足以证明该小区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除非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根据《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附属公配设施费是商品房成本的构成部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由于开发商并无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因此可以认定,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放入商品房的成本。
  展望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说,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南京“车库之争”的判例,对催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有着积极作用
  “车库之争”以业主委员会一审胜诉告终的消息在南京传开以后,很多小区的业主们都喜形于色。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据了解,目前,南京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假设每个小区有60个车库,均已出售,而每个车库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库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当事人为姐姐同学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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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当事人在轻众筹发布的原文:
我叫文贤娟,今年23岁,来自重庆秀山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自幼丧父,母亲体弱多病,因此早早投身社会独立自强,自食其力。两年前与来自湖北天门的男友徐明相恋并结婚,本以为只要我们自强不息,未来生活就会有希望。

但天有不测之风云,2015年12月30日,一切幸福被车祸无情改变。临近预产期,我与丈夫、小姑一起去医院产检,我与小姑先搭乘公交车回家,孩子爸爸在去医院探望住院治疗的公公后,独自骑摩托车回家。事故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发生了,岔路上突然冲出一辆三轮车追尾了孩子爸爸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失控,孩子爸爸倒下的同时又不巧头部撞到迎面驶来的客车侧面,导致头部严重撞伤。由于事发地没有摄像头,肇事三轮车逃逸,客车否认自己存在过错。当地警方迟迟不能破案,也无法给客车定责,我们至今得不到任何赔偿,也得不到任何答复,惶惶不可终日。

我怀胎九月有余,在天门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门口流泪守候,一夜的抢救,孩子爸爸依然昏迷不醒,病情凶险:头骨、颈椎、胸骨、肺部多处骨折伴出血,伤情严重。2016年1月5日,孩子呱呱坠地,如果说生产之痛可达十级,我的痛上确承载在苦和无奈。孩子爸爸昏迷二十来天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重症监护室的医疗费用每天高达五六千元,费用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未来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术。家中亲友全力支持,但仍杯水车薪,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又不能报销。年轻的我看到这高额的医疗费,感到完全无措,但他是我的丈夫,孩子的爸爸,年仅25岁,且家中父亲年迈,我要救他。

自食其力是我生活的基本态度,但是如今孩子嗷嗷待哺,公公疾病初愈且年近七旬,丈夫危在旦夕,我只能深深的恳求你们:各位亲朋好友,兄弟姐妹以及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帮帮我的丈夫,救救他,让他能醒来见见自己的孩子,帮帮一个无助的母亲,帮帮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哪怕您只是转发一下,我们也不胜感激,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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