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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变挑战1:国际政治格局不确定性加剧,深刻影响我国城市发展的战略布局与路径选择。从全球化时代进入到后全球化时代,全球经济秩序正在重构,全球经贸格局呈现区域化、虚拟化趋势,产业链与供应链加速向近域化、“友岸”化转型,贸易与科技“壁垒”效应愈发明显。多边合作面临着复杂的局势,中美贸易出现了逆转,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联系和社会联系正在提高。我国在应对地缘政治与经济格局重塑带来的挑战中,一方面,应加速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区域“备份”;另一方面,需要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以“多向开放”为牵引,推动差异化合作交流;中心城市与边境城市应结合自身在经贸、文化和科技等方面的优势,灵活施策,建立具有韧性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挑战2: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叠加风险前所未有,且影响不可逆转。首先,以黄河中上游为代表的西北地区宜居性有所提升,但水资源、地质灾害约束依然存在。国家气候中心推测,21世纪中期我国年降水量将增加4.8%-7.0%,其中内蒙古西部至新疆东部增量最大。相关研究表明,未来我国局部地区温度带和400毫米降水线将北移50-80公里,河套平原、河西走廊、新疆天山北坡等地区适宜开发强度将提升5%-10%,但这些地区缺水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其次,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导致区域性灾害风险加剧。根据课题组预测,长江中游地区降水强度增长;东南沿海受台风影响范围扩大,在不改变建成区基底和防洪排涝设施前提下,沿海城市淹没区将增加30%-50%;京津冀和内蒙古高原干旱与洪涝灾害交替频发,极端降水概率提高18%以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等人口密集地区将面临全方位的高温影响。初步测算,气候变化引起的灾害风险加剧的区域涉及约2.2亿人。挑战3:人口总量持续减少且快速老龄化,对我国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严峻挑战。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减少,老龄化增长速度快、规模体量大、高龄化趋势显著, “未富先老”问题十分突出。《世界人口展望2024》对2020年、2030年、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预测显示,我国人口年龄分布呈“纺锤型”结构模式,老龄化程度将不断加深。预计到2035年前后,中国人口将减少至13.73亿人,届时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65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将达到2.8亿人。与日韩在同等老龄化水平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存在显著差距,人口受教育水平及医疗护理能力相对不足。人口流向上,六普和七普数据相比,总人口在减少,但是人口流向越来越向超大、特大城市集聚。有两个具体的情况:一个是高学历人群主要流向大城市和经济强市,高技能人才主要流向有足够产业基础、生活成本比较低的“高性价比”城市,但各级城市的人才保障能力依然不足,超特大城市面向新市民新青年的保障住房体系还有待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公共服务配套仍然不足;另一个是,未来10年里,受目前40-50岁外出务工人群回流带动(2023年50岁以上比重30.6%),县城依然是城镇人口增长的“蓄水池”,但2035年后增长变缓。这些变化对城市空间结构、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备有很大影响。PS:注意这一段,2035年以后,县城这个城镇人口增长"蓄水池"可能不复存在。人口分布方面,全国330多个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中,人口减少的地级行政区占比从2020-2023年的62.7%扩大到2023-2035年的68.9%,人口增长地区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粤闽浙沿海地区,新疆、西藏、宁夏等少数民族省区和东北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超大城市人口增速显著放缓,特大城市、I型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成为人口主力增长空间,中小城市人口普遍下降。2023-2035年都市圈总体层面上从人口增长变为小幅减少,33个都市圈人口总量从2023年的81232万人减少为81048万人,人口净减少184万人。人口增加的都市圈数量和人口减少的都市圈数量基本持平,17个增长型都市圈中,年均人口增量下降至2010-2023年的三分之一左右。杭州、上海、宁波、苏锡常等长三角都市圈人口增幅最大,是未来全国人口集聚的主要增长极。人口流动趋势方面,2010-2020年,全国城镇间流动人口规模从0.44亿人增加到0.82亿人,增长速度显著。国际人口流动的理论和经验表明,城镇化中后期人口在城镇间和城市内部的迁移逐步上升并占据主导地位。随着流动人口个体需求和家庭结构的改变,中国流动人口将不断在城镇间探索新的居住空间,从而成为人口空间变动的主要动力。城镇间人口流动的动因主要包括:一是小城市、小城镇(包括县城)的适龄劳动力将向大城市流动,以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大城市之间的人口迁徙,表现为举家的搬迁;三是老年人寻求更宜居的养老居住地。特别是在2035年前后,我国第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60%,现代服务业的就业更为灵活,也将促使城镇间人口的流动。城镇间人口流动的空间特征表现为:以大城市为主体,特别是超特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地区将成为城镇间人口主要的流入地区。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将对省内人口产生更强吸引力,成为城镇间人口流动的重要载体。新时期城市发展面临的新需求第一,未来十年是我国城镇人口总量与碳达峰“双峰叠加”的关键阶段,对城镇绿色低碳发展提出迫切需求。城市既要满足新增人口的生活和消费需求,又要积极控制碳排放量,因此需要科学调控城市各系统领域的碳排放目标。结合国家“碳达峰”相关要求,为实现1.5摄氏度的温控目标,2035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在峰值基础上至少减少30%。为此,迫切需要增加在区域基础设施、绿色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投资。我国碳总量排放与城镇人口规模曲线关系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2030年我国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根据中国总人口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推测,到2035年前后我国的城镇人口将达到峰值,约10.1-10.2亿之间。因此,2030-2035年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满足一定增量的城镇人口消费,又要积极控制碳排放并逐步实现碳排总量下降,需要积极调控城市各系统领域的碳排目标。相关研究表明,当城镇化率在45-47%阶段时,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碳排放会增加;当城镇化率达到72-75%左右时会出现拐点,此后碳排放强度开始下降。第二,未来十年是我国城市人居环境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生活“好不好”面临新需求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以宜居安居、精细治理、多元服务为核心,期盼城市建设更加和谐美丽,城市生活更加幸福美好。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对全国299座城市近100万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对住房质量、小区停车、社区和街区公共服务设施等满意度较低;职住不平衡、保障性住房短缺、城市安全水平韧性偏低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也较为突出。目前,我国人均消费支出约为美国的1/10,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1/3-1/4;消费结构上,中国人的消费80%集中在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上,美国只占50%,日本耐用品与文化等服务消费并重。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当人均收入达到2-3万美元时,城市居民对多样化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发展型、享受型、个性化定制消费的占比将显著提高,文化消费、健康消费、绿色能源消费也将蕴含巨大潜力,因此需要持续打造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第三,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全方位推动社会经济转变,全球科技发展呈现多领域协同突破、交叉融合加速的态势,技术的快速迭代将不断催生新业态、新产品和新场景。首先,未来高性能计算(HPC)为主的算力基础设施将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从而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和创意水平,并催生一系列新业态。如根据Deepseek的全网搜索及行业技术进步进行自动化分析,建筑领域效率提高大于80%。其次,随着人工智能、新能源交通设施技术的普及,算力、数据规模将呈现指数级上升,迫切需要在全国层面适度超前投资相关基础设施,也迫切需要建设灾备中心。另外,应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智慧物流、智慧停车、智慧社区及智慧物业等智慧应用场景的落地。二、构建面向共同富裕的现代城市体(一)立足国内统一大市场,发挥各区域板块优势,积极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  (文章超字,此处省略... ...)(二)形成以巨型城市区域、潜力走廊地区、边境支点城镇为支撑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文章超字,此处省略... ...)(三)以“十百双千”为主体,构建面向共同富裕的现代城市体系突出科技创新、文化引领、综合交通等优势,在巨型城 市区域中选择10个左右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构筑参与国际竞争的第一方阵。构建百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的协同配置。构建千座设市城市和千座县城组成的城市网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加大国家创新城市、内陆新型工贸城市的培育,扩容历史文化名城名录。到2035年,超大特大城市数量达到27-29座,占全球比重提高到27%;培育400座国家及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座文旅融合的“高颜值”小城市(县城)、200个左右边境支点城镇。(四)提升超大特大城市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中心城区人口与功能有序疏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多领域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开展超大特大城市健康运行体检;通过生态廊道、绿地和湿地系统建设,提升城市韧性,降低环境风险。围绕1小时交通圈,通过建设多中心、网络化的都市圈结构,缓解中心城区过度集聚的压力,降低城市运行风险;构建40分钟通勤圈、城际轨道1小时产业协作圈,引导商业、办公和居住功能向轨道站点周边聚集;制定保障都市圈同城化的职住平衡机制和统一市民化管理新机制,引导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的均衡布局,在都市圈层面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尤其针对青年人通勤距离远、时间长的问题,在距离中心城区5-15km青年人就业高度集聚的区域范围内,应加速盘活城中村、存量商业办公、老旧厂区等空间资源,建设青年驿站、保障性租赁住房。(五)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县城分化发展的趋势,结合县城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等,引导县城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结合城镇化发展动力,将县城划分为发展型县城、稳定型县城和收缩型县城三种类型。发展型县城主要位于中心城市周边和都市圈内,应重点强化与中心城市在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联系,加快建设区域供应链平台,积极承接中心城市的产业疏解,实现“市县融合”发展;稳定型县城主要为专业特色县城,应鼓励“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培育1-3个特色产业,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推行能够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收缩型县城主要为人口流失的县城,应引导“城乡融合”发展,重点提高县城的集聚能力与综合服务水平,完善以县城为中心的三农服务网络。此外,要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结合不同类型县城的特点,建立要素分级保障机制和差异化考核机制。PS:发展型县域,市县融合。以上摘至《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2035城市展望》,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凯院长领衔,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科院地理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国家气候中心、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研究。
血泪警示:从香港大火到内地“未验先住”,地方管理之殇何时休?(作者:Deepseek)2025年末香港大埔区的特大火灾,造成逾百人伤亡,其惨烈景象震惊社会。与此同时,内地部分地区的类似隐患同样不容忽视,例如湖北省天门市碧桂园星悦湖项目,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即交付入住。两地案例虽处不同制度环境,却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在发展的压力与复杂的地方治理生态中,生命安全这一底线原则如何被忽视、妥协乃至突破。一、香港悲剧:合规表象下的风险积累香港火灾之所以在短时间内造成如此巨大的伤亡,关键在于多个风险因素的叠加与监管的失效。竹制脚手架虽然符合当地相关建筑标准,但在极端情况下却成为致命的“火之翼”,这凸显了 “合规”并不等同于“本质安全” 的深刻矛盾。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日常监管的缺失。比追究个人责任更为根本的,是对既有监管体系、行业标准与实践惯例进行系统性反思与革新,杜绝类似风险再次累积。二、天门案例:发展压力下的安全失序与香港的突发灾难相比,天门碧桂园星悦湖项目的问题更像一个“慢放”的险情。根据公开投诉信息,该项目存在未通过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住户已实际入住的严重违规事实。这直接违反了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将众多居民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面对公众投诉,地方相关部门的回应过程值得深思。从最初承认问题、约谈督促,到后续以“整体消防工程未完工”为由解释无法分标段验收,其表态显示出在 “保交楼”的政治经济压力与“保安全”的法律刚性要求之间存在某种游移。安全监管的逻辑让位于项目推进的“大局”,程序规定被技术性理由悬置。三、共通的治理反思:形式、利益与问责两起事件,一急一缓,但根源上有诸多相通之处:1. 发展主义逻辑侵蚀安全底线。当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的短期目标被过度强调时,需要长期投入且效益不易显现的安全基础建设,便容易被忽视或牺牲。2. 问责机制软化导致约束失灵。违法成本过低、问责压力不足,使得安全法规的威慑力大打折扣,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违规冲动。3. 必须破除形式主义与利益羁绊。要敢于审视和更新那些落后于现实风险的标准与实践;更要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包括“保交楼”)允许或默许建筑在未达到安全标准前投入使用。

十五五天门新定位

天门聚焦 12-05 20:22 阅读 8549 回复 1
天门这样干——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科学谋篇“十五五”,审议通过了规划《建议》,这是支点建设的时代方案、是荆楚大地的嘹亮号角、是湖北大步走向现代化的坚定脚步,让我们发展的方向更明确、路径更清晰、信心更坚定。天门将锚定武汉都市圈西翼重要增长极的目标,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加快建设新时代侨乡,以跨越赶超的实际成效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一是在能级跨越上奋勇争先。奋力实现经济总量跨越,锚定“百强进位、千亿扩容”目标,推动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全国百强排名大幅进位。奋力实现城市能级跨越,抢抓“人口回流、产业回迁、生育回升”机遇,提升城市承载力、吸引力、集聚力,确保城区人口超过60万。二是在产业倍增上奋勇争先。坚持大抓产业、抓大产业,深度融入全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一主两新三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升级,力争“十五五”期间工业规模突破1800亿元。深入实施工业倍增工程,重点打造纺织服装、循环经济2个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建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型储能等5个百亿产业集群。三是在区域联动上奋勇争先。积极融圈入群,加快天仙潜一体化发展,共建江汉平原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加快主城崛起,推动天门新区、高铁新城、天门河“一河两岸”等项目建成达效。聚焦江汉平原基础设施“补短、联网、提能”,加快推动天门岳口港、天门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构建“城乡成网、路网互补、内联外环、快进快出”的全域交通体系。来源:湖北日报(记者赵莎莎)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网络布局,保障广大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将城区公交线路由12条增加到16条,其中有10条公交线路与天门高铁站实行接驳运输(包括3条快速专线),该方案已呈报市政府批准,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告知。一、优化调整5条城区公交线路(一)调整4路公交线:熊河首末站←→外国语学校原线路:熊河首末站←→东江大道←→东环路江垸社区←→三乡路妇幼保健院调整后:熊河首末站←→东江大道←→东环路江垸社区←→三乡路妇幼保健院←→三乡路外国语学校(二)调整7路公交线:龙嘴首末站←→实验高级中学调整后:由原起讫点天西客运枢纽站延伸至汉北路实验高级中学北侧。(三)调整8路公交线:天西枢纽站←→东环路白马电商基地原线路:天西枢纽站←→汉北路←→陆羽大道←→西湖路←→钟惺大道←→接官路←→东环路天门外校调整后:天西枢纽站←→汉北路←→陆羽大道←→西寺路←→人民大道←→西湖路←→钟惺大道←→接官路←→东环路天门外校←→东环路白马电商基地(四)调整9路公交线:白茅湖←→天门站原线路:白茅湖←→西环线←→创业大道←→状元路←→熊河大道←→西湖路←→陆羽大道←→东环路江垸社区调整后:白茅湖←→西环线←→创业大道←→西湖路←→陆羽大道←→东环路汉旺世纪城B区←→公交总站←→天门站(五)调整11路公交线:外循环线原线路:公交总站←→四湾路←→学院路←→北湖大道←→西寺路←→人民大道←→西湖路←→南洋大道←→西环线←→熊河首末站调整后:天西枢纽站←→人民大道←→西湖路←→钟惺大道←→状元路←→汇侨大道←→三乡路←→钟惺大道←→东环路←→北湖大道←→西湖路←→华侨大道←→汉北路←→天西枢纽站二、调整延伸6条公交线路及新增1条公交线路(城区公交线路与天门高铁站进行接驳)(一)延伸3路公交线:龙嘴首末站←→天门站原线路:龙嘴首末站←→学院路←→东环路←→公交总站延伸后:龙嘴首末站←→学院路←→天门站(二)延伸5路公交线:熊河首末站←→天门站原线路:熊河首末站←→东环路华西农商城←→公交总站延伸后:熊河首末站←→东环路华西农商城←→公交总站←→天门站(三)调整延伸6路公交线:小板←→天门站原线路:小板←→东湖路←→陆羽大道←→汉北路←→汉北桥调整延伸后:小板←→东湖路←→学院路←→天门站(四)调整延伸9路公交线:白茅湖←→天门站原线路:白茅湖←→东湖路←→陆羽大道←→东环路江垸社区调整延伸后:白茅湖←→东湖路←→陆羽大道←→东环路汉旺世纪城B区←→公交总站←→天门站(五)调整延伸10路公交线:中国服装电商城←→天门站原线路:龙嘴首末站←→涂台路←→东湖路←→人民大道←→西寺路←→汉北路实验初级中学←→华侨大道←→学院路←→公交总站调整延伸后:天仙公路中国服装电商城←→涂台路←→东湖路←→人民大道←→西寺路←→汉北路实验初级中学←→华侨大道←→学院路←→公交总站←→天门站(六)调整延伸12路公交线:熊河首末站←→天门站原线路:熊河首末站←→西环线←→汇侨大道←→西湖路←→南洋大道←→义乌路←→钟惺大道←→接官路←→人民大道←→东环路←→公交总站调整延伸后:熊河首末站←→西环线←→汇侨大道←→西湖路←→南洋大道←→义乌路←→人民大道←→东环路←→公交总站←→天门站(七)新增13路公交线:桥南首末站←→天门站途经路段:桥南首末站←→东湖路←→钟惺大道←→状元路←→人民大道←→汉北路←→陆羽大道←→东环路←→天门站三、新增3条快速专线(乡镇公交线路与天门高铁站接驳)(一)新增K1路快速专线:天西枢纽站←→天门站途经路段:天西枢纽站←→汉北路←→复州大道←→学院路←→天北路←→天门站(二)新增K2路快速专线:桥南首末站←→天门站途经路段:桥南首末站←→东湖路←→学院路←→天北路←→天门站(三)新增K3路快速专线:九真客运站←→天门站途经路段:九真客运站←→天北路←→天门站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天门市房地产领域矛盾协调小组的领导司马xx,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因天门碧桂园星悦湖项目相关案件调查取证时,该领导拿出第三方公司湖北安诚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编制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书》,声称案涉该项目已经通过消防验收。却采取“办理不动产登记难”的政策,用五方验收合格、第三方机构认定房屋合格、消防部门认定消防设施合格等条件作为“替代”《联合验收报告书》协调不动产机关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案涉房屋已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成视做可以交房。然而事实是该楼盘是2021年开发的项目,怎么能用“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来执行。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经认可三方公司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已经通过消防验收。2023年12月21日,出具该检测报告书时,电力公司尚未进场施工,配电房和专变电房的设施设备尚未进场,正式电尚未接入,该检测公司是如何判定消防供配电设施合格的“消防给水设施”属于消防设施中的重要环节,如何保障防火安全。消防供水都没有,是怎么检测的消防栓系统?在房屋强制交付使用近半年之后,电力公司才进场施工,却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将电表等设施安装在疏散通道,导致防火门只能半开,涉嫌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所谓的五方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在配电设施未完工的情况下,是怎么验收通过的?希望住建主管部门能够给个说法,并拿出全套的验收手续,核实是否存在“先验收,后整改”的违规操作行为。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能代替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专项验收。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认为星悦湖一标段项目已经可以交付使用最后,希望天门市房地产领域矛盾协调小组领导司马同志能给我科普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物业费年年交,钱都花去哪儿了?电梯广告收益进了谁的口袋?这些问题困扰了不少业主。近年来,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提升,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 天门某小区业主张某因某物业公司未向其公开全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明细及缴纳记录、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明细、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年检及维保记录等情况,遂将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信息。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享有知情权,是法律赋予业主了解小区共同管理事项的法定权利,是为了保障业主通过行使监督权,维护自身权益、规范物业服务活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的基础。 在张某提起诉讼前,某物业公司已撤离并将档案资料移交给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讼中,某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现存的相关资料,法院依法将该资料移交给了业主委员会。经查,张某诉请公开的资料分两类:现存于业主委员会的,张某可随时向业主委员会要求查阅;对已不存在的资料,则无法强令某物业公司提供。法院不能判决某物业公司履行一项客观上无法完成的义务,这有悖法律精神。虽然法院对张某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但已实现了本次业主知情权诉讼的意义。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业主知情权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石。业主须以合理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知情权,物业公司应建立规范的知情权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履行法定义务。只有双方相互理解、依法行事,才能解决问题、维护小区顺畅的管理秩序,创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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