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李某邻居杨某砌院墙,李某认为杨某的院墙占了自家的宅基地,便于某日上门与杨某理论,正好杨某的亲家郑某也在,郑某便加入进来,李某认为郑某多管闲事,冲上去便一顿暴打。
2017年4月的一天,
李某发现放置在田间的橡胶抽水管破了,怀疑是同村游某所为,遂来到游某家中,见到游某,不问三不问四,上前就是几耳光。
2018年5月的一天
李某请拖拉机为自己整田,拖拉机从邻村万某的田里过,万某不悦,找李某讲理,李某不由分说抬手便给了万某两耳光,并将万某推倒在田里。
2018年9月
李某在该村集贸市场有一个摊位,9月的一天,同村的刘某路过李某的摊位,朝李某多看了两眼,因二人有过节,李某认为刘某是在挑衅,冲上去便对刘某一阵好打。
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查实了李某的犯罪事实。还查明李某2010年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日;2011年在村农电工任上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