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花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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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辽宁省的高考文科状元刘丁宁日前放弃香港大学,选择回高三复读,计划重考北大。读罢这则新闻,心中感触颇多。有人开始探讨大陆与香港的教育差异,有人开始谈论高材生的适应能力,有人开始争论对错,而我只想表达对这位女生的支持与期待。
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都是在告诉孩子们选择之后就不能放弃。行百里者半九十、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这些成语都在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就会得到最好的回报。却从未想过,坚持就一定是对的吗?
曾经有一位登山运动员,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活动时,已经攀到6400米的高度,眼看着离目标只剩下100米,他却毅然决定下山。队友们都为他感到可惜,问他:为什么不继续呢?只要再努力一下,就可以攀登到最高点了。可他却说:我知道6400米是我的最高点,我一点也不感到惋惜。我常常会想到这样的事例,也始终认为合理的放弃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智慧。可惜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缺少这种睿智,在诱惑面前他们经不住考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据媒体报道,刘丁宁的北大情结已有五六年,但2013年高考结束之后,家人劝说了她一整夜,让她改报港大。在中国,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每年高考结束之后,我的办公室里常常会迎来一些家长:张校长,我们家的孩子到底该怎么办?把兴趣和理想作为第一要素。这是我不变的回答。但最终,能真正做到者少之又少,学校排名、国际视野、高额奖学金、未来就业诸如此类的外界纷扰始终会干扰家长和孩子们的视线。(一句话经典语录)
站在这位姑娘的立场去想,自称桃花源遗民的刘丁宁对于中国古典文学有着十分执着的热爱,而亚洲高校排名第一的香港大学文学院在学术研究方面,向来更加注重西方文艺理论、思潮。当理想与现实相悖,选择放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好的高校、良好的专业、毕业以后的光环、就业时的便利面对这些物质上的巨大好处,内心深处的理想显得格外微不足道。又有多少人,在这些优厚的待遇面前,能够抗住巨大的压力,选择放弃?放弃前的挣扎与痛苦,其他人永远无法感同身受。所以,无论对错与否,我们都应为这位姑娘的勇气与独立鼓掌。
这样的放弃,其实新东方总裁俞敏洪老师也曾经面临过。20年前,他放弃了北大的教师职位,开办了新东方。这样的抉择即使是现在看来,依然会觉得是冒险、是不合逻辑.繁花似锦、歌舞升平的安稳和美好是多少人的人心之所向,但若理想是做一只自由飞翔的雄鹰,就必须放弃唾手可得的宁静与安详,选择一条更加艰辛的道路。所以,俞老师从中关村的一间小小教室开始,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挫折,最终方获得成功。
俞老师放弃后的坚韧坚持更告诉孩子们,支持放弃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没有一条道路是平坦的,任何路上都会有荆棘坎坷,若一开始并没有去尝试,并没有付出努力,单纯的因为路途艰苦,就说这条路不适合自己,这样的放弃,最终只能一无所获。
放弃,是勇气,是境界,更是一种智慧。愿我们都有放弃的勇气,更有放弃后的智慧!

当火车的鸣笛声响起,我也随着他远行。突然之间泪水也留了下来,我还在思念着她。
我和她相遇在高一第一学期其中考试,她就坐在我前面,那时的我还不认识她,她扎着马尾辫,可爱,清纯,靓丽,我有点小激动,因为这是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次考试就遇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第一门考试是语文,我语文还不错,就快速的答完题,就走了,吃完饭下午考试数学,我是一个数学很差的男生,出门的时候我想去了问问她数学怎么样?我抄她的试试,我提前进考场就为了和他说一下让我抄抄她的,我去的时候她趴在那里看书,我从讲台往下一看,他真的很漂亮,在这一瞬间我感觉她是最漂亮的女孩,我坐到座位上,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开口,我想他会理我吗?
内心很是矛盾,可是为了成绩我还是想他开了口,我捅了她一下,她转过来看着我,我都忘了说什么?她看我不说话马上要转过去的时候我说了一句,你数学怎么样?他说还行,我说你是哪个班?他说了一个班级,是我们学校的重点班,那个里面的人都很牛逼,像我这类人与他无缘,我说你平时成绩咋样?
他说能考130吧,我顿时懵了130说还行,你也太谦虚了吧,他就没说话,我说你给我抄点吧,她说她不敢,我说了半天她才说可以,她就继续复习了,我就趴在桌子上回忆与他的对话,开考前5分钟我给他写个纸条,想问一下她的电话号码?可是给他的时候他都没看,他以为是让她写答案传给我,就扔进LAJI桶,我想解释一下,可是不知道怎么开口,那节考试我还是抄到了她的选择题,就这样我俩前后考试都在一起,最后一节考试完以后,我还是提前出来了,我出来就等着她,考试结束以后我俩一起走出校门了,路上就随便聊聊,即将分开的时候我看她拿出了手机,我就鼓起勇气问了她的号码,他也没说什么就给我了,我真的好开心啊,就这样分开了,我每天放学后给她发发短信之类的。
后来慢慢的也就开始聊起来了,我好开心,就这样每天聊聊,我给她发短信已经养成习惯了,后来有一天我鼓起勇气我向他的表白了,她的回答是等她想想,第二天我收到她的短信说可以答应我,我真的好高兴,那天晚上我的不知道自己怎么睡觉的,第二天早上我起的很早,这是我第一次起的这么早,我去接他,我们两个人在路上还是很开心,慢慢的两个人感觉就很好了,每天无话不说,就这样我们两个人走了两年,在这两年里我们很开心虽然我也会惹他不开心,我经常惹她生气,现在真的好后悔啊。
就这样我俩走了两年多,每天都不分开,我俩成为了学校里人们最羡慕的情侣,老师们也不说什么。我很爱她,每个大学纷飞的日子里在一起就感觉很开心,每天早上都可以吃到她买的早饭,那时的我真的好幸福,我们班每个人都羡慕我们,就这样每天很开心,吃饭的时候给她喂点,他给我喂点,真的很开心,无聊的高中就因为有她我很开心。
高三很快到了,可是每次考试她考的真的很好,她不断努力,而我却在下降,班主任每次找我谈话我就说不分手,每次考完试我心情不好,她问我我也不想说,就这样毕业了,我俩很是开心,考完试以后,我就去打工,当成绩出来那天我还在工地开车,她给我打电话说成绩出来了,我下班就去看,等接到她,我们去看的时候她考的很好,而我却刚刚及格,那段时间总是感觉世界都没有了色彩,可是他不断鼓励我,有一次都把车开到路基以外了,那段时间真的好难受,不言而喻,哎。
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分手吧,而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可是就这样我们分手了,没有多余的话,我明白他是一个很理智的女孩,就这样两年多的感情结束了,就这样两个人消散了,我们走散了,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我每次想起他真的不由自主的哭了,我爱她,可是她因我的脾气而离开了,我对不起他,而我却是深爱着他,宝贝,我希望你过的比我好。

痴守一生

文苑 2015-05-28 阅读 1万 回复 0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