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vbnm1

自定义日期:  从   到  最多1年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骗学生进学校还写信骗钱失德又失信
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收费违法收费违规创收并分.红久拖不退
学院制定规章自己违规知法犯法不要名誉还状告家长侵害名誉权

一、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利用招生前录取通知书的承诺(专科三年),实际却让学生读了一年就强行决定学生留级,使学制三年变成了四年,骗取了学生进学院,(还能变相收费)。收了学生所有留级费用后,就不去考勤学生,不管理学生;为了能够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出现问题也不上报处理,更不通知学生家长。被学生告诉家长后,家长就要求学院退还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可学院坚持不退。学院为了不退费,又违规操作,在明知学生因学院管理问题、使学生半年没有学分,而且、也明知学生已经留级一次、和学院有规定:“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的情况下、再次决定《跟班试读》,并承诺让学生通过考试来取得学分。学院再次收取所有费用后又不让学生通过考试来取得学分,却反而以“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和差学分为由再来强行决定学生退学(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不让学生读书),更不准学生申诉,也不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使学生至今无法申诉。学院还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而且、信都是统一印制的,上面只有学生的名字是手写的,(纯属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存心害人,使学生不能正常完成学业,也不能拿到毕.业证,最终、造成误人子弟,让学生家长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学院还在每年表杨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收到费用后就再去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以达到骗取收费。其行为失德又失信。

二、学生早已被学院决定退学,却又不让学生及时离开学院,还照常收取费用。学院还招聘不负责任的老师,出了问题还向家长“抖狠”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一年就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更严重的是、家长为了孩子读书,又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学院自已制定规章制度、自己又去违规违章,知法犯法,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连开学时收的押金都不退),学生家长被逼网上发贴,学院不去妥善解决问题,自已不要名誉,还到人民法院状告和诬告学生家长侵害学院名誉权,(学院只告家长发贴侵权,而对学院违规事实一字不提,更不进入司法程序),可告到现在也没有告到家长发贴有错,法院也只能《违规不采信被告一个字判决民事案》判决不让家长发贴。但是、因“名誉权损害是因受害人(学院)故意造成的,行为人(家长)不承担责任”,所以、家长被逼网上发贴没有错,错在学院不与家长当面对质有错无错,更不妥善解决问题,还以不让家长发贴的判决书、与学院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混为一谈来推卸责任。。学院还在上级调查时,就向上级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签订有关协议书,妥善解决问题,还要资助学生家长”,但至今无合理退费,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书和资助学生家长,更没有妥善解决问题。学院见“私了”不成,就用“抖狠”的方式通知学生和家长限期去办理只退大三学年80%的不合理退费(6960元),还坚持不退押金收费,逾期不去办理,就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学院强迫性不合理退费,还说是学生家长不去退费)。现在,经过物价局初步调查该学院,已确认该学院确实存在乱收费和违规收费,学院“抖狠”只退6960元也是不合理退费,并责令该学院重新退费,还要继续监督检查该学院。但该学院在事实面前还不承认有错,更不讲理,又只退8560元,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的骗取收费,违规收费、违法收费,和不让学生及时离校的住宿费。

三、根据网上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金分.红8150万元”。如果学院利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金分.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血汗钱久拖不退,占为己有,应该不应该?

四、学院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学院因学生学习成绩和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随意违规、并不让学生读书实在不应该,(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院不给毕.业证、也不退任何收费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家长也不会责怪学院)。现在、经过家长不断诉求,以上问题已成事实,但是,该学院就是不讲道理,仗势欺人,也无领导出面解决,还将所有解决权交给学院一名律师处理,采取欺下瞒上,说假话,掩盖事实真相,以及腐.败的办法,使问题始终无法解决,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的收费。因此、特请求有关领导和单位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全面查清事实,让该问题得到解决,退还应该退还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兑现学院自己的承诺:“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学生家长的投入负责”。

本人实名反映问题有根有据,可以向您提供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有关领导和单位或学院认为不属实,强烈要求有关领导和单位监督本人与学院当面对质,如果有关领导和单位不能让学院当面对质或学院不愿意对质,就证明确实属实,望能合理解决问题。同时、特请求社会和媒体以及法律帮助,让该问题能得到解决。
实名:秦庆国(手机:13197151916 QQ:1836348538)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骗学生进校乱收费写信骗钱至今不退
违规操作误人子弟违规收费违规创收分红学生家长血汗钱久拖不退

一、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利用招生前录取通知书的承诺骗取学生进学校,收了学生大一的费用一年后、在事先不通知学生和家长的情况下、就强行决定学生留级,随便改变学生的学制时间,使学制三年、变成了四年,四年就会变成五年,并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还违规不给学生“留级通知书”,让学生继续向学校交费,中途又违规操作,给留了级的学生再次办理跟班试读,收取费用后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再次违规不给学生“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还早已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退学,却又不让学生及时离开学校,还照常收取费用。其行为已形成骗取学生进校并收费,还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因学院是教育人的地方,即然学院没有能力教好学生,学院又不正规、爱违规操作乱收费,更不能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承诺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也不能发给毕业.证书,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就不应该批准、该学院也不应该按正规录取骗收学生进学校,应该让这样的学生去读不爱违规的正规学校。更不应该抖狠向学生家长解释说:“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来推卸责任)。
2、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留级)或(退学)之前,处分建议由学生所在系告知学生拟处分(留级)或(退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可学院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跟本不按程序办理,更不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还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因为学生家长是“参战带病返乡”,体力有限,属贫困家庭,如果学院能事先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或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陈述及申辩,学生和家长就可以选择考虑是否继续读书“量力而行”)。
3、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受处分学生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可学院在处理学生留级和退学时都是使用强迫性,还不给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仅用口头通知学生留级和退学,更不退还应该退还的乱收费)。
4、严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为了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申诉,学校在对学生作出的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中,必须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可学院连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都不给,也不让学生签字,更不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严重剥夺学生应有的合法权利,使学生和家长至今无法申诉。学院该不该应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
5、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院明知学生的行为有错,还不尽学院的义务: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慷成长的现象”发生,(学院知法犯法,还自己制定规章制度,却自己又去违规违章,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还强迫学生写保证书。而且,学生做到了自己的保证,学院也给家长写了表扬信,可学院收到专.科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说一套作-套,又不让学生通过学习和考试来得到学分,更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就强行决定学生退学)(其行为是否太无人.道??)。
6、严重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的学生,由所在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退学通知书送达本人,限其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可学院早已决定学生退学,却不让学生及时离校,还照常收取又一年的费用不退。后经学生家长奔波诉求一年之久、学院才只通知学生和家长去学院办理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不合理退费(学院的本意是不想退费),还“抖狠”要限期去办理,逾期不去办理,就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还坚持不退学生入学时的押金收费;后来、又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后才肯退还押金收费及大三学年的学费,但还要扣收大三学年二个月的房租不退;还坚持不退骗取学生入学的收费,还坚持不退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时的留级收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还坚持不退违规操作的违规收费,还违规占用学生的押金长达五年之久无任何说法,违规占用学生大三学年的收费现.金长达三年之久无任何说法,因学院的过错给学生和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无任何说法)//
二、学院还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该不该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学院现在已经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三、如果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还说学生不好,那学院为什么还要在每年放署假之后、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最终造成误人子弟,给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学院还在每年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收取费用后就去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这算不算骗钱和骗取收费?骗取的钱和乱收费该不该退?
四、根据网上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金分红8150万元”,(学院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乱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金分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血汗钱,应该不应该?正常收费是应该的)。
五、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学院因学生学习成绩和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随意违规、并强行不让学生读书实在不应该,(这里面是否存在违规多招生捞钱,而又不能发给学生毕业.证书,而中途找借口去决定学生退学害人???)(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院不给毕业.证书、也不退还任何收费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家长也不会责怪学院)。现在、经过学生家长的不断诉求,该学院已承认和默认以上问题属实,但是,就是不讲道理,仗势欺人,欺下瞒上,说假话,严重欺压学生家长,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的收费。因此、特请求有关领导和部门及媒体,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查清事实,让该问题早日解决,也望该学院能及时处理好实名举报和解决问题,退还应该退还家长的血汗钱。同时、特向您们寻求帮助或转贴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本人实名举报和反映问题有事实根据和证据、证词。如果不相信,可以向您出示证据、证词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可以与学院当面对质完全属实。
实名:秦庆国《手机:13197151916 . Q Q和邮箱:1287027289@qq.com》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骗学生进校乱收费写信骗钱至今不退
违规操作误人子弟违规收费违规创收分红学生家长血汗钱久拖不退

一、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利用招生前录取通知书的承诺骗取学生进学校,收了学生大一的费用一年后、在事先不通知学生和家长的情况下、就强行决定学生留级,随便改变学生的学制时间,使学制三年、变成了四年,四年就会变成五年,并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还违规不给学生“留级通知书”,让学生继续向学校交费,中途又违规操作,给留了级的学生再次办理跟班试读,收取费用后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再次违规不给学生“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还早已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退学,却又不让学生及时离开学校,还照常收取费用。其行为已形成骗取学生进校并收费,还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因学院是教育人的地方,即然学院没有能力教好学生,学院又不正规、爱违规操作乱收费,更不能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承诺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也不能发给毕业.证书,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就不应该批准、该学院也不应该按正规录取骗收学生进学校,应该让这样的学生去读不爱违规的正规学校。更不应该抖狠向学生家长解释说:“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来推卸责任)。
2、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留级)或(退学)之前,处分建议由学生所在系告知学生拟处分(留级)或(退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可学院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跟本不按程序办理,更不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还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因为学生家长是“参战带病返乡”,体力有限,属贫困家庭,如果学院能事先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或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陈述及申辩,学生和家长就可以选择考虑是否继续读书“量力而行”)。
3、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受处分学生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可学院在处理学生留级和退学时都是使用强迫性,还不给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仅用口头通知学生留级和退学,更不退还应该退还的乱收费)。
4、严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为了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申诉,学校在对学生作出的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中,必须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可学院连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都不给,也不让学生签字,更不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严重剥夺学生应有的合法权利,使学生和家长至今无法申诉。学院该不该应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
5、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院明知学生的行为有错,还不尽学院的义务: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慷成长的现象”发生,(学院知法犯法,还自己制定规章制度,却自己又去违规违章,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还强迫学生写保证书。而且,学生做到了自己的保证,学院也给家长写了表扬信,可学院收到专.科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说一套作-套,又不让学生通过学习和考试来得到学分,更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就强行决定学生退学)(其行为是否太无人.道??)。
6、严重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的学生,由所在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退学通知书送达本人,限其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可学院早已决定学生退学,却不让学生及时离校,还照常收取又一年的费用不退。后经学生家长奔波诉求一年之久、学院才只通知学生和家长去学院办理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不合理退费(学院的本意是不想退费),还“抖狠”要限期去办理,逾期不去办理,就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还坚持不退学生入学时的押金收费;后来、又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后才肯退还押金收费及大三学年的学费,但还要扣收大三学年二个月的房租不退;还坚持不退骗取学生入学的收费,还坚持不退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时的留级收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还坚持不退违规操作的违规收费,还违规占用学生的押金长达五年之久无任何说法,违规占用学生大三学年的收费现.金长达三年之久无任何说法,因学院的过错给学生和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无任何说法)//
二、学院还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该不该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学院现在已经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三、如果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还说学生不好,那学院为什么还要在每年放署假之后、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最终造成误人子弟,给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学院还在每年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收取费用后就去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这算不算骗钱和骗取收费?骗取的钱和乱收费该不该退?
四、根据网上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金分红8150万元”,(学院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乱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金分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血汗钱,应该不应该?正常收费是应该的)。
五、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学院因学生学习成绩和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随意违规、并强行不让学生读书实在不应该,(这里面是否存在违规多招生捞钱,而又不能发给学生毕业.证书,而中途找借口去决定学生退学害人???)(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院不给毕业.证书、也不退还任何收费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家长也不会责怪学院)。现在、经过学生家长的不断诉求,该学院已承认和默认以上问题属实,但是,就是不讲道理,仗势欺人,欺下瞒上,说假话,严重欺压学生家长,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的收费。因此、特请求有关领导和部门及媒体,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查清事实,让该问题早日解决,也望该学院能及时处理好实名举报和解决问题,退还应该退还家长的血汗钱。同时、特向您们寻求帮助或转贴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本人实名举报和反映问题有事实根据和证据、证词。如果不相信,可以向您出示证据、证词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可以与学院当面对质完全属实。
实名:秦庆国《手机:13197151916 . Q Q和邮箱:1287027289@qq.com》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骗学生进校乱收费写信骗钱至今不退违规操作误人子弟违规收费违规创收分红学生家长血汗钱久拖不退 一、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利用招生前录取通知书的承诺骗取学生进学校,收了学生大一的费用一年后、在事先不通知学生和家长的情况下、就强行决定学生留级,随便改变学生的学制时间,使学制三年、变成了四年,并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还违规不给学生“留级通知书”,也不让学生签字;中途又违规操作,为留了级的学生办理跟班试读,收取费用不到半年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再次违规不给学生“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学院还早已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退学,还不让学生及时离校,却照常收取费用。其行为已形成骗取学生进校并收费,还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因学院是教育人的地方,即然学院没有能力教好学生,学院又不正规、爱违规操作乱收费,更不能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承诺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也不能发给毕业证书,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就不应该批准、该学院也不应该按正规录取骗收学生进学校,应该让这样的学生去读不爱违规的正规学校。学院还以抖狠向学生家长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来推卸责任)。2、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留级)或(退学)之前,处分建议由学生所在系告知学生拟处分(留级)或(退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可学院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跟本不按程序办理,更不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还收取了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因为学生家长是“参战带病返乡”,体力有限,属贫困家庭,如果学院事先通知学生和家长,或听取学生和家长陈述及申辩,学生和家长就可以考虑选择是否继续读书“量力而行”)。3、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受处分学生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可学院在处理学生留级和退学时都是使用强迫性,还不给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更不让学生签字,仅用口头通知学生留级和退学,更不退还应该退还的收费)。4、严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为了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申诉,学校在对学生作出的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中,必须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可学院连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都不给,也不让学生签字,更不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严重剥夺学生应有的合法权利,使学生和家长至今无法申诉。学院该不该应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5、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院明知学生的行为有错,还不尽学院的义务: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慷成长的现象”发生,(学院知法犯法,还自己制定规章制度,自己又去违规违章,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还强迫学生写保证书。而且,学生做到了自己的保证,学院也给家长写了表扬信,可学院收到专科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让学生通过学习和考试来得到学分,更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就强行决定学生退学)。6、严重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的学生,由所在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退学通知书送达本人,限其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可学院早已决定学生退学,却不让学生及时离校,还照常收取费用,还要学生家长奔波诉求一年之久、才通知学生和家长去学院办理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不合理退费(学院的本意是不想退费),还坚持不退学生入学时的押金收费;后来、又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后才肯退还押金收费及大三学年的学费,但还要扣收大三学年二个月的房租不退;还坚持不退骗取学生入学的收费,还坚持不退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时的留级收费、和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的乱收费,还坚持不退违规操作的违规收费,还违规占用学生的押金长达五年之久无任何说法,违规占用学生大三学年的收费现.金长达三年之久无任何说法,因学院的过错给学生和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无任何说法)//二、学院还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该不该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学院现在已经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并收费,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三、如果这么好的学生、学院还说学生不好,那学院为什么还要在每年放署假之后、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最终造成误人子弟,给学生家长带来的损失学院该不该承担责任?学院还在每年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收取费用后就去违规和强行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这算不算骗钱和骗取收费?骗取的钱和乱收费该不该退?四、根据网上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金分红8150万元”,(学院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乱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金分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血汗钱,应该不应该?正常收费是应该的)。五、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学院因学生学习成绩和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随意违规、并强行不让学生读书实在不应该,(这里面是否存在违规多招生捞钱,而又不能发给学生毕业证书,而中途找借口去决定学生退学害人???)(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院不给毕业证书、也不退还任何收费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家长也不会责怪学院)。现在、经过学生家长的不断诉求,该学院已承认和默认以上问题属实,但是,就是不讲道理,仗势欺人,欺下瞒上,说假话,严重欺压学生家长,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的收费。因此、特请求有关领导和部门及媒体,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查清事实,让该问题早日合理解决,退还应该退还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同时、特向您寻求帮助或转贴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本人实名举报和反映问题有事实依据、证明、证词。如果不相信,可以向您出示依据证明、证词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可以与学院当面对质属实。.实名:秦庆国《手机:13197151916 . Q Q和邮箱:1287027289@qq.com》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还状告学生家长 一、我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家长,我孩子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招进该学校,学制三年,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校决定留级,让学制三年又变成了四年。留级大半年中,学校为了能收到学生各种费用,不管学生上课或不上课,在校不在校,都有意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不尽学校的义务去制止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发生,也不通知学生家长,以达到收取各种费用。被学生家长发现后,学校为了不退违规收费,又违规决定已留过级、而且、学校大半年没有对大二上学期进行教育教学的学生、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还承诺只要学生好好学习就可以继续读书,也能拿到毕业证,可学校再次收到又一年的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给学生学习和读书的机会,在不到学制期满和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以学分为由决定学生退学。学校在决定学生跟读之前,已明知该学生因学校违规大半年没有学分,确还要去违规决定学生再次跟读,而且,该学生在跟读期间做到了好好学习,各方面表现不错,学校还向学生家长写了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学校也证实该学生在跟读期间表现不错,明摆着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而学校得利。 二、学生被学校决定退学之后,还不让学生及时离校,又不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去办理退学手续,还拖延退学通知,却照常收取费用(乱收费)。学校招收高考贰百多分的学生,还招聘不负责任的辅导老师,(该学校已透露确有此事),又不尽自己的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教学,教不好学生,还去责怪学生学习成绩不好。当时,学校还安慰学生家长解释说“我们办事不是针对你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校决定退学”。更可怕的是学生在学校出现问题,也不通知学生家长,还每年在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反而责怪学生家长没有管好孩子。学校还在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让学生家长继续交费,(法院已证明学校每年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书信,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但书信都是统一印制的,上面只有学生名字是手写的,那有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都是一样的成绩和表现,存心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以达到收取费用或骗取费用、而造成误人子弟。 三、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时间,可学校用各种方法已要学生家长交齐专科三年所有费用,但学校至今没有任何退费,又不让学生读到学制期满的毕业时间,使学生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更不能拿到毕业证,(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校不给毕业证书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学生家长也不会责怪学校),学校损人利己的作法让学生在该学校白读几年,还失去了学习机会和时间,也让学生家长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 四、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在上级调查该问题时,学校就向上级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当学生家长接到上级通知找到学校时,学校又说没有任何过错,还说学生家长你无权评论学校行为(对错),还拒绝按照自己向上级汇报处理意见和办法去解决问题,也不合理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更不妥善解决问题,还向学生家长邮寄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通知为借口,来限期办理退费,逾期不去办理,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还说退费事宜要学生家长与公证处联系。到现在为止,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收到公证部门的提存通知,学校也没有任何退费,使学生家长不知道在那里退费(还有押金收费),存心欺下瞒上,欺压学生家长,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还不准学生家长说学校不对。 五、在学生家长四处奔波无果的情况下,被逼网上发贴,该学校不但不合理解决问题,更可怕的是还以发贴“侵害学校名誉权”为借口,将学生家长告到异地法院,告了快一年时间都没有告到学生家长有错,也不能去证明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假。学校还向法院提供假证据证词,让法院违规不采信学生家长《当庭交给法院和学校19项60张发贴依据》中任何证据证词(一个字都不采纳)的情况下,作出不真实的判决书。还用《内容摘要》,故意隐瞒判决书(全文内容)的形式在网上公开发贴和用于回贴,隐瞒事实真相,足以证明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已成事实,也说明该学校“仗势欺人” ,严重欺压学生家长。 六、国家有明文规定:(1、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4、名誉权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5、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依法接受监督)。在本案案件中,有很多问题都是学校自己故意造成的,学生家长实话实说不存在侵权行为。 七、学生在校有错没错,早已得到学校处理,可学校违反那么多规章和制度,特别是学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和制度,却不负任何责任,更不合理退费,(这是否存在欺负弱势群体?)。学生家长被逼网上发贴,学校还去要求网站删贴,(如果学校没有错,学校为什么要要求网站删贴?)。现根据学校诉讼请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要求,学生家长只能发贴到全社会、媒体、所有网站、报料台、有关领导和单位,为学校澄清事实,让原告(学校)有什么样的作为,就有什么样的名誉。希望大家能公平评价。同时,希望学校能实事求是,不要去欺下瞒上,说假话,推卸责任。要言行一致,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不要说一套作一套,言而无信尽说假话只想钱,更不要让中国教育因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去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让老百姓受苦,更不要让问题再出现问题、再去责怪学生家长网上发贴。同时,特请求有关单位和领导查清事实,让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八、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教育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更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一生前途、每一个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和生活,大家应该多来关心教育,让那些不遵纪守法,损人利已的学校不去损害学生一生美好前途,更不要让天下父母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事实根据,可联系学生家长证实和为学校澄清事实。《电话 0 13197151916 邮箱:1287027289@qq.com qq:1273027041》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还状告学生家长 一、我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家长,我孩子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招进该学校,学制三年,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校决定留级,让学制三年又变成了四年。留级大半年中,学校为了能收到学生各种费用,不管学生上课或不上课,在校不在校,都有意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不尽学校的义务去制止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发生,也不通知学生家长,以达到收取各种费用。被学生家长发现后,学校为了不退违规收费,又违规决定已留过级、而且、学校大半年没有对大二上学期进行教育教学的学生、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还承诺只要学生好好学习就可以继续读书,也能拿到毕业证,可学校再次收到又一年的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给学生学习和读书的机会,在不到学制期满和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以学分为由决定学生退学。学校在决定学生跟读之前,已明知该学生因学校违规大半年没有学分,确还要去违规决定学生再次跟读,而且,该学生在跟读期间做到了好好学习,各方面表现不错,学校还向学生家长写了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学校也证实该学生在跟读期间表现不错,明摆着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而学校得利。 二、学生被学校决定退学之后,还不让学生及时离校,又不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去办理退学手续,还拖延退学通知,却照常收取费用(乱收费)。学校招收高考贰百多分的学生,还招聘不负责任的辅导老师,(该学校已透露确有此事),又不尽自己的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教学,教不好学生,还去责怪学生学习成绩不好。当时,学校还安慰学生家长解释说“我们办事不是针对你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校决定退学”。更可怕的是学生在学校出现问题,也不通知学生家长,还每年在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反而责怪学生家长没有管好孩子。学校还在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让学生家长继续交费,(法院已证明学校每年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书信,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但书信都是统一印制的,上面只有学生名字是手写的,那有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都是一样的成绩和表现,存心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以达到收取费用或骗取费用、而造成误人子弟。 三、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时间,可学校用各种方法已要学生家长交齐专科三年所有费用,但学校至今没有任何退费,又不让学生读到学制期满的毕业时间,使学生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更不能拿到毕业证,(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校不给毕业证书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学生家长也不会责怪学校),学校损人利己的作法让学生在该学校白读几年,还失去了学习机会和时间,也让学生家长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 四、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在上级调查该问题时,学校就向上级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当学生家长接到上级通知找到学校时,学校又说没有任何过错,还说学生家长你无权评论学校行为(对错),还拒绝按照自己向上级汇报处理意见和办法去解决问题,也不合理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更不妥善解决问题,还向学生家长邮寄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通知为借口,来限期办理退费,逾期不去办理,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还说退费事宜要学生家长与公证处联系。到现在为止,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收到公证部门的提存通知,学校也没有任何退费,使学生家长不知道在那里退费(还有押金收费),存心欺下瞒上,欺压学生家长,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还不准学生家长说学校不对。 五、在学生家长四处奔波无果的情况下,被逼网上发贴,该学校不但不合理解决问题,更可怕的是还以发贴“侵害学校名誉权”为借口,将学生家长告到异地法院,告了快一年时间都没有告到学生家长有错,也不能去证明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假。学校还向法院提供假证据证词,让法院违规不采信学生家长《当庭交给法院和学校19项60张发贴依据》中任何证据证词(一个字都不采纳)的情况下,作出不真实的判决书。还用《内容摘要》,故意隐瞒判决书(全文内容)的形式在网上公开发贴和用于回贴,隐瞒事实真相,足以证明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已成事实,也说明该学校“仗势欺人” ,严重欺压学生家长。 六、国家有明文规定:(1、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4、名誉权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5、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依法接受监督)。在本案案件中,有很多问题都是学校自己故意造成的,学生家长实话实说不存在侵权行为。 七、学生在校有错没错,早已得到学校处理,可学校违反那么多规章和制度,特别是学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和制度,却不负任何责任,更不合理退费,(这是否存在欺负弱势群体?)。学生家长被逼网上发贴,学校还去要求网站删贴,(如果学校没有错,学校为什么要要求网站删贴?)。现根据学校诉讼请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要求,学生家长只能发贴到全社会、媒体、所有网站、报料台、有关领导和单位,为学校澄清事实,让原告(学校)有什么样的作为,就有什么样的名誉。希望大家能公平评价。同时,希望学校能实事求是,不要去欺下瞒上,说假话,推卸责任。要言行一致,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不要说一套作一套,言而无信尽说假话只想钱,更不要让中国教育因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去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让老百姓受苦,更不要让问题再出现问题、再去责怪学生家长网上发贴。同时,特请求有关单位和领导查清事实,让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八、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教育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更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一生前途、每一个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和生活,大家应该多来关心教育,让那些不遵纪守法,损人利已的学校不去损害学生一生美好前途,更不要让天下父母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事实根据,可联系学生家长证实和为学校澄清事实。《电话 0 13197151916 邮箱:1287027289@qq.com qq:127302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