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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发帖人yqkzj(本名罗友华)为逃避赔偿责任,在网络平台多次利用发帖和短视频的方式发布不实信息并诽谤一审法官高伟,刻意抹黑法官,抹黑法律。发帖人的侵权行为误导社会舆论,欺瞒大众,引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大量转发并点赞,由于浏览量巨大,点赞量巨大,已经造成了当地较严重的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了法官高伟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发帖人罗友华对天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后,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在中院判决书第10页第3段,明确指出“罗友华上诉称怀疑肖炎红受伤的地点不在现场与事实不符”;在判决书第11页第1段写明“罗友华与彭彩荣发生矛盾时,未采取理智态度处理,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并进一步导致肖炎红介入冲突,斗殴中肖炎红受伤并被送医,可以认定肖炎红受伤与罗友华的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罗友华对肖炎红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而不是由肖炎红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综上所述,罗友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针对侵权发帖的相关澄清:其一,发布者诽谤法官篡改庭审笔录,事实上在庭审结束后,罗友华本人对庭审笔录在当场确认后已签字认可,卷宗可以作证,故不存在发帖者说的法官篡改笔录。其二,发布者诽谤法官枉法裁判,发布者向公众隐瞒案件已经经过上诉并维持原判的事实。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写得非常明确,中院判决书非常明确指出罗友华与肖炎红在斗殴中,肖炎红受伤并被送医,可以认定肖炎红受伤与罗友华的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罗友华对肖炎红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而不是由肖炎红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根本不存在法官枉法裁判的说法。其三,发布者污蔑法官高伟套改学籍,法官高伟系改随母姓,改名前后户籍上所有的身份信息地址社会关系以及身份证号没有改变过,属单纯改名。难道全天下改过名的人都是套用了与新名字同名同姓的人的学籍?发布者多次利用发帖和短视频借网络平台诽谤并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诽谤罪和网络信息寻衅滋事罪。希望罗友华不要再听信律师说的告倒法官就能翻案的谬论,不要在犯罪的边缘不停试探。中国是法治国家,此网站是合法平台,该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导致不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严重误解,严重抹黑了法律的公正形象,这种行为既损害了法律威严,更有违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