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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七月二十六日的回复

人民网湖北7月28日电 本网昨日刊登题为《湖北天门侨乡开发区强迫农民签字出卖基本农田》的网友投诉后,天门市委宣传部今日就土地性质、土地征用价格、征用土地的程序等问题给予反馈,并认为文中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而网民提供给记者的由该市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七月二十六日给予的回复,则对同一则投诉称:“你所反映的情况经我局现场调查后认为基本属实,我局将对非法占地的情况依法立案查处。”对于网友反映的同一问题,市委和政府两部门的回复竟然绝然不同。

天门市委宣传部的回函中,关于土地性质问题是如下说明的:天门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5年4月,1997年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是2005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批公布的湖北省17家省级开发区之一;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帖子中反映所征用的此宗土地属于汪岭社区,在开发区15平方公里以内,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网友反映的土地征用价格问题,天门市委宣传部回函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28号)精神和《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构成,具体情况是: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1360元/亩×8倍=10880元,由财政局代管,用于村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公益事业。

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1360元/亩×13倍=17680元。 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360元/亩。大棚蔬菜或精养鱼池为1500元/亩。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所用,安置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直达给农民。

而对于征用土地程序的问题,天门市委宣传部认为开发区土地征用是严格按程序在办理的: 一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分别在7月12日、7月14日召开了两次村民代表大会。就土地价格、土地补偿、青苗费赔付和分配方案等事宜在大会上进行商讨,并形成了决议。

二是召开群众大会。7月20日召开了汪岭社区二组群众大会(参会群众达95%以上)并一致通过此征地补偿价格和分配方案。不存在帖子中说的“由少数人偷偷摸摸、鬼鬼崇崇地强迫农民个人签字,更没有不通过村民同意由村干部自行卖地。”


三是做群众过细的思想工作,采取分户座谈的方式,目前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发放达95%以上。

而网民提供给记者的中国天门网上的由该市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七月二十六日给予的回复(http://www.tianmen.gov.cn/gzhd/lxzf/gtzjj/201107/t20110715_185574.html),则对同一则投诉称:“你所反映的情况经我局现场调查后认为基本属实,我局将对非法占地的情况依法立案查处。”

天门市委宣传部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回复如此不同,究竟谁对谁错?网友反映问题的真相究竟是这样的?本网将跟踪报道。

(本文来源:人民网作者: 荣先明 ) 责任编辑:NN026
据《楚天都市报》1月4日报道, 元旦期间,湖北省天门市两台公务车替他人迎亲被网友在网上曝光。见报当天晚上,天门市纪委天门市监察局在网上发布处理结果,两台公务车的司机都被扣发三个月的工资,一人予以辞退,另一人待岗三个月,补缴公车私用的燃油费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得不有话要说。不知道相关部门在处理两位司机时,根据的是哪条法律条款来扣发其三个月的工资?我国《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的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从上面的规定中可以看到,这两个公车私用的司机,都不符合代扣的条件。即便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而天门市对这两名司机的工资一扣除就是三个月的全额工资,显然违反我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此外,同样是公车私用,两个司机的处理结果却不相同,一位是直接辞退,另一位是待岗三个月,补缴公车私用的燃油费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处理通报中找到了答案,被辞退的司机是聘用司机,而待岗三个月的司机是所属职工,即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种不同被处理的结果也不同!
我们从通报中没有看到对公车所属领导的任何处理。试想一下,一个公车司机,就是他有再大的胆,不经过领导默许,他敢把车开去替他人迎亲吗?万一领导要车怎么办?领导和司机也知道现在天门在进行“两整”,也知道“六个禁令”,只是抱着一种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我们相信这两名司机绝对不是第一次将公务车开去办私事,因为公车私用的好处太多了。替人迎亲,不但可以好吃好喝两餐,还有新人派送的红包且自己不用担心油价涨价。所以,对这样的司机,不管进行怎么样的处理,我们都不必有怜悯之心,只是处理要公平,要一碗水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