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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的朋友都要注意,这笔钱可以要
天门聚焦
04-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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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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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约定的利息超过14.8%的无效,多还的利息可以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公司变相降薪辞退,员工劳动仲裁胜诉
天门聚焦
04-07 17:22
阅读 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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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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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必须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符合一定条件和范围进行合理使用,用人单位自主权至少需要满足:一是不能损害劳动者的物质权利,即调整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相当;二是岗位调整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尊严,不具有惩罚性和侮辱性;三是为公司经营所必要。本案中,公司关于落岗员工的相关评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考核依据不合理也不充分,将被员工落岗处理的依据亦不足。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最终拿到10万多补偿金!
买房的朋友希望大家认真看!
天门聚焦
04-03 15:22
阅读 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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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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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王某与某开发商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某开发商的某楼盘中的第4-03号房,房屋总价536777元。原告支付了首付款206777元,剩余330000元贷款支付,开发商销售时故意隐瞒房屋内有承重柱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真实情况,2022年11月初,王某收房时才发现次卧内居中的位置有承重柱,影响房屋整体使用功能和价值,故拒绝收房。2023年3月,王某起诉到贵院要求撤销合同,开发商退房款。最终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被告有义务披露所售商品房存在的不利因素或瑕疵信息,不应隐瞒商品房存在问题的真实情况。被告以欺诈手段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致使原告基于错误的认识作出意思表示购房,原告可行使撤销权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请注意,如遇侵害,你可以获得这些赔偿
天门聚焦
04-01 10:15
阅读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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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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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侵权、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请注意,不用担心公司没财产执行不了啦
天门聚焦
03-29 10:07
阅读 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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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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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董监高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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