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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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委领导:您好!​        我上次在天门网给您反映了我的合法诉求,我也用邮政特快专递给您和杨市长邮寄过我反映的材料,我想您应该知道我的情况。我是一名从部队转业安置的志愿兵,现在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在部队干了十多年,于1999年从部队转业安置在政府部门建设委员会所属的建设规划分局。 2005年天门市借湖北省少数几个县市乡镇单位试点改革之名,市规划局强制收编了建委下属的建设规划分局,单位除我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签字买断之外,其他所有人员全部签字买断工龄(改革前又新设了开发区规划分局)。2006年以后原分局所有买断人员全部安排在市规划局上班但没有工作编制;而原分局李、蒋、王3位正、副局长虽然签字买断了工龄,也领取了一次性买断金,然而他们安排上班却有工作编制,而原单位只有我一个人按国家的安置政策没有签字买断,但市编办违法强制剥夺了我的工作编制。为什么???不知道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竟然“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因单位几次改革合并,我现今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工作已有37年,一直都是“黑户口”。由于我没有编制不能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事业单位上班却只能买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以后养老金待遇每个月相差2000千多元,一年要少3万元,以后谁来给我保障?2020年天门市落实湖北省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把我们等一些管理单位整体划转到竟陵街道办事处,也就是重新设立了原来的七站八所一些单位,可是,为什么这次又将我们单独剥离出来,不给我们编制为什么???我多次写材料找前任市领导反映我的合法诉求,市领导已签字批示要各部门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给我予以落实解决;我现在也向杨市长递交材料反映过我的合法诉求,杨市长也签字批示要依法解决。国家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转业志愿兵安置在事业单位的必须要给予编制保障,可是编办领导严主任和田副主任“胆大包天”,总是找一些歪理来阻碍我的合法诉求,不给我编制?国家下发很多文件明确规定:“禁止赎工龄、官龄,”“禁止一次性买断”中央政府一再下发文件并明文规定任何地方性政策和文件都要服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可是天门市编办领导为什么拒不执行???他们这是严重的“渎职罪"行为?!天门市编办领导“玩忽职守”不作为谁来监督?!我在部队干了15个年头,贡献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转业回地方才换来的工作,是有国家法律给予编制保障的。 我以上反映绝对真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天门市委领导一定要为我着想!我希望天门市委领导能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办实事!现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83兵役法参务字243号文件》《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文件,再次:我强烈要求恢复我的工作编制。       盼天门市委领导回复 !!!   李连发    2022年3月15日
易书记: 您好! 我叫李连发,是一名从部队转业安置的志愿兵,也是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于1985年入伍服役,1999年从部队的一名志愿兵转业安置在政府部门建设委员会所属的——开发区建设规划分局。 2005年天门市(原市长别必雄——“人为原因”)借湖北省少数几个县市乡镇单位试点改革之名,将建委所属的开发区建设规划分局本不属于改革的对象强行列入试点改革的名单,市规划局强行收编了建委下属的开发区建设规划分局,单位人员全部实施强制买断工龄,除我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签字买断之外,其他所有人员全部签字买断工龄,领取了一次性买断金(改革前又新设了开发区规划分局)。2006年以后原分局所有买断人员全部安排在市规划局上班了但没有工作编制,而原分局李、蒋、王3位局长、副局长虽然签字买断了工龄,也领取了一次性买断金,然而他们安排上班却有工作编制,李、蒋两位调入外单位了,另一位在规划局。而原单位只有我一个人按国家的安置政策没有签字买断,但市编办违法强行取消了我的工作编制,为什么???我不知道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竟然“欺上瞒下”“暗箱操作”?!至今我一直在市规划局工作,我从1985年入伍服役尽义务和转业安置在地方上班,我工作已有36年了,但我在规划局在岗上班仍然没有编制。因单位几次改革合并,我现在是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班,一直都是“黑户口”。由于我没有编制不能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事业单位上班却只能买企业保险?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相差几千元以后谁来给我保障?我多次写材料找前任市领导反映我的合法诉求,虽然市领导已签字批示要各部门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给我予以落实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红头文件给市编办呈送过要求解决我工作编制的请示报告,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也找过市编办领导谈过,《退役军人保障法》用法律明确规定转业志愿兵安置在事业单位的要给予编制保障,可是编办领导严主任和田副主任非要“颠倒黑白”欺压百姓,总是找一些歪理来阻碍我的合法诉求,不给我编制?我以前是志愿兵转业按照国家政策安置的工作,为什么天门市编办领导不能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给我解决编制呢???国家下发很多文件明确规定:“禁止赎工龄、官龄,”“禁止一次性买断”中央政府一再下发文件并明文规定任何地方性政策和文件都要服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可是天门市编办领导为什么拒不执行???他们这是严重的“渎职罪"行为?!如果市编办领导有困难他们为什么既不向市政府和市委领导请示报告,也不向省委编办领导汇报?天门市编办领导“玩忽职守”不作为谁来监督?!我当兵服役在部队干了15个年头,贡献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转业回地方才换来的工作,是有国家法律给予编制保障的。 我以上反映绝对真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希望易书记一定要为我着想!请易书记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83兵役法参务字243号文件》《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再次,我强烈要求恢复我的工作编制。谢谢!!!  2021年 12 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