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绝妙判词撷趣 (转帖)

2011-05-27   发表于 灌水   阅读 4221   回复 0
古代绝妙判词撷趣

王一前

古代官府断案,判词多刻板冗琐。但偶尔亦有生动诙谐的妙判佳句,现撷取几例,以飨读者。
宋代张咏任崇阳县令,发现管钱库小吏每日回家时便将一枚小钱藏进帽子边缝里带回。有次正当小吏故伎重演时,张咏当场将其捉住,以盗窃国库重罪将他打入死牢。小吏不服,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道:“一日一钱,千日一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听罢吓得脸色惨白,自己管了二十多年钱库,累计算来数字巨大,于是叩头求饶不止。
明代有位御史机智巧辩,政声颇佳。宦官魏忠贤手下一名太监心怀嫉妒,总想设法取笑御史。一天,太监缚了一只老鼠前去告状,声称:“此鼠咬毁食品衣物,特拎来请御史判罪。”御史知其用意不良,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阉割)?”太监反被御使借机取笑,不得不叹服此判决之妙。
明代南昌宁王府饲有一鹤,乃皇上所赐。一日,仆役带着鹤逛街,鹤被一民家的狗咬伤。仆役到府衙状告民家,状词上写:“鹤系金牌,系出御赐。”知府接状,挥笔判道:“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判词精妙,入情入理,仆役无言以对。
某年仲春,两农家的牛相斗,一伤一死。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时值长沙太守祝文山外出察访民情知道了这个案子。他详细问明情况后,当即判决:“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共享,生者共耕。”两个农夫听后觉得有理,遂息争端。
清代康熙年间,福建泉州城外有个“风月庵”,内住一年轻美貌尼姑。她与一姓孙的公子相爱,想还俗嫁他为妻,便壮胆向州衙递上呈状。州太爷见状,问清情由后批道:“准、准、准,准尔嫁夫君。去禅心,超梵尘,脱袈裟,换罗裙,免得孙(僧)敲月下门。”判词既有文采,又富有情趣,妙不可言。
从前有一寡妇欲嫁,遭族长阻挠,就求一老先生代写状纸。老先生知道县官最恶冗文赘句,便只写了四句:“夫亡妻少,翁壮叔大,瓜田李下难避嫌,该嫁不该嫁?”县官接状,拍案称绝,当即挥笔下判:“嫁!”成为古今最简短的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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