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灭门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2012-02-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9万   回复 2
因婚姻纠纷,愤而报复妻子、岳父母一家,持刀致4人死亡。16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的罪犯芦哲执行注射死刑。2010年10月,渔薪镇农民芦哲之妻陈某要求与芦哲离婚。芦哲怀疑其有外遇而拒绝,陈某后回娘家居住,芦哲连续多日做陈某及岳父母的工作未果。2010年10月11日晚23时许,留宿在陈家的芦哲找出一把尖刀,持刀将妻子陈某、陈某的父母及2岁的侄子杀害,致4人当场死亡。芦哲对陈某的尸体进行了侮辱,然后逃离现场,2010年11月5日,芦哲被**机关逮捕。经审理,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判处芦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芦哲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芦哲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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