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市镇石桥村村委会要对已故老人征收惩罚性农业税,这是什么政策?

2013-09-1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6万   回复 11
我是彭市镇石桥村的农民,由于常年在外打工,土地无人耕种,1998年将全家7口户口(两个老人,三个孩子)农转非迁出。如今老人已故,孩子成家,2009年又将孩子户口签回原籍,并交纳相关费用,但一直没有分地。今年村里重新分地,村委会要求必须把迁出户口全部签回,每人补交农业税3000,才能分到土地。不可思议的是居然包括已故的老人!对已故的老人补征早已取消的农业税是有政策支持,还是有人故意为难?补交的农业税交给了国家还是个人?户口农转非后根本没有种地何来补交农业税之说?难道村干部都不懂国家政策的吗?
求高人指点,这事应该怎么解决?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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