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浪费怎么反出了歧视和侵权

2014-10-16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811   回复 1

湖北保康县马桥镇一个村子对两名办酒席的村民罚款,因为酒席费用超标。根据“节约村规”,领导家庭烟不得超10元,酒不得超过60元;普通人烟不得超过2元,酒不得超过20元。
用村规民约来提倡村民节俭度日禁止铺张浪费本无可厚非,但领导喝60元/瓶的酒,却只许普通职工和村民喝20元/瓶的酒,无疑有人为划分等级、刻意制造不平等的嫌疑。凭什么村民的消费要比村干部低一个档次?
无论是村“两委”班子成员还是村办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其收入都来源于村集体资产,为免有人养成公款奢侈消费的坏习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限制村干部的烟酒消费档次显然很有必要。但普通村民无论是吸烟喝酒还是办酒席,花的都是自己的钱,村“两委”规定村民的日常消费标准有何法律依据?因大办酒席而处以罚款就更没道理了。
何况,被处罚的村民所办的酒席上,赴宴者喝的只是三十多元一瓶酒,恐怕在哪都算不上奢侈消费吧?如此处罚不仅荒唐,也毫无人情味可言。
提倡勤俭节约是好事,但不是硬性规定普通群众的消费标准。群众自己挣钱自己花,怎么消费都是其私事。要让群众理性消费、量力而行、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之风,应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引导,而不是以这样不合情理的手段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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