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表白”

2014-11-14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054   回复 0
近日,河南商丘学院的一份声明在网上疯传,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声明引来极大非议,不少人觉得学校太残酷,缺乏人情味。该学院学生处马处长表示,开除该名学生,并非因为他表白了,而是因为他拒绝接受教育、谩骂老师。(11月12日《大河报》)
因为公开表白被开除,猛一看显得有点稀罕,再加上学校声明中的“强行”二字,给人许多想象的空间。但实际上,事情并没有多么离奇。郭某的当众“表白”在当事女生看来“费解、震惊!”“躲闪不及”,用“强行”来形容并不为过;此外面对学校老师的劝阻,郭某反应激烈,甚至一度情绪失控,这些拒绝教育的蛮横表现,才是导致他被开除的终极原因。
虽然出发点都是传情达意,但方式很重要:发乎情、止乎礼的叫做表白;死缠烂打的,那叫做骚扰。涉及公共空间,则更应注意安全,尊重秩序,避免对他人产生影响。今年10月22日,辽宁广告职业学院一名男生,为了向心中女神表白,燃放烟花,引发一场大火;三年前,少女周岩因拒绝同学陶某的求爱,遭其疯狂报复,被泼汽油烧成重伤。看似浪漫的表白,一旦陷入无序和偏激,就可能变得危险。年轻学生对感情的认识,普遍不够成熟,控制情绪能力较弱,学校出于安全考虑,对高调“表白”有所约束和限制,完全可以理解。
此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从郭某报假警、破口大骂、欲殴打老师等行为来看,学校从严做出开除决定,并无可厚非。
当然,出于春风化雨、教书育人的目的,学校完全可以给郭某一次机会。但前提是,郭某自己愿意去争取和珍惜这个机会。因为高校教育本就与基础教育不同,相较于学校和老师的管理,学生的自律自觉更为重要。被开除的郭某,对开除决定无异议地签字,只为拿回学费,并且至今仍表示无怨无悔,实在看不出他对大学学习这件事有多珍惜。
恋爱无罪,“表白”有理,但两情若在久长时,又何须众人“围观”?希望郭某能从此事中吸取教训,清醒认识自身行为,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而其他关注此事的人们,与其忙着为郭某叫屈,不妨将此事看成一个教训,由此养成健康的恋爱观,培养自身的规则意识,为自己的爱情和未来,创造更多美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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