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肇事者 未及时救人致人死亡;调解处理中 毫无诚信、诚意多次出尔反尔!

2016-10-2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5万   回复 56
2016年10月7日19时18分在天岳公路新堰路段(该路段车流量大,大车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岳口粮仓巷村一组肖姓女司机驾驶蓝色别克小轿车追尾自行车,现场无刹车痕迹,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飞约20米,致脑部重伤和多处骨折。幸亏附近的好心人及时报警,同时使用手电警示后面的车辆绕行,避免了伤者二次伤害并被救护车送到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反观肇事者,事故发生后既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开启警示灯下车救人,反而将车灯全部关闭近半小时没有下车,差点造成更大事故和伤害,不知有何内幕。
逝者是一名刚退休不久的事业单位干部,身体健康,对整个家庭的作用和贡献非常巨大:不识字且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伴需要他陪伴和照顾;常年在外工作的儿子女儿需要他指导和帮助;年幼的孙儿孙女和即将出生的小孙子需要他接送上学和辅导作业。
肇事者撞人致死后,虽然所投车险充足,但在交警部门调解处理的过程中,毫无诚意、诚信,既不积极主动的联系逝者家属谋求迅速解决问题,反而在协商的过程中多次出尔反尔,屡屡下调自己承诺愿意承担的金额,特别是在逝者安葬的当天上午,其丈夫彭某及表哥李某终于主动约逝者家属商谈,但当逝者家属满怀诚意以为能将问题解决时,对方在前天承诺的金额上直减十多万,导致逝者家人心理和生理遭受巨大打击而无法达成协议。
再多的钱也无法挽回逝者的生命,只是对逝者的一个交代,也是对逝者家人的一种安慰和保障!虽然自始至终逝者家人强忍悲伤、保持克制和理智,没有做出任何过激行为。在肇事者毫无内疚和悔改的情况下,逝者家属决定举起法律的大旗,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让这种草菅人命、毫无人性、毫无道德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据悉,肇事者及其家人驾车发生过多次事故,至少造成两人死亡,像这样的马路杀手更应该得到严惩。
静待天门的青天大老爷们严惩肇事者,使其得到应有的处罚!让生者缓解悲痛!!让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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