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伤不起啊,当心种子质量!!!

2011-10-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5万   回复 7


城南工商分局调处一起种子投诉案件

(记者鄢静)购买了40斤大豆种子,可播种后4.5亩田的大豆大部分不长荚,造成减产。14日,经市工商局城南分局调处,经销商愿意赔偿消费者购买种子的钱。
  今年5月,天门经济开发区朱店村农户代某在天岳桥附近一种业公司购买了大豆种子40斤,每斤3元8角,总金额152元。播种下去后,大豆大部分倒伏在地,每一株豆杆上的豆荚明显稀少,发青的豆荚干扁,里面没有结籽,已经发黄的豆荚里籽粒也不饱满,造成大豆严重减产。据代某介绍,他种这个品种的大豆已有六七年,每次的收成都很好,于是代某向市工商局城南分局投诉该经销商销售的种子质量有问题,要求商家赔偿损失3500元。
  市工商局城南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代某播种的田里进行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经销商处进行调查了解,种子经销商拒不承认是种子质量存在问题,认为是消费者田间管理出了问题,而且代某拿不出种子购买发票,经销商只愿意赔偿代某购买种子的钱。
  工商执法人员查看了经销商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近两个月的销售清单,但经销商却不能提供种子包装袋以及样种。执法人员介绍,依据有关规定,经销商销售的种子必须要备样,目前种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还需要农技专家进一步鉴定。为了维护农户的利益,该局将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后再进行调解。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先查验种子经销商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农业部门颁发的种子经销许可证,要求经销商标明种子的全称、产地、价格等,并在购货单上加盖公章,开具发票,以免给日后维权索赔取证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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