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急了!真金白银用来招贤纳士。

2012-08-0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2万   回复 17


  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

   意   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我市科学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项目资助、政府奖励等优惠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培育对象和条件

  1.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2.具有国内外创新创业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展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3.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跨国公司及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专家及其团队。

  4.具有行业较高水平,能够引领我市生物医药、机电汽配、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领域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5.其他属于我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扶持和奖励政策

  1.创业资助。对带项目、带成果、带产品来天门落户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经论证审批,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安居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由市政府或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五年内免租金。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经审批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

  3.风投与担保。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办的企业,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的,视其规模和市场潜力,经论证、审批,为企业在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平台申请500万元以内的融资提供担保协助。

  4.税收返还。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企业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投产之日起前4年每年给予其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总额的资金补助,第5年至第10年每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50%的资金补助)。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市级留成部分,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同时,对获得国家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在投产之日起前4年每年相当于实缴增值税10%的资金补助。

  5.技术入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35%。以合作方式实施技术成果转化的,自项目盈利起三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新增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作为个人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6.科技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别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国家级)、20万元(省级)的科研资助,所在单位提供配套科研经费。其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优先推荐参选国家、省、市相关奖项评审。

  7.评选表彰。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活动。做出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直接作为“天门市市管拔尖人才”候选人,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

  8.其它政策。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形式加以引进,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经自主申报和组织评审,每年择优确定1-2个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重点扶持,并享受以上相关优惠政策。

  三、引才方式方法

  1.通过天门政府网、天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召开说明会、推介会等形式,引进我市所需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2.鼓励通过师承关系、同学同事关系、合作伙伴关系,以才引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自荐或第三方推荐的方式,直接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资格认定、综合评审和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政策。

  3.企业自主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需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由所在企业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专家综合评审、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四、载体建设

  1.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工业园、岳口工业园、龙尾山工业园等“一区三园”区位优势,积极探索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打造立足天门、面向全省、辐射中部的高位平台,建设“人才特区”。

  2.着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完善发展战略,依托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创新团队,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开展对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紧缺急需的各类创新人才。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发挥企业在创新投入上的主体作用。

  3.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依托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平台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合作,创建省级和国家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产业中试基地,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实践及示范基地的建设步伐。

  五、工作机构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的引进和培育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引进和培育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2.整合科技、贷款担保、人才专项资金,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的力度。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建立绿色通道,抓好落实。

  3.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人才引进和培育的重大意义,推广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等。通过考察、交流和经贸活动,积极向海内外宣传我市的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

  本意见由天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已发布的各项人才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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