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医将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不增加患者个人费用负担

2012-09-1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3万   回复 6
日零时起,我省首批28家试点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上调部分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增加患者个人费用负担。  据省医改办相关人士透露,我省首批28家县级试点公立医院今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医院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住院诊查费提高33元。试点公立医院包括大冶市人民医院、丹江口市第一人民医院、竹山县人民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枝江市人民医院、谷城县人民医院、宜城市人民医院、宜城市中医院、宜城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人民医院、孝昌县人民医院、应城市人民医院、监利县人民医院、红安县人民医院、红安县中医院、红安县妇幼保健院、麻城市人民医院、通城县人民医院、建始县人民医院、广水市人民医院、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潜江市中心医院、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神农架林区第一人民医院等20个试点县(市)的24家公立医院和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三医院、鄂州市中医院、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目前,省医改领导小组已建立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分片包干”责任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口联系3-4个试点县(市),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进程监测和效果评估。今日,省医改办、省卫生厅等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带队分赴各试点县(市),对县级公立医院综改试点实施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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