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小板镇街上的无耻骗婚
男方:我一哥们。
事情起因:12年经女方姑妈介绍,将女方电话告知男方母亲,通过男方母亲传达男方本人,从七月份起,男方电话联系女方,由电话短信方式,与女方作一个简单的沟通与了解后,男方觉得女方除不爱说话表达情绪外,性格方面比较可以,后男方决定二零一二年十月长假,从北京去广州,中秋节之际看望女方父母,并于9月23日在武汉买了条黄金手链以作诚意带去广州送给女方,对女方做简单了解其长相、性格及家庭状况,最后确定其男女双方关系。
十一月初,因男方父母要求男方以年纪大为由,要求其结婚,后经男方与女方电话沟通,女方同意,但要求其父母双方同意,并约定年底回家过年双方父母见面。
十一月中旬,男方在其公司开会,接到女方电话,语气很严肃的说“我有神经病,还在吃药”,男方第一时间反应为女方是否与他人吵架,女方挂完电话,一周后,又接到女方电话,把其事实推翻,是与女方父亲吵架,才说出气话。男方后与其女方嫂子张丽(男方族妹)电话沟通,说明女方电话事宜是否属实,后经过女方张丽解释述说原由,称女方与其父亲吵架,才胡言乱语,打消女方其电话内容的真实性。此事实真相是在婚后在北京旅游期间全部由女方道出,真实原因为:确实有精神病,正在治疗中,而,打电话时,正在发病,后由女方母亲隐瞒策划其谎言,并告知女方所有亲戚家人,一起欺骗男方。
元月二十九日,男方因与女方约定年底回家过年双方父母见面谈论双方婚事事宜,特向公司申请假期回老家,约定二月一日在女方镇上一酒店内,男女双方、双方父母、女方姑妈(媒人)、女方哥嫂,共计9人,谈论其婚事,订婚期,并强迫男方提交女方八万元礼金。双方准备婚事事宜,并未称其女方有精神病史,一直隐瞒至婚后病发。
二月二日,与女方照婚纱照
二月三日,女方要求男方给其购买黄金项链、铂金耳钉,钻石戒指,四金。以及购买衣服鞋子手提包
二月五日,在女方母亲的反复催促、多次大发脾气下,被逼与女方登记拿结婚证。
后双方各办各事,至二月八日,女方过门,由张丽陪伴,到男方家中认亲,男方亲戚父母打发女方钱
二月九日除夕后,至十三日,女方电话告知男方,更换新婚纱多交800元,要求男方将其钱补还给女方母亲,在十四日上头时,准备八肉八酒八鱼,连带更换婚纱800元交其女方父母。
二月十五日结婚时,女方母亲要求男方交2000元彩礼金,开门红礼金666元,给女方弟弟红包600元。
直到二月十九日,来武汉男方哥嫂家居住,第二天晚上,女方突然在房间内,大哭大闹,问其原因,无果,男方怀疑其有严重抑郁症,但未得到证实。
二月二十三日带女方到北京游玩,在北京男方租住房内,晚上女方大哭大闹,吵闹不堪,后经女方亲口承认,自从初中下学后一年,开始患上狂躁症和抑郁症,在天门精神病医院住院半年,后来一直用药物控制情绪,自从与男方结婚后,一直未吞服药物,情绪控制不住,病情发作。并亲口讲述与男方结婚原由:自从与男方电话短信沟通谈话以来,女方母亲认为女方病情因为男方的出现,得到了有效控制,后十一假期,男方去广州看望女方,女方母亲观其情绪高涨,也开心不少,故更认定男方的出现会对女方病情有所好处。十一月初,女方病发后,给男方打电话,告知其本人有精神病,一直都在吃药,后男方取证时,女方母亲一直要求女方家人保守秘密,并欺骗男方称女方和其父亲吵架后才说得气话,一直欺瞒到婚后病发。
为了照顾女方情绪,在北京期间女方每天晚上失眠,因睡不着觉,而烦躁,大哭大闹大骂,为防止周围人员投诉,白天带其到处游玩,逛街,购物,情绪稍微平静,每到晚上病情开始发作。三月六日,带女方去天安门故宫游玩,突然发病,在人群中大哭大骂人,后带出故宫,沿路吵闹大骂,不听劝阻,实属无奈,后与其女方母亲电话联系,告知病情越来越严重后。晚上在宾馆原本多开一房,因病情发作狂砸自己手机,宾馆茶杯等,结果赔偿宾馆20元钱,但男方不敢违逆其意愿,只好百依百顺,第二天早上6点,未告知男方去路,自行出门,一上午了无音讯,被逼无奈,只好通知其家人事情经过,后10点多钟接到女方短信息,被告知已经回租住房,尔后才安心。自从和女方到达北京后,每天女方必须要求在餐馆吃饭,白天必须逛街购物,花费两万多元(包括女方婚前自己九千多元以及男方家婚时茶钱、人情钱、元月份工资一万六千多元)。
原定于三月十一日去杭州旅游,因女方每天晚上大吵大闹,大哭大吼,扰人无法入睡,女方母亲要求尽快带回广州为其治病,后因女方受不了高铁长时间静坐,怕她在车上病情发作,后更改机票,三月九日到达广州后,仍然每天大吵大闹,甚至三月十一日凌晨三点大吼踹其父母房门,并对其母亲大大出手,后因男方强力抱住安慰,情绪稍稍稳定,但一直躺床上大哭大闹,吵得人无法入睡,饱受精神折磨。白天女方父母连续两天将男方和女方房门禁闭锁好,不让其男方出门,就算出门,女方必须跟随,犹如牢笼般的生活。
三月十二日,女方父亲带其女方、男方三人坐地铁送女方到广州市脑科医院VIP2赵振环医师主任会诊,医师嘱咐病情痊愈之前不建议怀小孩,并叮嘱女方克制情绪,认真面对其病情,后与医生寻诊,医生告知,病情因时间过长,较严重,即使治好,不保证有复发的可能。病历上注明女方在2010年时因吵闹结婚不成,出现寻死跳河以及砸物打人事情。
此等女方父母,完全不顾女方病情,不照顾女方病患者的情绪,更未顾忌医院嘱咐,精神病未痊愈,威逼女方并要求家人隐瞒病情,与男方结婚,婚后也未得到合理解释,任由女方病情发作严重后,才要求带回广州医治,后又因女方内心当男方为精神药物,时刻不得离开男方,出门跟随甚至男方上厕所也要跟随,女方睡觉时,锁紧大门,不让其单独出门,即使单独出门,女方必须跟随,如不同意,就会情绪不受控制,病情发作。
后因女方亲戚家人,对男方作大量思想工作,要求男方给一次机会女方,给女方半年治疗时间。后男方为逃离深渊牢笼,假装其答应,并承诺,要求先回家告知父母事情原由后,再返回广州,与三月十三日早,女方去医院复诊,男方坐地铁回武汉,在路途中,得知女方病情发作,在广州地铁芳村站,因一名乘客看了女方一眼而大打出手,又砸了乘务室的玻璃,乘务员将其女方关在乘务室内,并报警,乘警电话通知男方,要求去接女方,当时男方通知其监护人女方父亲。
后4月6日,男方父母赶往广州与女方父母协商协议离婚事宜,女方母亲称:我女儿嫁了你儿子一回,就不能买点吃喝给她。二十多天的吃喝花了男方近两万元,还污蔑男方在结婚之前和女同学有联系,是由于男方说重话刺激女方才发病。原协议书上要求女方父母赔其男方损失费5万元,女方父母不愿离婚,更不愿意赔偿损失,还语言上侮辱男方父母,口头上威胁,不得将此事公布出盅,否则要女方吊死在男方家中,更称,我女儿还怎么再嫁人啊。感觉自己就像受害人。还想让其女儿再另外一家人。
此等隐瞒原本不应该结婚的病情,而结婚,耗费男方人力、财力、物力、精力。经《婚姻法》离婚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切责任均在女方父母身上。为避免大家碰到此一家人,公布她们一家人电话,希望不要被其此等不负责任的家长欺骗。郑莹母亲鄢某137105255**,郑莹父亲郑*祥13710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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