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销售将公司财务据为己有

2021-01-0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2万   回复 5
2020年12月29日,天门市公安局横林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销售经理谭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经销商货款后未上缴公司,被公司发现后不辞而别。横林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启动“护企小秘书”警企联系机制,展开调查,收集证据。

经查,谭某以公司名义在外销售产品,收取经销商费用,但是他未将业务上报公司,也未将产品交付经销商,而是将货款私自截取,直到被发现。自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涉及经销商20余名,金额8万余元。

天门公安查明情况后,根据企业提供的线索,联合镇综治和村干部等力量积极联系谭某家人,进行法律知识普及与政策宣讲,在公安机关的威慑下,谭某主动投案。

2020年12月30日,天门警方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谭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平安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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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9
:说的就是你公司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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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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