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28块银元应该归谁?
2015年,家住浙江开化县田畈村的村民詹明华,意外在自家房檐顶上发现了128枚中国民国时期的银元。经专家鉴定,带有袁世凯和孙中山头像的银元市场价在400至500元;还有一款墨西哥生产的“鹰洋”,市场价300元左右。银元一共128枚,总共价值5万左右。一时间,这消息在小小的田畈村炸开了锅,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正当詹明华沾沾自喜之时,有人找上门来了。找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同村的汪明友,这房子当初就是汪明友卖给詹明华的。詹明华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如果不是汪明友把房子卖给自己,也不可能有这银元,于是拿出14块银元给了汪明友。
可没过多久,汪明友又找上了门。汪明友大声地说:“我那天没多问,以为14块就很多了,没想到你小子居然得了128块!这可不行,咱们得一人一半!”詹明华听后,气呼呼地说:“你的房子都卖给我了,挖出这些银元应该归我所有。这银元是我找到的,我就是它们的主人了,我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是你能决定的!”詹明华心想,给你14块已经不错了,给一半怎么可能?坚决不行!詹明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汪明友。可是汪明友隔三差五地来詹明华家敲门要银元。
当他们争论不休之时,村支书告诉他们:“这银元都不是你们的!”詹明华和汪明友一听,不禁疑惑起来。村支书顿了顿,转向汪明友,问他:“这房子真的是你的?你难道忘了最开始是谁在这住?”
原来,这座房屋原先的主人是汪观金。汪观金出生于1907年,他和老伴一直住在田畈村。因为无儿无女,村委会帮忙赡养并给二老送了终。汪观金夫妇去世后,他们的房子就归了村集体。汪明友正是从村委会那里买了这栋房子,之后又转卖给了詹明华。
詹明华知道房子的来历后,心里轻松了一点,心想,看你汪明友还怎么要我分银元。可是汪明友不死心,他想方设法证明这房子和他有关。汪明友东翻西找,终于找出了一个有力证据:家谱!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和汪观金可是亲戚,按照家谱,他是我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我小爷爷,我有继承权。”这下,房子是不是汪明友的已经不重要了,这层亲戚关系更有说服力。詹明华听了目瞪口呆。好在詹明华脑子转得快,连忙说道:“这么算的话,我老婆和汪观金家里也是亲戚呢!”村支书看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争吵,不禁苦笑起来。当年汪观金夫妇没人管的时候,也没见你们争着来赡养,眼下倒是为了这银元争得不可开交。
为了追查这些银元的来历,村支书决定寻访本村村民汪观生。原来,汪观生当年是地主,而汪观金夫妇是他家的长工。那个年代,长工的收入不多,大家连饭都吃不饱,怎么会有银元呢?可见,这银元应该不是汪观金家的。这时,汪明友说:“不管是不是我小爷爷的,根据银元发行的年代,这是我曾祖父留下来的,所以这银元现在是我的!”任凭汪明友怎么说,詹明华坚决不给,气得汪明友直跳脚。汪明友再也没有了耐性,对着詹明华嚷道:“行,你不给我,我就告你去!”2015年4月25日,汪明友一纸诉状,把詹明华告上了法庭。
詹明华活了大半辈子,居然被人告了。他又气又急,为了守住这些银元,一咬牙,决定孤注一掷,花了一万多请了律师帮忙打官司。这起官司由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田畈村交通不便,当事人不方便去法庭。于是,法院决定亲自去村里开庭。一大早,开化县人民法院的审判车来到了田畈村。村民们早早就听说了这件事,看到车来了,纷纷前来围观。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审判车内部布置了一个小法庭,还把车门打开,让群众旁听。
詹明华和汪明友这对冤家,面对面坐着,彼此的眼神中充满了犀利。法庭上,詹明华和汪明友各执一词,分别再次重申了理由。詹明华认为,自己是银元的发现者,也是现任房主,理应继承全部的银元。而汪明友也不甘示弱,他觉得从亲戚关系上看,自己享有继承权。他们谁也不服谁,都觉得自己占理,这些银元应该是自己的。此刻,围观的村民在底下悄悄议论纷纷,似乎两人都有道理,十分好奇法院会怎么判?
双方陈词后,法官做出了最终宣判:“这批银元属于隐藏物,并不是无主物,隐藏物要归隐藏者所有。也就是说,当初谁藏的银元,银元就是谁的。”詹明华一听,心凉了半截。很明显,詹明华是发现者,不是隐藏者,这银元不属于他。汪明友这时心里一阵狂喜,钱终于到手了!然而,法官接下来的话,让汪明友的心沉到了谷底。
法官说:“虽然汪明友和曾祖父有血缘关系,但是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元是他的曾祖父埋藏的。”最后,这批银元被法院依法扣押,等到银元享有权利的所有权人出来之后,再进行处理。这个结果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尤其是詹明华和汪明友,听完宣判后都傻了眼。汪明友止不住地后悔,当初讨到14块银元后,要是就此罢休的话,也不至于这样的结局。可自己非得继续讨要,还闹得众人皆知,以后大家见了面可就尴尬了。詹明华也是愁容满面地后悔不已,如果当初分出一半,也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为这场官司花了一万多,还耽误了房屋翻新的进度。当初还希望用这些银元为儿子结婚的事也就此落空了。
正当詹明华沾沾自喜之时,有人找上门来了。找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同村的汪明友,这房子当初就是汪明友卖给詹明华的。詹明华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如果不是汪明友把房子卖给自己,也不可能有这银元,于是拿出14块银元给了汪明友。
可没过多久,汪明友又找上了门。汪明友大声地说:“我那天没多问,以为14块就很多了,没想到你小子居然得了128块!这可不行,咱们得一人一半!”詹明华听后,气呼呼地说:“你的房子都卖给我了,挖出这些银元应该归我所有。这银元是我找到的,我就是它们的主人了,我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是你能决定的!”詹明华心想,给你14块已经不错了,给一半怎么可能?坚决不行!詹明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汪明友。可是汪明友隔三差五地来詹明华家敲门要银元。
当他们争论不休之时,村支书告诉他们:“这银元都不是你们的!”詹明华和汪明友一听,不禁疑惑起来。村支书顿了顿,转向汪明友,问他:“这房子真的是你的?你难道忘了最开始是谁在这住?”
原来,这座房屋原先的主人是汪观金。汪观金出生于1907年,他和老伴一直住在田畈村。因为无儿无女,村委会帮忙赡养并给二老送了终。汪观金夫妇去世后,他们的房子就归了村集体。汪明友正是从村委会那里买了这栋房子,之后又转卖给了詹明华。
詹明华知道房子的来历后,心里轻松了一点,心想,看你汪明友还怎么要我分银元。可是汪明友不死心,他想方设法证明这房子和他有关。汪明友东翻西找,终于找出了一个有力证据:家谱!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和汪观金可是亲戚,按照家谱,他是我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我小爷爷,我有继承权。”这下,房子是不是汪明友的已经不重要了,这层亲戚关系更有说服力。詹明华听了目瞪口呆。好在詹明华脑子转得快,连忙说道:“这么算的话,我老婆和汪观金家里也是亲戚呢!”村支书看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争吵,不禁苦笑起来。当年汪观金夫妇没人管的时候,也没见你们争着来赡养,眼下倒是为了这银元争得不可开交。
为了追查这些银元的来历,村支书决定寻访本村村民汪观生。原来,汪观生当年是地主,而汪观金夫妇是他家的长工。那个年代,长工的收入不多,大家连饭都吃不饱,怎么会有银元呢?可见,这银元应该不是汪观金家的。这时,汪明友说:“不管是不是我小爷爷的,根据银元发行的年代,这是我曾祖父留下来的,所以这银元现在是我的!”任凭汪明友怎么说,詹明华坚决不给,气得汪明友直跳脚。汪明友再也没有了耐性,对着詹明华嚷道:“行,你不给我,我就告你去!”2015年4月25日,汪明友一纸诉状,把詹明华告上了法庭。
詹明华活了大半辈子,居然被人告了。他又气又急,为了守住这些银元,一咬牙,决定孤注一掷,花了一万多请了律师帮忙打官司。这起官司由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田畈村交通不便,当事人不方便去法庭。于是,法院决定亲自去村里开庭。一大早,开化县人民法院的审判车来到了田畈村。村民们早早就听说了这件事,看到车来了,纷纷前来围观。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审判车内部布置了一个小法庭,还把车门打开,让群众旁听。
詹明华和汪明友这对冤家,面对面坐着,彼此的眼神中充满了犀利。法庭上,詹明华和汪明友各执一词,分别再次重申了理由。詹明华认为,自己是银元的发现者,也是现任房主,理应继承全部的银元。而汪明友也不甘示弱,他觉得从亲戚关系上看,自己享有继承权。他们谁也不服谁,都觉得自己占理,这些银元应该是自己的。此刻,围观的村民在底下悄悄议论纷纷,似乎两人都有道理,十分好奇法院会怎么判?
双方陈词后,法官做出了最终宣判:“这批银元属于隐藏物,并不是无主物,隐藏物要归隐藏者所有。也就是说,当初谁藏的银元,银元就是谁的。”詹明华一听,心凉了半截。很明显,詹明华是发现者,不是隐藏者,这银元不属于他。汪明友这时心里一阵狂喜,钱终于到手了!然而,法官接下来的话,让汪明友的心沉到了谷底。
法官说:“虽然汪明友和曾祖父有血缘关系,但是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元是他的曾祖父埋藏的。”最后,这批银元被法院依法扣押,等到银元享有权利的所有权人出来之后,再进行处理。这个结果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尤其是詹明华和汪明友,听完宣判后都傻了眼。汪明友止不住地后悔,当初讨到14块银元后,要是就此罢休的话,也不至于这样的结局。可自己非得继续讨要,还闹得众人皆知,以后大家见了面可就尴尬了。詹明华也是愁容满面地后悔不已,如果当初分出一半,也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为这场官司花了一万多,还耽误了房屋翻新的进度。当初还希望用这些银元为儿子结婚的事也就此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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