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人要做一些看起来很蠢但正确的路

03-28 05:31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252   回复 5
     我发文的用意更多在于让老百姓“听别人的故事,从中吸取教训或经验”  。关于我是怎么被马某兵拉伤并走上举报这条路的。我知道,在天门这种小地方,碰到类似的事,最快捷便利的办法,就是上门闹影响他生意,何况他三间大门面门庭若市。弊端在于纵容不法分子导致家乡发展永远止步不前。        因为伤势严重,我第一时间前往武汉就医。马某兵等人不闻不问,直到在他得知我知道他在我前一个月致人截肢过,并多次伤人被告,才突然赔礼道歉,并转款5千医疗费,并恳求我用医保住院。但是医保必须写明是自己受伤,他是个极其狡猾的人,我们拒绝。接着他提出四万五买断,不同意就打官司。我们咨询医生,说医药费至少十万,且盂唇损伤很难恢复,医生嘱咐我们千万别买断。我们既没有跟他讨价还价,也没有再上门找他。这个时候也怀疑他是非法行医,心想,法治社会,那就依法依规走法律程序吧。继而向卫健委举报,才得知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郑某父亲郑某爽挂证在该店。但是我需要一纸证明他非法行医的处罚决定书,才能进行我的官司。所以,即便他们自己查自己,这也是一条必经之路。通过向多个市领导反映,他们终于象征意义处罚了他两万,并且称该店为挂证的郑某爽所开。至于该怎么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巜中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但是他们在处罚决定书上面并没有写明拉伤我,只说对我进行过非法治疗。拉伤和拉过两者在划分责任方面天壤之别。何况上面连拉过都没有写明(当时我是没法看到对方笔录的)。多方咨询,得知笔录对我的重要性,于是我拨打办案人员蒋某电话,他说笔录中马某兵肯定承认拉伤我啊,不然怎么罚款呢。这一点放下心来。但是依据行政处罚书,我只能主要告郑某爽,而郑某户口本上仅夫妻二人,且都是八十多岁高龄。名下既无房产也没存款,那我告了个寂寞。那基于这个底线,只能继续举报啊。很快天门纪委介入,并信誓旦旦承诺解决,前提是不许在任何平台发布文章和视频。于是我就等啊等,等到纪委有一天告诉我,他们也无能为力。等到官司临期,并看到笔录全部造假。     这件事不管走向何方,马某兵不需要承担一分钱也不需要停业,因为他手上有太多要挟政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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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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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48
嗯嗯 这个笔录算一个铁证了。
03-29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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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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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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