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公布!
6月30日凌晨 
天门公布
天门市2025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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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2025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学区内各社区(村组)招生责任,安排教师做好社区(村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宣传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入学率100%。开学后学校对学生人数进行清理,及时了解学生异动情况,对厌学、家庭经济困难或无故辍学的学生要及时劝返,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地中小学违规开展招生宣传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或面试,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乡镇(学区)招生,严禁起始年级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蹲点学校督导制度,一线参与、督导招生工作,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凡因违规招生造成招生秩序混乱或群体SF等恶劣影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市内学生要求转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需提供与城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的同等材料,且转入学校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不超过大班额,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入校就读。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办理。市内九年级学生不得转学插班。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
(五)严格招生方案审批和学籍注册。各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公示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各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妥善保管新生的相关资料,市教育局核准后注册学籍。
来源: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学区内各社区(村组)招生责任,安排教师做好社区(村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宣传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入学率100%。开学后学校对学生人数进行清理,及时了解学生异动情况,对厌学、家庭经济困难或无故辍学的学生要及时劝返,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地中小学违规开展招生宣传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或面试,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乡镇(学区)招生,严禁起始年级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蹲点学校督导制度,一线参与、督导招生工作,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凡因违规招生造成招生秩序混乱或群体SF等恶劣影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市内学生要求转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需提供与城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的同等材料,且转入学校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不超过大班额,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入校就读。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办理。市内九年级学生不得转学插班。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
(五)严格招生方案审批和学籍注册。各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公示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各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妥善保管新生的相关资料,市教育局核准后注册学籍。
来源: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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