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外地就医是否能报销?

2019-05-1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万   回复 5
来信时间:2019-1-10 

  我是天门市净潭乡的村民,育有一3岁小孩,每年有交本地农村合作医疗,因在2018年9月带小孩到武汉市上学,小孩在2018年11月份患小儿支气管肺炎在省妇幼住院治疗一周,发生医疗费用7千左右。我们在同年年底已给小孩在武汉市缴交了居民医保,但是武汉市有关单位说这缴的是次年2019年的,无法在武汉市报销。请问我们可以在天门市报销此医疗费用吗?

  此致

  敬礼!

  人社局回复内容:


  经核实,你小孩在我市正常参加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按政策可报销2018年度住院费用。请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本页复印件到参保地人社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咨询电话:0728-5231383。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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