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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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姐姐

文苑 2013-01-28 阅读 2.4万 回复 28
每天放学,回家照个面,就到小伙伴家里和她一起写作业。她有一个姐姐,不会做的题可以问她。

姐姐九月出生,家里给她起名儿的时候就取了“九”字,她妹妹叫她姐姐,我叫她九姐姐。那时候的乡村女孩,大多读到小学毕业就回家帮父母做农活带弟弟妹妹。九姐姐人聪明,会读书,成绩好,老师们再三挽留,希望她读高中,考大学。九姐姐有个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天资聪颖,考高中的机会九姐姐只能让给他。

那时候,写完作业,喜欢钻到九姐姐房里去玩。九姐姐是文学青年,小房间里收拾得极干净,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床上没有一丝褶皱,桌子上摆着几本中学课本,几本杂志,一部小收音机。闲下来,九姐姐在小房间里听收音机,绣鞋垫,或者读书写字。她还交了几个外地笔友,互通书信。那时候,我们总爱趴在她的书桌边,听她说些收音机里传来的远事儿,闻窗外那棵苦楝树紫花的清香味。

十七八岁的九姐姐头发又密又长,编两根辫子,黑亮的眼神被青春的愁雾笼罩,像深潭,藏着爱情的憧憬和对未来生活的期盼。天生一对酒窝,有时盛满盈盈的笑意,有时盛满淡淡的哀愁。九姐姐不是美人,天成一点儿缺憾,脸盘稍大了些。九姐姐有才情,对事情有自己的看法。有些犟,她一生气,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谁都叫不开。

那时候的乡村,婚姻已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不是绝对的自由恋爱,媒风依然盛行,只是可以选择和拒绝。媒人上门提亲,大人们默许后,男孩女孩之间也没有多少了解机会,只能是侧面旁听一点。大人们又性急,还没等多了解,就私自约好婚期。尽管男女婚姻的本质就是赌命赌运,但当年那种乡村生活形态,男女婚姻赌命赌运的成分更高些。

十七八岁的九姐姐该找婆家了,上门说亲的媒人,今天前村一位小伙子,明天后村一位小伙子,九姐姐总摇头,似乎她的心中早已有了意中人的身影。日日里,她就坐在窗前,锁着眉头,闻紫花香了又去,看树叶绿了又落。

一天放学,我照例到九姐姐家去写作业。写完作业,推开九姐姐的房门,九姐姐正埋头绣着鞋垫,我进去吓了她一跳,针扎破了手。那天,九姐姐没有多少话,只顾埋头穿针引线。偶一抬头,出神望向窗外那棵开满紫花的大树,眼底满是光泽,酒窝盈盈的。

转眼就是过年,乡村的习俗,男孩先到女孩家拜年,相约一个日子,接女孩到男方家去玩。不记得那天是初几,一大早,九姐姐麻利地收拾好房间,准备好茶水糕点,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拉上平日里最相好的姐妹,坐在房间里红着脸拉话话等情郎。

男孩气宇轩昂,眉目清秀。中学的时候,他们是同学。那时男女授受不亲,是规矩,互相有好感只能埋在心底。这不,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男孩没有忘记九姐姐的才情,托媒人提亲来了。九姐姐自是欢喜,酒窝更盈了,眼神儿更亮了,走进走出,脸儿通红。一窝儿孩子,围着他们看。

约好了日子,九姐姐回拜了男方的父母,两家大人都满意。乡村里的男女,情投意合,不正式娶亲,见面的日子在于年节之外就只能是村里放电影的时候,可以借这个口诉诉衷肠。原以为,九姐姐和他的男朋友一年两载后就会走进婚姻的殿堂。第二年,征兵开始,男孩突然想去当兵。那时候,当兵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九姐姐心里虽是忐忑,但也不能拖别人的后退,只能支持。他们约好,男孩子从部队转业回来就结婚。

男孩走了,九姐姐话儿更少了,除了干活,她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收音机,读书,绣花。她绣鞋垫,绵绵密密,给远方的他寄去。她绣嫁妆,鸳鸯戏水,一针一线里缠着相思和爱恋。我们在她房间里玩,她没心思搭理,做着手里的活计。遇到哪天她的眼底突然放着光,酒窝盛满笑,话多了些,那一定是收到了意中人的来信。

小孩子家的眼里,花是百日红,情是万年长。我以为,那个男孩就是九姐姐的归宿,他们会永远相亲相爱。一日放学,照例到九姐姐家去写作业,一进门就觉得气色不对,九姐姐的妈妈平日一脸的慈祥布满了愁云,家里人阴沉着的脸都藏着事儿,九姐姐的房门怎么也推不开了。

“九姐姐的男朋友变心了,嫌九姐姐家穷,从部队寄来了断交信.......”当这些话儿从大人们的口中传出时,九姐姐正躲在房间里哭泣,她把门栓得紧紧的,谁都不见。我绕来绕去,想在她的窗口喊一声九姐姐,死寂一般的屋子,嘤嘤的啜泣,让我没有勇气。

乡村里,经过媒人提亲的女孩就基本说定了婆家,突然有变故,女孩子就会遭人暗地里嘲笑。九姐姐自尊心强,她不想活了,那一段时间,九姐姐的妈妈整天守着她,怕她做傻事。那一年的秋天,秋风格外多,窗外那棵大树,整天飒飒的。自然萧索,人情也萧索。

很过了些日子,九姐姐心情才平复了些,她走出房门,脸儿苍白,眼睛红肿,一对酒窝,盛着深深的忧浓浓的怨。有时候,我们说话儿,她也笑,但那笑容,来不及成不一朵花,一汪水,就消失了。

有些惯性思维真是无法说。九姐姐和那个男孩仅仅只是见了几面,口头定了个终身,男孩毁约了,九姐姐就仿佛不是女孩了,成了过了气的馒头。再定终身,各方面的条件就没有理由选择了。没过多久,传来那个男孩子又订婚的消息,九姐姐黯然了一阵,碰到媒人上门说亲,九姐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那男孩个子比九姐姐还矮了半个头,家里弟兄多,穷。

没有什么好办法比一段新感情更能让人淡忘旧日情伤。九姐姐逐渐开朗了些,她又开始绣,绣鞋垫,绣枕头。后来九姐姐出嫁,我已离家,没有参加九姐姐的婚礼。那时候的女孩子出嫁,出门前都要哭,但多半是幸福的泪水,我心里明白,九姐姐出门那一刻,心里会像刀割一样疼痛,对未来的生活,她会像一只孤雁一样迷茫。她的哭,是嚎啕,是悲凉。

一年里,我难得回一次家,也碰不上九姐姐,放不下她,老问。断断续续听了些九姐姐的事儿。九姐姐嫁过去后,很快就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家道愈艰,愁绪笼罩,每次回娘家,很少看她笑。九姐姐有文化,暗地里藏着一股子劲儿,她承包土地种葡萄,种梨子,吃了很多苦,最终都没成功。等孩子稍微大些,夫妻俩也到南方打工去了。

人活一世,也就是个心情。如果说,婚姻的本质是苦涩,那么被动选择的苦涩比起主动选择的苦涩来,是会深很多倍的。期间,我见到九姐姐一面。爷爷的出殡日,九姐姐来参加葬礼,时间匆忙,我什么也没问。与她面对面望着,她又什么都告诉我了。幽幽一双眼神,愁苦一对酒窝,仿佛说,人生不由人,冷暖自心知。

一晃近二十年,再没见过九姐姐。九姐姐家的老屋重新修建了,苦楝树还在。我围着屋子,转了几圈,看到的还是当年那间房。推开木门,九姐姐坐在窗前,看苦楝树,听收音机,绣鸳鸯戏水.......

大地飞花

文苑 2013-01-20 阅读 1.8万 回复 16
这真是时候。花期过了,叶子飘了,雪花儿就来了,不知不觉间。难怪南方没有雪花,叶子一年都是绿的,花儿四季都是开的。天空它知道。所以花儿谢得最彻底、叶子凋零得最枯槁的地方,雪花儿最多。

雨是天空献给大地的水之歌,雪是天空献给大地的花之舞。

赏雪景空旷地好,城市里虽是寸土寸金,这样的地方还是有,有水的地方就有空旷。雪雾弥漫,隐去了不远处的大桥,不远处的楼群,一片苍茫之景。喜欢这种错觉,满足了我的多情,觉得自己就是置身在原野。大树小枝上厚厚铺了一层雪路,鸟虫们也可以踏雪而行。一大片菜地,青青的,被白雪覆盖。绿白绿白,逗得我眼里老闪回慈禧太后钟爱的那棵玉白菜。老人们在菜地边搭建的一些残破窝棚,平日里看起来着实不雅,被雪一盖,有了些童话里木屋的味道。白色在视觉上最不算颜色,却最美。白色在眼底最淡雅,却是最浓烈的。信然。

两个小女孩在湖边的凳子上堆了个雪孩子,她们找来几片大菜叶,正在给雪孩子做披风。菜叶的梗子,做了个长长的突出来的鼻子。捡了几粒地上的植物果实,点睛了一双眼睛。雪孩子顿时生动起来。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子,那是内在的。从外在来看,眼睛还是身体最动人的器官。你看那雪孩子,嵌了双眼睛,就是不一样。

这样的雪天,居然还有人坐在湖边钓鱼。我想起了经典的雪钓图——“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是一幅定格千年的意境,但物件并不古老。我爷爷就曾经穿着蓑衣,戴着斗笠,在田间地头劳作。眼前的现实远不是如此了,钓鱼人没有戴斗笠,而是在身旁竖着一把雨伞。也没有披蓑衣,而是在寒气逼人的湖边抖动着身体。他不停抖动,间或还大着嗓门唱几声,以驱赶寒气,也一并喝走了鱼儿。诗词里那份彻骨的宁静、旷远的孤独,没了。

任何的爱好里面,都有如痴如醉的人。这雪天垂钓的人,钓的肯定不是情致,而是他每天的依赖。他习惯了这样的守候,下雪天也要来。否则,他会不知道这一天如何过。

两个女孩堆好了雪人,拿出手机,为雪孩子拍照,又分别和雪孩子留影。搂着,扶着,挨着......远远看着她们这份由衷心境,羡慕。我喜欢雪,却只是插着手,走来走去,看看。我也喜欢这雪孩子,却只是笑笑,然后走开。

雨的歌声淋漓尽致,雪的舞姿轻盈曼妙。万物都有自己的形式。落在地上明明是一粒粒的雪,飘落的过程却是各种各样的形状,如同树枝上的花朵,圆的、扁的,大的、小的.......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间离开了。过来一对情侣,看到雪孩子,很惊喜。又是一番搂着,抱着,挨着......一会,我也走了,还会有很多人行到这里看到雪孩子,会感到惊喜,会为雪孩子停留。人给人快乐其实是不知不觉的,你并没有想到,却实实在在给了。

树林子的鸟雀声,叫声有些凄惶。雪落下来,妆点了世间的美丽,也遮盖了它们眼里的食物。纷纷上窜下跳,这树那枝。一只全身黝黑的鸟雀口叫渴了,落下来喝地面的脏水。笑了。肯定是一只今年出生的雀孩子,没有经验。白雪虽不可以填肚子,但却可以解口渴。

雨是雨季,花是花期。天空尽如人意。它知道欢喜听歌的人多,所以,雨啊,常唱。结果唱的太多了,有人嫌烦。雪舞如花期。它很清楚,再美,不能天天在人们面前舞。所以,雪啊,一年就只是那几场,场场喝彩。然后,一年的期盼。

灵魂的花儿

文苑 2012-12-13 阅读 1.3万 回复 20
半睡半醒之间,一清醒,觉察自己正在酝酿一个思想,且这思想还很好。没有夜里马上拿笔记东西的习惯,就在心里,千叮嘱万叮咛,脑袋瓜儿,你一定记住,一定记住。同时还像模像样在睡眼惺翁中复述了几遍,貌似记得很清楚,才放心又睡去。

第二天醒来,夜里的事情并不会马上想起,当然也连带着这个思想。只能在做着事情的某一个瞬间,或许是这事情和那思想之间有某种隐秘的连接,激灵一下,忽的想起来。然而想起来的只是夜里千叮嘱万叮咛的场景,想起来的只是有这么回事,曾经复述好几遍的那个思想却被遗忘了。

跟那个著名的道理很相似,越是得不到越说它好,懊丧得很,觉得这是自己心灵里最动人的思想。模模糊糊记得是一段,五六句话组成,对一个事物的整体性表述。买菜,做事,一边还腾出脑袋想这事,用排除法,用联想法,用延伸法,用综合法.......怎么想,只是一些零碎的线索,合不拢来。暂时作罢。

心灵虽不是植物,无法开出眼之所及的花儿。然而在一个个没有防备的瞬间,冒出的一些心灵的思考,应该可以称之为人身上开出的花儿。它如同植物花儿一样,是长时间蕴育的结果,是精神世界的展现,是内在的倾诉,是生命的感悟。它也同花儿一样,转瞬即逝,若不即时细细记牢,眨眼间,你和它,就是鱼和飞鸟的距离。

这样脑海中浮现内心中涌动的瞬间总有,大多时候都没有记之笔墨,如同古人说的“事如春梦了无痕”。沈复曾经在《闺房记乐》里引用过这句古诗,他怕如梦无痕的是平常生活中的一个个瞬间。相比他写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瞬间会忘得更快。一件衣服,宝贝的不得了;一个物件,爱惜的不得了。殊不知,这种偶然蹦出来的思想,心灵开出的花儿,比起好看的衣服,有意义的物件,是更值得宝贝的东西。所以,生活中,我们随时随地都在丢弃自己的宝贝而不自知。就像那个猴子一样,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后什么都没落下。

思想的形式以文字为载体,在脑际呈现过,多少会有痕迹。我再知道脑为什么叫“脑海”了。脑海也是无边无际的,话语,字句,思路,意向,落下去,无影无踪。偶然一阵风,搅起排排浪花;偶然一阵雨,激起片片涟漪。那话语,字句,思路,意向,可能会不经意间,突然浮现出来。但这只是有时,而且还面目全非。大多数时候,心灵的花儿开了就过了,过了就没了。

一棵植物,一缕藤蔓,也许它会枯萎,会苍老,但曾经开出的那一朵朵花儿是它们心灵的震颤和欢欣,有那个瞬间,生命不悔。人也如此,容颜会老去,生命会凋零,喜欢的钟情的外在之物,都会慢慢离去。而唯有心灵的宝藏开采出来的光芒,可以变成文字,永远留存。

如此一章,我想告诫自己曾经无数次告诫过的老话,再有这样的时刻来临时,请一定记下来。至于眼前这个刚刚丢失的思想,会不会在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时刻复活?我不得而知,只能等待。

瓜籽儿

文苑 2012-12-05 阅读 1.7万 回复 27


小街很小,横竖不过二三十户人家的房屋围成。小街的一头是交易所,另一头是废品收购站。
十里八村的人买卖牲畜,都要来交易所交易。交易所门口摆着一杆大秤,一架磅秤。我无端就以为,人们来这里交易,是因为只有这里的大秤,能秤得起几百斤重的猪。乡村的集早,麻麻亮,就市声鼎沸开来。有时候,还在睡梦之中,就听得大猪小猪的嚎叫声此起彼伏。
交易所的王爹爹有个孙女和我是同学,我们两家门对门,因此常和她一起去交易所找她爹爹。交易所不光交易猪和牛,还交易农产品,还卖做房子的木料,装死人的棺材。小孩子无意中走进交易所的最里间,看到满屋的棺材,吓得赶紧往外逃窜。我也伸进头往里望过。不知道是不是怕棺材越放越腐朽,让空间干燥些,里面洒满了石灰。满屋子的白,加上一口一口的棺材,现在想来都瘆得慌。小朋友们满街捉迷藏,也有胆子大的,躲在棺材间,半天没人进去找他,自己跑出来。十里八乡的人,都喊王爹爹棺材老头,客气些的喊棺材爹爹。王爹爹脾气好,人随和,叼根烟,笑眯眯。
这里是商品集散地,过来过往的人多,交易所瞅准了商机,夏天,也顺带着卖西瓜。那时候,人都穷,西瓜只能论块卖。交易所门口摆一张大饭桌,王爹爹切好西瓜,摆在桌子上,用白纱布蒙住,一角钱一块。过路的人渴了,累了,坐下歇歇脚,吃一块西瓜。也有舍不得吃西瓜的,两分钱买一碗西瓜摊子旁边王婆婆摆着的茶水。
吃西瓜的人没料到,他刚刚蹲下来咬住一口西瓜,就有几个孩子窜出来,几个筲箕高高高低低举在他胸前,接他吐出来的瓜籽儿。强的欺负弱的,原本先接住的孩子只能拿了筲箕悻悻地走开,再去寻找别的地儿。吃西瓜的看到这情景,有烦的,故意吐地上;有嘟嘟囔囔的,推开筲箕走人;有骂骂咧咧的;一脚踢了筲箕;有温厚的,很配合地吐在孩子的筲箕里......有时候同时吃西瓜的人多,就得在地上捡。乡村的土路,灰扑扑的,西瓜籽儿捡起来,成了泥瓜籽儿。也是亏得这地上有灰,不然,光光的地面上滑滑的瓜籽儿,捡不起来。
捡瓜籽儿的孩子们最高兴王爹爹交易所的西瓜一切一个烂。夏天雨水多,隔几天西瓜卖不出去,就会一点点从里烂。太阳出来了,王爹爹摆开大饭桌,抱起一个西瓜,湿了水的布周身一擦,切开,一股馊味。西瓜烂了,瓜籽儿不会烂,只等王爹爹往桌下一扔,就有小孩子抱起来躲到一边喜滋滋掏瓜籽儿去了。
那时候的西瓜个儿大,红瓤和黄瓤两种,吐出来的瓜籽儿又黑又大。小街有粮站,每到卖粮的日子,吃西瓜的尤其多。那几天,小街上到处是吃西瓜的,到处是接捡瓜籽儿的孩子。长大了,我能理解大人们厌恶小孩子接西瓜籽儿的这种心情。嘴巴里嚼着东西,不是什么好看的样子,孩子还眼巴巴望着,大人们心里肯定不好受。不好受的心理在每种性格的人这里表现会很不一样。
下午,集市打了烊,孩子们到池塘边掏净瓜籽,摊在簸箕里晾干,一天天攒着,可不是为了自己炒着吃。小街的另一头有收购站,瓜籽三角钱一斤。孩子们接瓜籽儿,捡瓜籽儿,是为了卖钱给大人贴补家用。
这样捡西瓜籽儿的日子,记忆里不多,也就一个暑假。如今,王爹爹早已离世,交易所,收购站也退出了小街人的视线。西瓜,早已不再是稀罕物,也再没看到那种大籽儿品种的西瓜。也好奇。没有看到大瓜籽儿西瓜,零食铺里却一年之计有瓜籽儿卖,是哪里来的呢?是不是有一个什么地方,专门生产大籽儿西瓜,西瓜不卖,只掏籽儿.......
不知道是不是童年时代捡瓜籽儿的这段经历,往后一直不爱嗑瓜籽儿。人问,答不会嗑。不会嗑是真,那也是没有嗑习惯的缘故。

天门之行

文苑 2012-11-28 阅读 4.2万 回复 36
从小生活的那个村子隶属天门,但离着天门城关,却是一边到另一边的距离。记得小时候,邻居家有天门城关亲戚来做客,还带着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女孩子拿出花花绿绿的糖果,分给我们这些前去围观的小朋友。那女孩穿的衣服,扎的头发,脚上的皮鞋,说的话语,着实把我们一帮赤脚小伙伴震撼住了。孩子们热络得快,聊东聊西。听她说,天门城关有大商场,有大工厂,她的爸爸妈妈在里面上班。上班,到底是干什么呢?不明白。天门城关有幼儿园,大马路,她家住着大楼房.......天门到底在哪里呢?怎么想也想不清楚。每一个乡下孩子,从小都会生出一个向往城市,向往远方的梦。我的梦,是从怅望天门城开始。长大后,因缘际会,离开家乡,来到武汉。后来,每每来去,也是不顺路,也是没有理由,天门城,竟是无从相认了。久了,也就成了一个深刻的痛。
说来惭愧,作为故乡人,却从来不曾知道故乡还有一本这么动人的杂志。一个偶然的机会,网络上读到“天门文艺”这几个字,我才知晓。爱好文学,爱好写字,自己的文字能够变成铅字,与读者分享,对于业余创作者来说,这是莫大的荣誉。我想,但不敢去真想。直到一个春日,文清老师说留用我的文字于《天门文艺》时,我才相信,我也拥有了这样的荣誉。谢谢文清老师。谢谢《天门文艺》。当年,故乡的土地养育了我,我走了,无以回报。人在异乡,文字路上随意地涂抹;人到中年,深感个人岁月之荒芜。是故乡,在枯木逢春的季节,向我抛出了柳枝,让我的生命和这个春天一起,获得了无限的生机。我的故乡啊,我欠你又欠,一欠再欠。
收到散发着油墨清香的《天门文艺》时,我把它紧紧贴在胸前,按住我扑扑狂跳的心。这是故乡文化人的精神结晶,我能以这样的方式进入故乡的精神文化世界,我怎能不深深激动。翻开书页,品读一篇篇文字,我更是惊叹。在一个物欲横流,精神世界贫乏的时代,故乡还生存着这样一本纯文学的刊物在履行着传承文化的责任,在耕耘着播扬文化的麦田。故乡地处江汉平原,是稻米之乡。口中的食粮和精神的食粮一起恢宏,我为我的故乡骄傲,为我的故乡人骄傲。
“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每次想到和《天门文艺》的缘分,和文清老师的缘分,我就深感不安。我知道我没有机心没有取巧,但我来得太是时候,占了太大的便宜。逢着《天门文艺》创刊六十周年之计,文清老师正在编纂一本本土精品文化的集子《竟陵诗文精选》。我的文章有幸被文清老师选上了。这本凝聚着文清老师心血的佳作,精选的是天门本土近五十年来的文字,而里面,居然有属于我的一章。
这个初冬,我被文清老师邀请回到故乡去参加《天门文艺》创刊六十周年暨《竟陵诗文精选》首发座谈会。一路上,我好忐忑,不为别的,只因我不够资格。一路上我也好高兴,我终于可以看见天门城了,而且还携带着这样一份荣誉,我无比的骄傲。故乡的乌桕树啊,黄灿灿一片,那是太阳的颜色和光芒。一枝一叶,向高处聚拢,向天空仰视,风儿吹过,掌声四起。乌桕树啊,你也知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
热情洋溢的会场,在故乡这么多德高望重,才华横溢的前辈和朋友面前,我很清楚,我还算不得是你们中的一员。我也嫉妒,你们文学之路上的累累硕果。作为新人,大会上,文清老师把我介绍给故乡的朋友们,掌声想起的那一刻,我在内心,对着你们鞠躬不止。谢谢文清老师,谢谢前辈们,谢谢朋友们。十一月二十四日。这对于我,意义非凡,我会记着这一天。我的精神,我的心灵,在这样一种仪式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我的文字之路,我的文学之梦,在这样一种激励面前,有了一往而深的理由。
捧起《竟陵诗文精选》,立即被淡雅古意的封面吸引,似一幅远画,又像一首古诗。好美啊!轻轻一阅,故乡沧桑巨变的文化脉络,源远流长的民俗风情,人文历史景观和土地自然风物,尽在其中。捧着这本书,我就捧住了故乡。十三四岁的时候,离开了家,我一直觉得,对故土的了解不深,有了这本书,就有了了解的窗口。在异乡漂泊,听不到乡音,无以诉乡情,有了这本书,就拥有了八十多位相知的故乡人。
走出乡村,回望故乡天门城,我才知道,小女孩描述的工厂,马路,楼房,那只是一种表面。故乡天门城,还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茶圣陆羽命名的公园,就是为了纪念这位一千多年前从竟陵走向大唐王室而后又走向千古时空的茶学家,文学家。现在的石家河遗址,标示着早在原始社会时期,这里就曾是一片热土,创造过很多灿烂的文化......走近了,才知道,故乡的文化史迹震撼人心。看清了,也才知道,故乡的文化之路繁花似锦。捧着一本本精美的《天门文艺》,文化品格了然入心。我深感惭愧,为什么?我知晓你竟如此之晚,我为我的不上心而懊悔,因为你的大门从来都是敞开着的。作为文学爱好者,我也感叹文清老师的不易。这是一个听不进文化的时代,又是一个寻找文化的时代,彼此间矛盾重重,既要俱进,又要坚守,很不容易。真心祝愿这本延续本土文化、凝聚文清老师心血的《天门文艺》走进更多人的心怀。
揣着《天门文艺》的深情厚意,携着《竟陵诗文精选》的文化墨迹。悄悄的,我去了,满载而去。日后,异乡的生活,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前行。

村庄

文苑 2012-11-28 阅读 1.9万 回复 25
表哥一家四口在广东打工多年,于去年举全家之力在镇上购置三层楼房一套,装修后,接姑父到他家去看门。

这是一排乡村连体别墅,好几十户人家在这里安了家。说是安家,其实大多只能算是空家,门口近人深的草为证。常年不住人,有些门锁都绣了。我心痛这样的场景。人们购置住房的原意是想改善当下的生活,可我的表哥们,在城市里工作,却买不起城市里的房。人在城市租房住,家却闲置在农村,致使城市里寸房存金,乡村里荒草离离。我很理解表哥的这一做法,人到中年,没有一处房子,心里难以踏实。他们把对新房的享受赌在了未知的以后,当下在城市里颠沛流离,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走出故乡近三十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故乡也兴起了城市里的连体建筑之风?一色一样,单调乏味。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故乡的房子全部成了复制品散落在各个村庄?马赛克,铝合金,混凝土,大玻璃成了建房的主要材料。

我小时候的乡村,房子是土屋。土屋怕雨淋,日子久了,后墙发生倾斜,用木棍顶着。土屋冬暖夏凉,通风透气,地板是泥地。乡村的孩子是在泥地上滚大的,吃的东西掉在地上捡起来再吃,也不会生病。滚累了,玩倦了,就躺在地上睡着了。那地被孩子们拳打脚踢身子磨,像铜镜一般光滑。老人们说:“沾染了地气的孩子夏天很少长痱子。”农忙季节,堂屋光滑的地板就是一张清凉的床。大人们中午收工,在地上铺一块塑料薄膜,呼呼大睡。起伏跌宕的鼾声逗乐了玩耍的小孩们,胆大的扯一根野草,蹑手蹑脚的来到大人身边,把野草捅进他的鼻子里挠痒痒,那人一翻身,孩子们吓得“哄”地一声跑开了。

土屋的山墙披挂着用泥土混合的稻草,像给墙体穿了一件蓑衣,护着它尽量少受些风雨的侵蚀。冬天,寒星闪烁,麻雀蜷缩在山墙的稻草中,孩子们打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捉麻雀。捉着了,用尼龙绳系着它的一只腿,手里牵着绳子,麻雀扑腾扑腾飞着,真有趣。

与土屋同在的还有木板屋。当年我家的邻居,住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我叫他“黄家爹爹”。爹爹旧社会教过私塾,很有文化,记得他总坐在门前读书。木屋,木门,木窗,木椅,古色古香。爹爹住在这样的屋子里,自己也古色古香起来。当时,这样的木屋不多,我由此猜测,木屋也是故乡的主要建筑风格,是贫富之间的分水岭。

后来的砖瓦房,我印象最深。石灰脱落露出灰色墙体斑斑驳驳,像一幅水墨画。黑色的瓦片依循着自身的弧度一层层一排排扣在屋顶。风来时,回旋的风声在屋顶穿梭袅绕;雨来时,雨水顺着瓦楞瓦槽给乡村瓦屋装上一道雨帘;一夜的大雪,早晨,一截截冰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屋顶的形状像一本翻开后两面朝上的书,中间那道横线两侧,往天空的方向造一弯飞扬的弧线,极像人嘴角的笑意,使脸部表情生动起来。猫们在屋顶飕飕地穿梭,踏出一片清脆。

清晨,木门次第吱吱呀呀,扭扭捏捏。我到现在都怀念那声音。偶一听到,拨动怀旧心弦。梁上的老燕子等不及了,冲出去为儿女们寻食。打开鸡笼,鸡们扑腾扑腾翅膀,踏着碎步,出去了。房屋一侧的猪圈,猪听到声响,也大声嘟囔叫饿起来,主妇们手忙脚乱,吆喝着忙一阵。一会儿,炊烟袅袅升起。孩子从床上爬下来,坐在青石门槛上,等着卖锅盔油条包子的生意人到来。

很快,打工的浪潮席卷乡村,人们挣回了点血汗钱,也带回了城市里的现代建筑风格。他们把这钱镶嵌在了自家的住房中。霎时,灰砖黑瓦被推倒。霎时,所有的房屋都像工厂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产品一样,刺目地矗在土地之上。人们建完房,花完钱,大门一闭,紧接着又奔向城市,再去挣钱。空荡荡的楼房,到处都是平的,燕子搬迁了,炊烟走失了。

特别钟情一部美国电影《廊桥遗梦》。喜欢里面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很动人。也喜欢那部电影女主角的乡居之家,古旧的气息在宽敞的居室之间飘荡,与土地浑然一体。

在电影里细细观摩过这幢三层半楼的房屋。斜斜的屋顶是高粱色的,那是房屋的帽子,乡村里光照强烈。有烟囱,冒出生活的气息。土地色的墙体以一条一条的树皮做衣裳,简单的木质窗户不大不小,是衣服上的口袋。大门处一条长廊,晃荡着秋千,那是衣服的腰带,也是居家的快乐。房子的近处是自家的鲜花盛开,远方一点是大片的玉米地和小麦。宁静的夜色中,传来几声狗吠。这让我想起我的乡村,我的田野。其实大自然的风景是差不多的,只是人们的想法不同,也就有了不一样的人和自然的相处方式,也就是说,有了这不一样的房屋格局。

我不崇洋媚外,我不是说要去学人家那样造房子。房子是人来设计和制造的,我欣赏的是这种与土地紧密相融的人生态度。我虽是乡村长大的,但这样的村居生活,却是我一生一世的跋涉都难以实现的梦想。

自然的法则和美的法则是一致的,越是自然的越是美的。土地,肥沃,生动,野草,庄稼,田园,芳香,这样的布局本身就是大美,是自然对乡村的馈赠,决定着在这土地上生活的人的审美情趣。我们只需觉悟,只需迎合,用简单粗朴的线条去迎合,就是城市人向往的美。但是眼下,当城市的住房风潮席卷到土地上来的时候,我们不是果断地放逐而是坚决的留下了,以为这是美,这是好。

我去过凤凰,它之所以让世界各地的游客流连忘返,不仅仅是沱江,不仅仅是故事,不仅仅是那里质朴的民风,而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房屋与自然交相辉映,给人无尽的美感。那里的苗寨石村,最打动我的是石屋,每家每户从当地的大山上开采回来的石板盖成的房子。这种石头具有天然的纹理和色泽,不需要外部的任何修饰,美独特而永恒,庄重而素朴。太奢侈了。围墙,石阶,猪圈都是这样的石板盖成的,整个村庄就是一个石庄。一幢幢顺着山势而立,与青山绿水同唱自然的欢歌。难怪那里的人爱唱歌,更爱跳舞,因为他们居住在大地的音乐厅。

我去的地方很少,看到的房屋也很少,但我很清楚,那些让人们魂牵梦绕的地方,如云南,如西藏,如徽州,如江西,如江南古镇.......很大程度上是那里的房屋古旧的格调在吸引着游人。房屋透露出的生活气息和地域特征,让都市人向往。徜徉其中,时间的积累,古老的故事,才是外乡人的千里千寻。

我的家乡地处江汉平原,春天是黄灿灿的油菜,夏天是绿幽幽的荷塘,秋天有笑得合不拢嘴的棉花,冬天有苍茫的原野覆盖着白雪。这是美极了的景色,所以,在我的眼里,总是故乡最美,最让我牵念。所以,回到故乡,看到故乡日新月异的房屋,全是一色一样的外形,我惆怅,它打碎了故乡在我心里的模样。远方那些人们认为美丽的地方,房屋与土地是越来越紧密的依恋关系。而我的故乡,房屋却在土地上制造突兀,制造单调。我怀念土屋,怀念吱呀的木门,怀念青砖灰瓦。

故乡的房屋,不要丢了自己的特色。江南的诗人太爱自己的家乡,他说,黑瓦是江南的眉毛。我说,黑瓦是故乡平原村落的眉毛。人没有眉毛,何其的丑陋。村庄也一样,消失了那一抹弧度和墨黑,田园的眼睛就失了韵致,脸庞就失了生动。所以,我们的土屋,我们的木屋,我们的灰墙瓦屋。什么该发扬,什么该保留,什么该丢弃,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别让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以为,只有他们才有风景配得上灰墙,才有故事装点黑瓦。

故乡土地上的泥巴,可以烧制优质的灰砖黑瓦,家家种植的大树,可以制作门窗。这样的材质本身带着时间的积累,可以让房子站成一棵树,一座山,自行生长,一劳永逸。这样的房屋,掩映在故乡的田园中,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故乡,心目中的家园。房子是可以在这世上站很久的事物,房子是越古旧越美越庄严的物件,不是消耗血汗钱的永远填不满的窟窿。没有自己的特色,那就只能永远的跟风,会很累很闹心很花钱。

城市尽管便利和繁华,住久了,人们都会向往乡村。乡村在很大程度上和城市是对立的,它包含着某种永恒的价值,这价值就是陶渊明所描写的那个桃花源之境。拉近城乡差别的口号,容易让人误解,以至现在的房屋都城乡一体化了。乡村应该有自己的自信,有自成一格的风品。而不是随城市的牵引而让自己变得狼狈不堪。如同高跟鞋,踩在城市里的街道上,它会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若硬要穿它在乡间的泥地,那会拔不出来,颜面尽失。所谓“外化而内不化”就是这样道理,该拉近的拉近,该远离的远离,该对立的对立。

城市居住者没有土地,他们需要房屋表面的亮丽和突兀来彰显自己在土地上的存在。其实骨子里,他们羡慕着乡村的空气和物候;心里,留存着一个田园之梦。我们的房屋天成的坐拥着土地,坐拥着自然,坐拥着诗意,万不可去附庸浅薄,中了城市人的计,让他们有了笑话我们的借口,轻视我们的理由。

迷失自我的人是不被尊重的,迷失自我的村庄是遭人笑话的。看不清自己优点的人是愚蠢的,放弃自身优越的村庄是得不偿失的。

家乡的食物——喜团

文苑 2012-06-05 阅读 1.5万 回复 21


在我的故乡,汤圆叫作喜团。不只是煮着吃,而且蒸着吃,蒸汤圆叫做蒸喜团。喜团,可以理解,团圆喜乐。我的故乡对“团”字,还有别的叫法,称女儿为“团子”,不说有几个女儿,而是说有几个“团子”。作何解释,至今也不明白。而还奇怪的是,故乡家家户户都制作汤圆,元宵节那天却并不吃。吃喜团,在农村,并不是个稀罕物,但是蒸喜团不同,平常日子里不会有,它的制作程序非常麻烦,只是哪家新媳妇生了孩子,娘家人“送祝米”那天才会吃到。一颗米也没送,为何叫“送祝米”呢?真有趣!恐怕是过去穷,女儿在婆家生了孩子,娘家没东西送,背一袋米祝贺,这样衍生来的也未可知。生活条件慢慢改善了,送祝米,娘家人挑着一担摇窝(孩子睡的小床),摇窝里摆着送给产妇的营养品和孩子一年四季的里外衣服。行人往往看到这样满满的挑着一担,后面还跟着一长队奶奶大婶,手里牵着孩子,胳膊上款着篮子,篮子里装着布料鸡蛋的,就知道,这是娘家人送祝米去的,少不得要吃蒸喜团。娘家人到了,婆家自是倾其所有的招待。那时候,送祝米的酒席是三样,先是蒸喜团,然后四盘两碗,最后是重头戏十大碗。喜团要趁热吃,刚刚出锅的蒸喜团是连着蒸笼一起放在桌子上的,揭开笼盖,热气和着糯米的清香味儿四散开来,往客人们的鼻子里钻。一个个喜团雪白玲珑,晶莹剔透,灵灵醒醒卧在白净的纱布上,且好看。夹一个喜团,在主人事先摆下的碟子里蘸一点糖,温软甜糯。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不知何为糕点的乡村,对于孩子来说,蒸喜团真是既饱了眼福,又饱了口福的好吃食。蒸喜团,看似平常,但做起来很繁琐,很要技巧。小的时候,见过爷爷奶奶制作喜团。泡糯米,磨糯米,吊浆,要几日功夫,很费事的。而这蒸喜团,恰到好处的绵软,又能夹得起来,蒸的时候还不能粘在纱布上,恐怕不仅仅是费事,而更要技术。所以,我说这喜团是诚意的象征,是婆家人对娘家人的一片感激之情,也是平常日子里不做的原因。多少年了,这蒸喜团,就像卧在蒸笼里一样卧在我的心底,实在想的时候,就跟身边人说起这蒸喜团的故事,但是他们不信,说汤圆哪有这样用来蒸着吃的?那么软,一夹不会成两半掉落而难堪吗?只好哑口无言,因为我不能马上蒸给他们看,也讲不出这蒸喜团的一二典故,只能是自己默默的如此理解:故乡有蒸鱼蒸肉蒸菜的习俗,将汤圆用来蒸上,家有喜事的时候当作一道点心款待客人,是顺理成章,触类旁通的事情。我说的这么诱人,其实也只是上小学时随奶奶送过一回祝米,吃过一次蒸喜团。也就是这一次,就再也没有忘了这蒸喜团。日日想,天天念,我知道,今生是吃不到了。因为我的故乡,这一习俗早如云烟飘散了。现在,人们生活条件改善了,送祝米再也不挑了,以车代步。再也不吃蒸喜团了,嫌麻烦。十大碗也不只是十碗了,成了十多碗。
我的故乡家家户户都会磨汤圆,但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元宵节这天却不吃。元宵节我的故乡叫过月半,月半这天虽不吃汤圆,却会家家户户蒸月半粑粑。
过了年,孩子们就开始盼望过月半。盼月半,不光是为了提灯笼,而更是为了吃月半粑粑。到了月半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买上一斤半斤的肉,买上一斤半斤的香干,然后洗一篮子自家地里拔回来的胡萝卜,只等着仿佛大家约好的一个时段,然后家家户户噼里啪啦开始剁。这些馅料都不会剁得太细,然后加上一些葱末,撒一些盐,拌好。我的老家不产小麦,这月半粑粑的外皮,不是面粉揉的,而是江汉平原上上好的稻米磨成的米粉揉的。就是这米粉做成的外皮,使这月半粑粑看起来不如面粉揉的那么细腻,也不如面粉揉的那么白净,但是却非常适合这里人的胃口。虽不产小麦,我们也并不稀罕吃面食,这也就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现在想起来,我猜那揉外皮的米粉应该掺了糯米粉的,否则那粘性从哪里来呢?否则怎会那么香呢?揉好了米粉,像包包子一样但是比包子个头大的一个个捏好,然后放在蒸喜团蒸菜的蒸笼里蒸。农村里的灶火,很大,很急,不多一会功夫,月半粑粑就蒸好了。揭开笼盖,东家送两个,西家送两个,谁家先蒸好,先尝谁家的。那一日,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月半粑粑的香味,孩子们欢喜的吃着。我家里人口少,爷爷奶奶是不做的。每年月半,我的好友秋秋家做好了,总会送几个给我们尝。香喷喷的月半粑粑,鸭蛋形状,大大的,不白,看起来有些笨拙。拿在手里粘粘乎乎的,一咬,真香啊!肉香胡萝卜香香干香米粉香灶火的香,全都融在那一刻。还有更好吃的。如果蒸的多,月半那天没吃完,埋一个在做饭的灶火里,等饿的时候,取出来。这时候,月半粑粑的皮在灶火的余温烘烤之下变成焦黄的了,吃起来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看到哪家的孩子拿着一个这样的月半粑粑,旁边的小孩想必是会馋的紧。那时候,每年的月半,不能尽兴的享用这月半粑粑,我心里肯定不是滋味。但是也没有办法,我向来不是个无理取闹的孩子,爷爷奶奶不做的事情我从来不去强求。因此,对这月半粑粑的记忆,就只能是别人家里的了。唉!一晃就是几十年的光阴,总也记得故乡的月半粑粑,记得秋秋妈妈的手艺,记得秋秋的善解人意。每年的月半这一天,不管我在哪里,我都会遥望,遥望着故乡的方向,遥望着秋秋家蒸笼里的月半粑粑。写到这里,前面我说故乡月半不吃汤圆的原因,有了答案了。肯定是因为这月半粑粑太香了,人们想不起来要去煮汤圆。

家乡的食物——炒米

文苑 2012-06-04 阅读 2.4万 回复 37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生产小麦,吃食就总是围着面粉转,我的故乡江汉平原生产大米,吃食就总是在大米上做文章。记得小时候,每年的夏秋之际,奶奶就会蒸好糯米,然后好些个太阳将蒸好的糯米晒干,储存起来。这晒干的米叫“阴米”,其实也还是太阳晒干的,为何叫阴米?思来想去,还是有道理,事物都有阴阳两面,这煮熟过的,就称做“阴”了。阴米不光是炒炒米的原材料,还可以磨成糯米粉。这糯米粉开水冲调,加点糖,拌拌就可以吃了。小时候放学回家,肚子饿,冲调一碗,那是美味。一进腊月,故乡人家家开始炒炒米。炒炒米要点手艺,不是每个人都会,但不会的也会请邻居帮忙炒,反正过年了,家家都要有。炒炒米的锅铲把通常要比炒菜的锅铲把长些,然后拿出往年存下的一碗炒黑了的沙,这沙有无讲究,我不记得了。再准备一个沙搓子,就可以开始了。炒炒米要两个人,一个在锅里炒,一个在灶下喂火。炒米是孩子们很充足的零食。小时候,我既盼望炒炒米,又怕炒炒米。我怕,是因为,我家里炒炒米的那天,必定是我来喂火。别看是简单的事情,对于孩子来说,也不容易。火喂急了,炒米糊了,少不得挨奶奶一顿数落。再说这炒米一炒就要炒够一家人吃大半年的,不是一两个时辰的事情,一炒就是一天。每年炒炒米,我的胳膊都要酸疼几天。想起奶奶,她恐怕是更酸,不停的在锅里炒来炒去。只是那时候,我总想不起来她的累。那一段时间,故乡的街头巷里,到处都弥漫着炒炒米的香味,到处都能见着被灶火熏烤得红光满面的脸庞。炒炒米是年货中的一项重头戏,炒米炒好了,主妇们也就轻松了一大截。故乡的家家户户都有一个装炒米的大坛子,坛子里一个专门舀炒米用的茶缸。每年腊月的某一天开始,那坛子就装满了炒米。有条件的人家炒好炒米后,还会熬制一些麦芽糖,和炒米趁热一和,切成麻叶子,一粒芝麻都没有,却叫麻叶子。麻叶子做好后,通常都是放在炒米坛的底层。麻叶子比炒米好吃,所以,故乡的孩子们,就抻了小胳膊在里面摸来掏去。现在想想,炒米也并不是什么美味佳肴,越嚼越没味。冬天饿得快,农村里吃食少,家家都准备一些,方便快捷的填填肚子而已。再说孩子哭了,总要个东西哄哄,一茶缸炒米,孩子就不哭了。炒米可以就这样脆脆地嚼,也可以加糖用开水泡,牙口不好的老人喜欢这吃法。读过板桥老先生的一句话:“天寒地冻时,穷亲戚朋友们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我的故乡,没有这样吃泡炒米佐以酱姜的习惯,但是说暖老温贫,却最是贴切,如今,故乡炒炒米的风俗依然在延续,想吃也是吃得到的。而且,超市里也有卖,想吃也可以随时买。只是我的奶奶,已离去多年,我是再也吃不到奶奶炒的炒米了。

故乡美食——锅盔

文苑 2012-05-26 阅读 1.8万 回复 34


在散文名家汪曾祺老先生的集子里两次读到“锅盔”二字,偷偷的笑了。我知道“锅盔”是什么东西,那是家乡的美食。“锅盔”。顾名思义就是锅里贴的如同盔甲一样的食物,但是这锅,不是锅,而是红通通的炉膛。“锅盔”。名字听起来有些硬梆梆的,但是吃起来是美滋滋的。
搜狗打字法里居然有“锅盔”这个词组,让我惊奇。锅盔是我小时候常吃的食物,一看这字眼,就有亲切感。我不是一个好吃的人,每每在市集街巷看到贴烧饼的,烧饼神似我说的锅盔,同行的家人必是调侃我,快去买,那是锅盔。我笑,然后必是买一个来尝,但不是那个味。这烧饼是河南人贴的,很薄,我常常形容它似鞋垫子,吃起来划口。曾经多出一倍的钱让人家给特制一个,仍不是那个味,罢了。偶然一次上汉正街,在那里看到了锅盔,家乡人做的,买了吃,还是觉得差一点味道,但是很像了。以后每每经过那里,都要买一两个来吃,聊解乡馋。熟人笑说:“这么硬这么干,有这么好吃?”笑!这是一种情结,会心处难与君说。
和好面粉,揪一块揉成鞋底板大小,撒上芝麻,葱花,刷上一层裹着糖稀的油,在红彤彤的炉膛里烤熟。甜酥中带香,厚大而耐饿,这就是锅盔了。物质匮乏的乡下,那是至好的美食。那时候,人都穷,六分钱一个锅盔,大人们是不常吃的,顶多给孩子买一个。我家里因为爷爷奶奶做个小买卖,经常没有时间做饭,所以奶奶总会用一个锅盔当一餐饭打发我去上学,而我也是非常乐意的。买锅盔还有开后门的,遇到熟人亲戚,贴锅盔的必是给他做一个更厚的,更大的,芝麻撒的满满的,叫着满麻锅盔,而且还会在刚出炉之际趁着着热气腾腾额外在锅盔面上刷上一层糖油,那锅盔顿时满面油光起来,香味更浓了。我忘记了我是否吃过这样走后门的锅盔,应该吃过的,不然我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在我的家乡,锅盔还有另一种吃法,比方说家里来了重要的客人,而那客人又匆忙着要走,大人们就赶紧上街称几两肉,买两个锅盔。锅盔切成方块放在碗里,将带着汤水的肉浇在锅盔上面,又香又好吃。这样的时候,大人们总是会给孩子留着一小碗。我没去过西安,总是听人家感叹那里的羊肉泡馍多好吃多好吃,内心里我总不认同,难道会有我家乡的猪肉泡锅盔好吃?
那时候,我佩服贴锅盔的手艺人,绝不亚于对一个解放军的崇拜。那么通红的炉膛,把手掌上的一块面硬生生地贴进去,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忍受力,这样的场景总是让我们孩子看得目瞪口呆,现在想起来还是惊叹得不行。当然,之所以站在那里看,更想要的还是一个锅盔。

贴锅盔是辛苦的营生,一个锅盔从面粉开始到烤制成功,中间的程序充满了艰辛。烧的通红的炉膛,冬天的时候还好说,一半当是烤火。夏天的时候,站在旁边汗流浃背,现在想起来,他们一边烤锅盔,一边揉着面,甩珠子直甩,现在想来,那锅盔里面应该有他们的汗珠子增加的一份咸。笑。
其实一个人,你问他最喜欢吃什么?那回答一定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年幼的时候喜欢吃的食物。而且可以肯定,那食物一定极其的普通。越到后来,那食物对于人绝不仅仅只是吃到,而是深深的念想。故乡的孩子,就是这样,吃着锅盔长大,吃着锅盔离开。离开了,这锅盔就不再是食物,而是深深的情结。就像我每次到汉正街的时候,一口一口吃着的其实不是锅盔,而是过去点点滴滴的往事,酸甜苦楚处,总是潸然泪下。
看韩剧《大长今》的时候,那位皇后的保姆尚宫,临死的时候很想吃小时候哥哥给她带回来的炒米,想的那么真切和遗憾。想到我自己,临死之际,会不会也会想念家乡的锅盔,我想会,一定是会。

我的豆芽爹爹

文苑 2012-05-23 阅读 2.2万 回复 43


一口池塘,半塘的荷。之所以半塘,是因为离了人太近,池塘半周围满了住户,出后门就是塘,洗洗刷刷,拉拉扯扯,日子久了也就剩半塘的荷了。十几只鸭子日日在里面玩水,有时候也下蛋。因为冬季的时候,枯水的季节,水干了,露出来很多螺蛳壳,也有很多白花花的鸭蛋。后来渐渐的,没有荷了,只有鸭子。
塘边有几棵半大柳树,爷爷栽的。柳树香俏,逗蚂蚁,上面总是成群结队的蚂蚁。夏天,还有铁牯牛爬在上面,黑色的,嘴吧像钳子,两只犄角,有些像牛的角,全身都硬,所以才叫铁牯牛的吧。小时候,总捉了它,系上绳子玩。
柳树下,爷爷依着柳树用木头搭了跳板,一溜地摆了十几口底部錾了窟窿的水缸,用来生发豆芽菜用。日日里,我上学下学,都经过这口池塘,也就日日里见一个伛偻的身影在那里忙碌。
在我的记忆里,爷爷一年有三季半是在这跳板上度过,冬季太冷的时候,豆芽不好生长,停一段。每天,奶奶做好了饭,总是我去塘边喊爷爷吃饭。我就靠在柳树上,一边和爷爷拉话,一边看爷爷摆弄他那几口缸,看缸里的豆芽一点点顶着麻布往上窜。爷爷生豆芽很有名气,为人也很有名气,四里八村的,说起豆芽爹爹,人们都是晓得的。以至于现在我回乡扫墓,人们还是说,豆芽爹爹的孙姑娘回来了。
爷爷身材好瘦小,现在想想也就是百斤左右。生发豆芽特别辛苦,不像现在有各种药物辅助它生长,那时候全是原生态的。且不说那黄豆绿豆,爷爷从很远的地方买回来挑回来压的扁担呈弯曲的样子,光是从泡制豆子开始最后到出缸成芽菜,这中间无数的工序,爷爷是付出极大的辛劳的。一个环节不好,豆芽菜就会烂掉。豆芽长好后,取出来,剪掉根部,拾掇整齐干净后挑到集市去换钱,这都是爷爷的事情。
长年累月的泡在水里,双手都泡坏了,表皮是被泡腐的白,红丝丝的肉看得见。可他必须得坚持,家里除了老,就是小,没有人可以替换得了他。长年累月的伛偻着背,爷爷的背就真的驼了。生豆芽菜,是睡不好觉的,必须是三更半夜的要起来给豆芽淋水。豆芽在生长的过程中,膨胀,发芽,长高,长胖,仿佛都是用着劲儿的,所以很容易发热,不淋水的话会热坏。所以,爷爷,从没有睡过好觉。记得他,总是和衣半躺着,一两个小时就起来去忙碌。晴天还好,有星星有月亮。那些个风雨的夜晚,爷爷提着一盏马灯,穿着雨衣和雨鞋,往深夜的池塘边走去。这情景,我没起来亲眼看过,但我想得到。因为睡不好,爷爷白天很容易打瞌睡,有一次,他居然一边做手里的活一边睡着了,倒在地上,磕破了头,吓得我赶紧用干毛巾捂住。以后,每每这样的时候,我总喊醒他,但不管用,他实在太累了,他只能一边干活一边打瞌睡。
做这些事的时侯,我有记忆的时候,爷爷就是近七十岁的人。所以,想起来我心疼,是一种折磨的疼。那些生活的担子,时隔多年,至今还压在我的身上心上,让我不得安宁。这事情,如果换做是我的父亲去做,我恐怕没有这么深刻的痛感。这事情,如果是我的亲爷爷去做,那感觉可能又会有所不同。可是人生没有如果,我无法去做真正的权衡。我只知道,今生,这个大爱大义的老人,他和我的生命绑得是那么紧密,是那么感伤。
有一段时间,爷爷的豆芽不好卖,他老人家就想挑的远一点赶另外的一个集市。那个集市距离我家十里路左右,全是窄窄的田埂,农村的集早,半夜就要出发。当爷爷做出这决定时,我和奶奶都反对,但我们拗不过他,因为没有别的法子,豆芽不像别的商品,卖不了可以存放。
我的好友秋家养了一条黑狗,黑狗有没有名字,我不记得,好像是没有。那条黑狗特别通人性,它知道爷爷要赶很远的集,它就陪爷爷去。到了集市,爷爷看它一路跟着辛苦,买了一个锅盔给它吃,一转身,却发现它已经走了。爷爷卖完了豆芽回家,它早早的蹲在门口了。
那一段时间,它就这样陪着爷爷,风里雨里,没有失过约。荒郊野外,半夜三更,爷爷挑着百多斤的重担,比他的身体还重的担子,那份苦和累,我不敢想象。我感激这只黑狗,在黑夜里对爷爷的陪伴,在黑夜里给爷爷的慰藉。在我的心中,常常有这样的一幅图:黑暗的旷野之中,爷爷挑着一幅沉沉的担子,呼哧呼哧地喘着气,黑狗走在爷爷的前面,每隔一会就蹲下来等一会爷爷。
那条路,我白日里走过,将近两个小时的步程,气喘吁吁的。还有一座独木桥,我空着手都走不过去,我不知道爷爷挑着担子是如何颤颤巍巍过那桥的。如果他一不小心,掉下去了,那样的夜晚,有谁会知道呢?不能想象,我却不得不想,虽也无益,我还是要如此去想。
这是一条什么样的狗!从此,我不吃狗肉,甚至于别人一说起吃狗肉,我胃里就难受。
这是怎样辛苦的一个老人!此生,我只有好好爱他。
小的时候,我一天都离不开他。有时候他要出去走亲戚,我特别不愿意,但我没说。他几天不回,我就会神不守舍几天,盼着他快快回来。我把我的生命和他的生命牢牢地系在一起,他就是我在那时节最牢固的依靠。那时候,每次他出去赶集,出去买黄豆,该回来的时间没有回来,我都要去他回来的路口去接去等。一看到他的身影,我就奔过去拉着他挑着箩筐的绳子。他年纪太大了,我怕他有个闪失,回不来,我怎么办呢!路途寂寞而又沉重,我心疼他,担心他,唯有这样做,来表达我的心意,让他感受我的心意,他好过些,我也好过些。所以,我的性格里贴心一部分,就是从这时候开始有的。
沈从文先生说:“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常是湿的。”爷爷一生的悲欢苦痛,想起来我没有办法不流泪,我用多少文字都写不尽他的苦,他的累,他的委屈。尽管这苦,这累,这委屈都是我替他想的。他自己,从没有说过。
我的奶奶,因为家里太穷,花容月貌的年龄被许给了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那个人还是个哑巴。听奶奶说,虽然带着一顶地主的帽子其实家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哑巴爷爷人很好,但是好人命却不长,我父亲六岁的时候,哑巴爷爷就去世了。后来,我的奶奶带着父亲走进了爷爷的家门。虽然不是亲生的孩子,但爷爷接纳的完全彻底,以至于后来我的父母离散家庭失全的时候,他又毫不犹豫地承担了抚养我的责任。
爷爷一生没有自己的儿女,但他善良通达,所以我从没见他萎靡悲观过,总是乐观担当。对父亲的不负责任,他从不外道,总是隐忍宽容,为小辈留下一份做人的尊严。私下里面对面也从不斤斤计较,总是轻言细语,举重若轻般自己担了,还给以一份完全的理解。对自己,他总是以劳动者的姿态庄严诚恳的劳作,努力的活着,尽着自己的能力给需要依靠的我们一份依靠。
对乖巧的孙女,爷爷很尽力的喜欢着。在我的记忆里,就没有他对我疾言厉色的画面。他做事的时候,我盘桓在他旁边,他就说些家常话,讲些愉悦的小故事。田间地头的事情,从来不要我去帮忙,总是他自己挤出时间去做。一家人的生活,被他操持得衣食无忧。后来,我被父亲接到了武汉,每次我回家,来去车站,都是他接送。那时候,我一年回家几次去看他,尽我的能力孝顺他体贴他,他是真高兴。晚上,谈家常谈着谈着就开始讲我的故事,说我晚自习回家,池塘里的荷叶被风一吹,我就呼爹叫婆。说我怕见生人,客人来了就躲。说我怕鬼,怕牛,怕猪,怕鹅 ,尤其怕鹅,说的我羞愧极了。每次我要走,他就使劲的留,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留。然后,他就总是盼着我,早日成家,了却他的心愿。
爷爷最后在世的那两年,我因为刚刚成家,有了孩子。也许因为一切都过于仓促了点,年纪也小了些,没有考虑得周全,一言难尽的苦涩充斥着我的生活,那一段,我回去看爷爷的次数少了。我原想,我们之间的祖孙情会有很长的时间去维持的,我原想,我报答他的机会还有很多很多的......一九九四年腊月二十四小年那天,爷爷在睡梦之中离开了人世,享年八十一岁。噩耗传来,祖孙诀别,哀痛之情,永无绝期.......
“人生长恨水长东”。这话真不假。多少年了,想起爷爷的老屋,想起老屋的土墙,想起土墙上面支撑着的木头,木头上吊着的砖块,心痛的很。爷爷一生很会挣钱,却没住上间像样的房子,他挣的钱,都被别人花了。我恨自己当初没有能力,没有让爷爷住上一间好些的砖瓦房。我是有这个心的,只是还要等一等,可是,我能等爷爷却不能等。如今只能追悔,怅惘。我还恨自己,那时候,没有给爷爷照一张照片。我总懂不了事,在我的心里,我就觉得爷爷不会离开我。这世界,别人都会死,而爷爷不会死。所以我没有那份准备。我还恨,还恨很多,恨我没有好好去听他讲一讲他的人生,恨我没有亲口告诉他我对他的感情,恨我没在他人生的晚境多陪陪他,多抚慰他……
爷爷的好,爷爷对我的好,多少年了,我忘不了。我总在寻找,总在感受。人都是在父母处寻找家,所以说,父母在,家就在。我的家在爷爷那里,尽管我的爷爷,和我没有任何血源上的关系,我依然,把家的根系在了那里。所以,他走了,我就漂泊了,无依无靠。所以,别人问我,你家在哪儿?我总是内心里慌乱,不好回答。父亲处,不是我的家。母亲处,也不是我的家。爷爷处,是我的家,可是爷爷不在了。
人生在我这里,有些奇怪,人们都是寻找血脉的根,而我,寻找的却是情感的根。想想又不奇怪。我的父母应该给我的爱,他们没有付出,原本不该爷爷付出的爱,爷爷却无悔地付出了。致使我从小就明白,感情不是天经地义的,我要记着那付出的人的好。人生在世,短短的几十年,我的身前,我不知道,我的身后,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今生最受恩于谁,我就该刻骨铭心于谁。我的今生,我的此刻,对父母给与我生命的这份感激,远远不及我的爷爷给我的这份情感的根基恩情大。养远远地大于生,我坚信。就是爷爷这份大爱和大善的熏陶,使我的性格,我的人生,情感永远在第一。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没有情感的深层维系,那一抹血源,有多大的意思。
我对爷爷,爷爷对我,就是如此。他对我的好,超越了血源,我对他的感情也超越了血缘,胜过了一切。我和他,他和我,就是人与人之间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好。
“任劳任怨,辛苦一生。举重若轻,达观一生。”这是我为他写的碑文,不堂皇,不精深,但真是他无私奉献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一抹温情

文苑 2012-05-20 阅读 3万 回复 41


在人长长的一生中,那些最打动人心最绵软悠长的回忆总是会定格在某个时刻感受到的某种温情上面,特别是陌生人的温情,特别是年少懵懂的时刻,特别是孤苦忧伤的情境......
家庭的境遇和变故,没有父母疼爱的孩子,是不会有开心轻松的容颜的,从小我就是那种紧锁双眉缄默少言的女孩。雨果说:“没有任何其他力量比苦难更能使孩子们养成缄口慎言的习惯”。深以为然,尽管我没有经历《悲惨世界》里柯赛特那样的苦难,但是没有父母关爱,无所依靠的处境在当时我的心中也确就是天大的灾难了。我不敢多说话,不敢做错事,不敢冒犯任何人,所以我特别理解雨果先生的这种描述。
初一的时候,我的班主任是一位刚从师范毕业分配来的年轻男孩,瘦瘦的身材,轻轻的语音。也许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心底弥漫忧伤的人,所以我的这种性情被他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一日下午快放学的光景,老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轻声细语的也不知道具体问了哪些话?时间久远我都忘记了。只记得自己泪飞如雨,泣不成声。只记得我的老师听完我的回答后眼睛中包裹着无尽的关爱,神情里充满着无比的怜惜。现在想起来,在这样一位真诚关心自己的老师面前,当时的我一定是毫无保留的向老师倾诉着人生的不幸和内心的痛苦。
从此,老师那一刻的忧伤,那一刻的深情,就这样如刀刻一般深深划在了我的心底。我终于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个真正温暖过我的人。它不同于以往那些街坊邻人间的可怜一瞥,那是伤人的目光;它不同于以往那些亲戚朋友间长吁短叹般的谁是谁非,那是多余的寒暄。他给我的是怜惜,是关怀,是含着春意的温暖,是吐着芬芳的博爱。
此后的课堂上,我总会感觉到老师鼓励我好好学习的眼神,也体会到了老师方方面面对我的照顾和包容。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写作文《我的同学》,就在同学们叽叽喳喳议论着写谁写谁时,听到老师说,写女生的就写谁谁谁。听到自己的名字,我懂得,老师是想给我赏识,给我自信。一晃几十年的岁月,当年的心情难以捕捉,但我相信,那一段时光里我一定开朗了很多。
好景总不长。初一的下学期,我的这位好老师就因故调走了。当时的悲伤失落情绪也早已流入了时光长河已然无从打捞,但我知道,我一定无奈过一定感伤过。
从此后,我也没有忘记人生中这位好老师;这辈子,我也无法抹去这缕生命里高照的春色。就是这一抹温情,让我真正理解了秦观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高远意境 。我所有的缺憾,所有的痛苦,在这一抹温情面前,有了深刻的回报。
如今生活的城市离我的故乡也不算太远,每年都回去一次,找到老师也不是难事,可不知为什么?我不敢去。但对老师的近况,我总能打听一二。我有一个童年好友和老师生活在一个小镇,听她说,老师看起来很年轻,有一个男孩,生活得很好。
当我的同学在老师面前谈起我的时候,无论她怎样的描述和提醒,老师都想不起来我。于一己的私心我有点失落,因为人记着对方也会想当然的希望对方也记着自己。但我能理解,我的老师心地善良,作为一个老师,我只是他很多投入关爱过的学生中的一个,一切都是他的性情使然,也就不会过多的放在心上。
那一抹温暖生命的情感,感动着内心的同时,还影响了我一生看人的标准。和人的交往,我特别在乎眼神,喜欢以眼神去评价对方。寻找另一半的时候,也完全是以眼神为标准。曾经喜欢过我的男孩,只因没有那种眼神,我没有心动;曾经我喜欢的男孩,有那种眼神,而我们无缘相伴。这就是人生,顾此失彼,花暗柳明。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最近,内心老有一种东西在酝酿,我想去看我的老师,我想当面向他表达我内心的感激,我想向他诉说这么多年因了这种温暖而生的感悟,我想告诉我的老师,纵然我的生命里什么也没有,但我保留的这份温情时时在让我感怀生命的美好。
一脉温情种植的是根深蒂固的情感,一腔神情逶迤的是春暖花开的生机。只因了这生命中曾经碰到过的好人,我卑微的心啊,有了明亮;我惨淡的人生,添了生动。我感谢,感谢我的老师。
——仅以此文送给皂市小学的文新平老师!

生命的原香

文苑 2012-05-15 阅读 1.7万 回复 22
儿子老是笑妈妈:“只要一出门,不是沙湖就是长江,在你心里似乎没有第三个地方是值得去的。”孩子,你不知道吧?妈妈小的时候,放学后在田野里和伙伴们撒野,通常是鞋子都不穿的,饭也不记得吃的。那春夏之交的田野,也就是此刻,草正浓,花正香。沟里的鱼啊!游来游去;青蛙啊!跳来跳去;燕子啊!飞来飞去;老牛啊!喝来喝去;秧苗啊!倒来倒去;小荷啊!尖来尖去……孩子啊,你说的对,妈妈就钟情这两个地方,你知道为什么了吧?因为这样的地方,离妈妈的故乡最近,离妈妈心中的田野最近。只要没有实在走不开的事情,下午吃过饭,出去走走是我每日的必修功课,不是沙湖就是江滩,总也走不厌。是啊!自然怎么会让人厌倦呢?春夏秋冬,每天都有新气象。眼下的时节,正儿八经的花树好像差不多都谢了,但是绿叶正当时。整个冬天的蕴藏,整个春天的生发,眼下,田野的味道醇厚如酒,可醉人。味道是最不能形容的东西,但是最勾人的情感,你只要一闻到熟悉的味道,与那味道相关联的往日就会来到眼前。反正,我是被这味道沉醉了,一股大自然的草叶的味道,让我直达故乡的平原,直达心海的芬芳。这味道吸入鼻腔,马上就会到达心肺,甚而在整个的身体里来来去去。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人们用的香水,也想起一个简单分辨香水优劣的方法。好的香水,一闻,会让人想起大自然的某个物事,比方说有阳光味道的香水,你一闻,马上就会是阳光的气息。再者,这香味,能在身体里通畅,有向香味更深处漫溯的意味。后者很重要,不通则难闻。忽然也想起写文章,也是这个道理,好的文章,也是这样。古人说的“万理归一理”是多么有道理。这样的时候,我会特别的活,我心中好多的童年趣事啊,都想往外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秋结伴放学回家,细水沟里盘着好大的一条黄鳝鱼,好大好大,是我先看到的,可我不敢去捉,只是叫,结果秋捉住了,拿回家,她妈妈做了两碗菜。现在想起来,还挺遗憾的,笑!那时候,家里每月有一天要放牛,我特别怕牛,所以就特别担心这一天是星期天。越担心的事情越要发生,总是碰得到,爷爷奶奶没有时间,我拗不过,就提条件,说要加长牛绳子。奶奶把所有的绳子都找出来接上,我才敢远远的牵着牛儿吃草。这一景象,不知笑倒了多少人。爷爷奶奶生前,这是每逢必说的笑话。如今,我身边的他,我的孩子,都知道了,这又成了他们取笑我胆小的素材。这样的故事,我身边的他总也听不厌,这不,走着走着,我又讲了一遍。这就是味道,说不清道不明但又可以连接现在和过去的味道,让我有说不完的话。这味道是有生命力的,虽只是一缕游动的气息,承载的却是广阔大自然里所有的生命关联。所以,在这样的味道里穿行,人会很有精气神儿,不老。想起《凤凰卫视》每星期播放的《大地寻梦》里,经常出来说话的生态文化学者徐刚,满头白发,真实年龄不会小,但老人在我眼里就只是五十开外的年纪。我想这与老人常年穿行在大自然的风景里有关,土地和田野的气象赋予了他新的生命年轮。人们总是叹息化妆品很贵,香水很贵,但真正最好的化妆品和香水是不要钱的。有时候,总是傻傻的问自己,这味道为什么这么好闻?这么深情?裹挟着风雨和雪露,沐浴着日月和朝暮。天地精华,能不美吗?辜负了,能不是遗憾吗?气息是有方向的,我来自田野,它把我指向田野。人和人不一样,这空阔优美的城市中心的静处,有的是为锻炼身体而来,有的是为打发闲暇而来,有的是为欣赏风景而来……而对于我,我是来寻找故乡的田野,寻找童年的芬芳。写到这里,有一丝怅然,想起儿子的话。儿子从小生活在城市,心中没有田野和故土,这对于他的生命,肯定是一个缺憾。一二十岁,正是意气风发往前冲的年龄,等将来成熟了,心要归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来?
认识和熟悉文清老师,是在汉网论坛上读到文清老师的文字,是在文字后读到文友们的回帖。正是这些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我不仅知道文清老师是我的老乡,是《天门文艺》的主编,还窥出了文清老师人品和学品的不一般处,随后,也在老师的文字里留了几个字,算是和老师之间有了一点儿交情。
没隔多久,我的文字《美好的身份》被老师编辑的刊物《天门文艺》录用,于我这是第一次在刊物上发表文字,欣喜感激的心情无以言表,有一种在文字之路上重生的感觉,蓦然之间自己的文学情怀又上了一个台阶。而同时,我也清楚的知道,老师用我的这篇文字,并不是它有多么好,而是为了鼓励我,帮助我更好的写字。
凭着感觉,我猜测老师一定出版过文集。在第一次和老师在QQ上联系时,我就和老师说起了老师的书,果真。当时,老师就答应送我这本文集,还说马上就去邮寄。
当我手捧老师的文集,看到老师的签字留念,特别的高兴和忐忑。高兴是因为我终于可以读到老师的作品。我和老师在同一方土地上长大,那里面的文字一定描述着很多我熟悉的风景。忐忑是因为诗是很难读的一种文学载体,我能读得懂吗?
收到书后,给老师留言告知,老师回说:“保存好,做个纪念”。短短的七个字,让我高兴忐忑之余,又收获着一份深深的感动。老师他没说让我好好的阅读,而是让我保存好,留作一个纪念。这里面不光透着一个文人的谦卑,而同时还兼具着关怀和情谊。老师,是一个重情的人。
随手一翻,正好翻到《憨金狗》那一篇,不长的篇幅让人潸然泪下。生活里,我看不得这样小人物的艰辛和不易。感动老师的文笔,感动老师笔下的金狗。几十年如一日帮人担水的金狗,在别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傻子;在老师的眼里,他是有情有义的人。
诗文言情。一个重重的“情”字,在我的心头刻下。是啊,这个世间,爱是拯救人类的唯一路途,情是走进人心的唯一路途。有了情感的相通,就能走进对方的心田,不管隔着多高的山峰都能仰望,不管隔着多宽的河流都能触摸。因为人生,经历的东西可以不一样,但是蕴涵的情感是相通的。
《至爱真情》,是老师吟诵的第一篇章。大爱由小爱生根发芽,枝繁叶茂......这片故土,这些亲人,日积月累的深沉眷念,触开了老师大爱的天空。歌唱着自己的父母,其实是歌唱着天下的父母;诉说着自己的亲情,其实是诉说着所有人的亲情。因为,谁没有故土?谁没有亲人?
黄河是哺育中华的母亲,故乡的襄河是哺育我的母亲。从黄河到襄河,至爱之情一片泛滥。在这一篇章里,老师将对圆月的讴歌送给母亲,将对春天的怀想送给父亲。面对父母恩情,老师唱出了心中永恒的哀歌:“啊!地上的水为什么只往下流?人世的水应转转流向。”是啊,父母哺育着我们的襁褓,我们面对的却是父母们的苍老。这是人间多么感恩的场景,这是人心多么无奈的感伤。
“为了一座密林的繁荣,您庄严的嶙峋,悲壮的毁灭……”父亲,如果我的生命是一条长河,那您就是我永远的岸;父亲,如果我的生命是一场跋涉,那我是踏着您的身躯在前行。
把母亲比作桑叶,把儿女比作啃噬桑叶的蚕。这真是极感人的意象。“春天的枝头生长着多少馥郁的故事,妈妈,您却含笑走向残缺!……”人们都歌颂春蚕,都说:“春蚕到死丝方尽”。饮水思源,春蚕可是啃着一叶叶的桑而长大的。
在写给妻子的诗篇里,老师说:“亲爱的,我伴你一生,但我更多把心思和精力用于做一个诗人!对不起,亲爱的!大爱之下,仍有一个角落最深最厚最重,那是未向你表露的入骨三分的内心隐语。诗之外,我既是一株小草,又是一棵大树。脆弱时,紧依你;强大时,庇荫你。”这是《致橡树》一样的夫妻情感,既独.立,又依赖。这是东方含蓄式的夫妻亲情,不用表达,融进骨髓。
我总说,一个男人,一生中必得爱上三个女人,方才是不悔的人生。老师就是这样的男人,她爱着母亲,爱着爱人,爱着女儿,所以,我说,老师,一生不悔。
我所有的获得都属于母亲,我所有的灵感都来自于四月。《春草和春花的边缘》,是老师灵感的源泉,是老师笔触的起点。
那个来到小城的人,一夜之间,让老师诗性的天空,从此语落不止。人间最美四月天。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四月?“那个日子,使我的面容染上美丽的忧郁,深化了人生的主题。”“一滴一滴,从深深的爱里涌出;一滴一滴,又从有限的生命中垂落……”
四月里,曾经邂逅的蓝花衫,金草帽,一双无限深情的眸子,一片晚云遮住的月花……四月里,搀扶着饱受磨难的母亲,以赤子的深沉携她走向光明……四月里,出嫁的小妹,无尽的不舍和挂牵……四月里,重逢了了我们又分手……老师和春天的缘分太深,到最后,父亲也走在了春天里。
这么多的叠加,让四月在生命里沉重,而四月又是生长欢快的季节;这么深的情感,在四月里托付,而四月正是芳草鲜美,繁花似锦的时刻。“那个明媚的四月天,让我复活,使我对世界,对生活重生美感。为了纪念那个日子,我写诗,我含泪歌唱,我将生命的余热和情感赋予一条小河,淌向农庄、淌向梨花掩蔽的绿窗、淌向我忙晒谷草的再生父母……
风深情的总在吹,情一往情深的总在长。将深情和春天绑在一起,就预示着无限的生发和蔓延,将诗情和四月绑在一起,就预示着永远的复苏和芬芳。
《仲秋之旅》。用整个的秋天去装载友情,这友情是多么沉淀;将生命中的友谊写满秋色,那这友谊,是多么的斑斓。
什么是知己?“似曾相识里省略了无数白驹过隙。”什么是知音?“两张白纸的粘合和泪血的相融,才是最大的奇迹。”
爱是生命一生的滋润。《心灵的散板》里,老师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对一种情感刻骨铭心。”“有谁为一种情感而用终身的代价去营建内心的金字塔?惟有诗人或拥有上帝一样博大爱心的人,”这份情感,不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而是对一切让人动心动情的美。这份情感,是大爱,是博爱。
这样的诗句,读的越多,懂得越多,内心的痛感也越多。“寒风止息,你已远去,我胸中的这片温暖,久久靠近你旅途的消息。”“恳求你永远打住我的心底,如此,即使生命终止,我可以说我曾拥有多味而完美的人生。”这样的诗句,读的越多,内心的向往也越多。“我不会改变当初爱你的承诺,我知道今后只有深刻待你才是对我们知遇的回报。”“我想带你进入一种幻境:偏僻的地城,我化作一汪碧澈的水,一朵无暇的莲花,在我生命的顶端生长,安憩……”
没有人能拒绝爱和美,但很多人都不懂得维护爱和美,老师是虔诚的美和爱的维护者。在老师的心中,那是信仰,是归宿,是守望。
“你每次来,给我带来了失落。”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灵相通,怎样的对于友谊的意犹未尽的诠释。这样的人,老师把他称之为一生的朋友。
按着你的文字,顺着你的指引,当我看到不毛之地崛起的绿荫,我就领略了奉献的真谛。为情奉献,为诗奉献,为爱奉献,为朋友奉献……
这个世间,人与人之间相处,彼此之间送点儿物质上的东西其实很容易,但是送人真挚的感情却是难得的。文清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把真情送给朋友的人,而且是倾心倾情的送。
最钟情这友情篇。因为,高山流水知己难寻是千古人心的惆怅。
土地是情感最深情的托付。《乡土之魂》里,老师一个个的文字,一缕缕的情思,都是寄给土地的情书。
我常常以为,在乡村度过童年时代的人是有福的,携带着乡村生活度过一生的人更是有福的。英国诗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乡村的生活,是最接近土地的生活,最接近造物主的生活。聆听过土地教诲的人,聆听过造物主嘱托的人,生命中那颗纵横人生的初心会格外饱满,格外深情。所以老师吟唱道:“我的心灵之树,嫩绿、正直、美丽,挂满善良的灵光。我的心灵之树是专为那片最土气最崇高的名字生的。”
乡村贫瘠,乡村落后,乡村里多苦难。但同时,乡村丰饶,乡村质朴,乡村里多纯美。不是每个人都明白。所以他们诅咒和逃离乡村,甚至于想从记忆中彻底抹去。所以并不是每一个故乡人,都懂得这份懂得。所以,老师说:“遇见故乡人,想说的那句话往往苦于无语言表达”。什么是故土的涵义?“世界是个大圆盘,人的一生都围着故土作旋转。”
“黑色的泥土和弯曲的柳枝连系着泥土上耕耘的老父以及在柳荫下捣衣的慈母。”这样的一支歌,让我变得更加葱茏。这样的根和家的连接,就是我永远的故土。
“我是故土上的一棵苦楝树,我是民歌中的一个音符。”“为什么我的眼里总含泪水,是因为我爱这土地爱的深沉。”从此,老师满眼阴云造访原野,眉头紧锁探问冷暖。
“难怪我们的硬币和国徽上闪烁着穗子,难怪穗子成为十几亿人口的图腾。”这样的句子让我的内心无比的哀伤。我看过那片金黄的海,闻过那片醉人的香,我感恩这份造物主的恩赐。我嗅到过汗水,我见到过弯曲的脊梁,所以我更感伤农民的辛苦。穗子是十几亿人口的图腾,农民是这图腾的雕塑者。可是,有谁会记得呢?就像人们总是记住春蚕,却并不多想春天的枝头正在走向残缺。
故乡的河流,河流上孕育的碟子、莲湘和三棒鼓;故乡的平原,平原上如土地一般质朴的平原人。原野上,菜花、野菊、麦秸、草帽、杨柳和棉花,汗水涔涔和变形的脊梁,憨厚的老牛和裹满泥巴的牛绳……此刻,作为一个读者,作为一个远离故土的故乡人,有关于故乡的记忆都打开了,泥土的气息,稻穗的醇香,故乡的方言,平原人的勤劳和质朴,我怕过现在又怀念的那头老牛……
在如今这样一个很多人都在抱怨生活没有滋味的时代里,听老师捕捉这时光村落里点点滴滴的滋味,感受老师灵魂的深度和广度,感受故土的曾经和遥远,就仿佛此刻正在经历着两种人生,并有着不同往日的芬芳。
没有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方圆之思》里,老师说:“一阵风后,哪里是我们的位置?”
“与季节一同湿漉的,与土地一同凹陷的,与日月一同失眠的……秋天,是磨难中站立的中年人。”
人到中年,秋风凛凛。我歌唱的不是秋天的挽歌,而是生命成熟后的牺牲和燃烧。“我知道她们把夙愿埋得很深,不会吐露丝毫,然而,她们的微动包含着我所要明白的一切。”
“生活在舞池一般的都市,灵魂却被一块黧黑的土地所包裹。”料峭的风,飘飘的柳絮,雪后,雨中,太阳下,夏日,冬天,牛的眸子……我知道我在沉思什么?
人像牛一样反刍的时刻,就是表达对土地和世界的爱。“爱”是一个很容易说出口的字,可以说爱土地,爱世界,爱万物,但是很多时候,我们说爱,只是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人云亦云。没有深刻情感的参与,充其量只是无根之爱。说爱土地,就要知道这土地到底有些什么?然后和这土地上的一切共同生长,彼此荣耀,这才是有根之爱。老师的诗歌就是这样,土地上的一切长在了心里,土地的一切都是活的。
泣血情爱,讴歌土地上的一切。
一阵风后,一行行的诗歌就是我的位置。
《幻象之野》。读到这第六章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所有的解读都是不需要的。“我们不曾抱怨这个世界,只含笑走进幻象之野,寻觅那一片光芒。”老师用这一句话,对自己的诗歌,自己的生命做了所有的包涵。“潮湿的古道上,巨蚁之车夫拉着皇冠与乞丐的手,向墓地而去……”每个人都要死,生命看似强大,却拗不过一张纸片。总要留下点什么,总会有人需要的。
幻象是梦境的所在,这梦境不是凡夫的夜梦,而是诗人白天里的梦境。所以老师说:“为了写作,我的一生有一半是在梦里。”白日梦境里的耕耘,醒来后现实的落差,这是极其痛苦的分.裂体验,所以我理解老师说的:“用才华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是诗人。”
“我一无所有,情感是我唯一的财富。”其实,读老师的文字,不能说哪一章是写什么?哪一章又是写什么?所有的句字都围绕着一个情字,都是在一条有根可循的爱的路上穿梭。所以,到此,也就不需要什么了,因为我理解了生命,理解了诗情,阅读文字的意义也就到达了。
我重视心灵渴望感知,我们可以长谈到天明吗?我将你的贫穷当作财富,我算是和你相知吗?在文字里,心灵和心灵的走近,本身就是一种交流。而正因为我们相知,所以你的贫穷在我就是财富。
文字是心灵深处积聚的思想,透过文字了解一个人,彼此走进的是灵魂深处。生活里,我从没见过老师,有了这本书,我就可以说我了解了老师。深情的字句间,我读懂了其间流淌的无奈,崇高,遗憾,悲伤,执着,甘愿……
选择了诗人,就是选择痛苦。“诗人是人类的慈父慈母,诗人是整个大地的情人,诗人是平凡而崇高的芳草,诗人是一支正直的芦笛。”选择了诗人,也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诗人,也就选择了孤独;选择了诗人,也就选择了自我放逐;选择了诗人,也就选择了生活总是在别处……这些体验,是老师作为一个诗人,被动或者主动要去选择的痛苦,锻造一行行诗文。但是,老师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作为现实当中的角色的时候,他是痛苦的。所以,老师说,出完这本诗集,他将告别他创作上的唯美时代。我深深的理解,也深深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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