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

2012-11-28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2万   回复 25
表哥一家四口在广东打工多年,于去年举全家之力在镇上购置三层楼房一套,装修后,接姑父到他家去看门。

这是一排乡村连体别墅,好几十户人家在这里安了家。说是安家,其实大多只能算是空家,门口近人深的草为证。常年不住人,有些门锁都绣了。我心痛这样的场景。人们购置住房的原意是想改善当下的生活,可我的表哥们,在城市里工作,却买不起城市里的房。人在城市租房住,家却闲置在农村,致使城市里寸房存金,乡村里荒草离离。我很理解表哥的这一做法,人到中年,没有一处房子,心里难以踏实。他们把对新房的享受赌在了未知的以后,当下在城市里颠沛流离,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走出故乡近三十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故乡也兴起了城市里的连体建筑之风?一色一样,单调乏味。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故乡的房子全部成了复制品散落在各个村庄?马赛克,铝合金,混凝土,大玻璃成了建房的主要材料。

我小时候的乡村,房子是土屋。土屋怕雨淋,日子久了,后墙发生倾斜,用木棍顶着。土屋冬暖夏凉,通风透气,地板是泥地。乡村的孩子是在泥地上滚大的,吃的东西掉在地上捡起来再吃,也不会生病。滚累了,玩倦了,就躺在地上睡着了。那地被孩子们拳打脚踢身子磨,像铜镜一般光滑。老人们说:“沾染了地气的孩子夏天很少长痱子。”农忙季节,堂屋光滑的地板就是一张清凉的床。大人们中午收工,在地上铺一块塑料薄膜,呼呼大睡。起伏跌宕的鼾声逗乐了玩耍的小孩们,胆大的扯一根野草,蹑手蹑脚的来到大人身边,把野草捅进他的鼻子里挠痒痒,那人一翻身,孩子们吓得“哄”地一声跑开了。

土屋的山墙披挂着用泥土混合的稻草,像给墙体穿了一件蓑衣,护着它尽量少受些风雨的侵蚀。冬天,寒星闪烁,麻雀蜷缩在山墙的稻草中,孩子们打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捉麻雀。捉着了,用尼龙绳系着它的一只腿,手里牵着绳子,麻雀扑腾扑腾飞着,真有趣。

与土屋同在的还有木板屋。当年我家的邻居,住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我叫他“黄家爹爹”。爹爹旧社会教过私塾,很有文化,记得他总坐在门前读书。木屋,木门,木窗,木椅,古色古香。爹爹住在这样的屋子里,自己也古色古香起来。当时,这样的木屋不多,我由此猜测,木屋也是故乡的主要建筑风格,是贫富之间的分水岭。

后来的砖瓦房,我印象最深。石灰脱落露出灰色墙体斑斑驳驳,像一幅水墨画。黑色的瓦片依循着自身的弧度一层层一排排扣在屋顶。风来时,回旋的风声在屋顶穿梭袅绕;雨来时,雨水顺着瓦楞瓦槽给乡村瓦屋装上一道雨帘;一夜的大雪,早晨,一截截冰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屋顶的形状像一本翻开后两面朝上的书,中间那道横线两侧,往天空的方向造一弯飞扬的弧线,极像人嘴角的笑意,使脸部表情生动起来。猫们在屋顶飕飕地穿梭,踏出一片清脆。

清晨,木门次第吱吱呀呀,扭扭捏捏。我到现在都怀念那声音。偶一听到,拨动怀旧心弦。梁上的老燕子等不及了,冲出去为儿女们寻食。打开鸡笼,鸡们扑腾扑腾翅膀,踏着碎步,出去了。房屋一侧的猪圈,猪听到声响,也大声嘟囔叫饿起来,主妇们手忙脚乱,吆喝着忙一阵。一会儿,炊烟袅袅升起。孩子从床上爬下来,坐在青石门槛上,等着卖锅盔油条包子的生意人到来。

很快,打工的浪潮席卷乡村,人们挣回了点血汗钱,也带回了城市里的现代建筑风格。他们把这钱镶嵌在了自家的住房中。霎时,灰砖黑瓦被推倒。霎时,所有的房屋都像工厂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产品一样,刺目地矗在土地之上。人们建完房,花完钱,大门一闭,紧接着又奔向城市,再去挣钱。空荡荡的楼房,到处都是平的,燕子搬迁了,炊烟走失了。

特别钟情一部美国电影《廊桥遗梦》。喜欢里面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很动人。也喜欢那部电影女主角的乡居之家,古旧的气息在宽敞的居室之间飘荡,与土地浑然一体。

在电影里细细观摩过这幢三层半楼的房屋。斜斜的屋顶是高粱色的,那是房屋的帽子,乡村里光照强烈。有烟囱,冒出生活的气息。土地色的墙体以一条一条的树皮做衣裳,简单的木质窗户不大不小,是衣服上的口袋。大门处一条长廊,晃荡着秋千,那是衣服的腰带,也是居家的快乐。房子的近处是自家的鲜花盛开,远方一点是大片的玉米地和小麦。宁静的夜色中,传来几声狗吠。这让我想起我的乡村,我的田野。其实大自然的风景是差不多的,只是人们的想法不同,也就有了不一样的人和自然的相处方式,也就是说,有了这不一样的房屋格局。

我不崇洋媚外,我不是说要去学人家那样造房子。房子是人来设计和制造的,我欣赏的是这种与土地紧密相融的人生态度。我虽是乡村长大的,但这样的村居生活,却是我一生一世的跋涉都难以实现的梦想。

自然的法则和美的法则是一致的,越是自然的越是美的。土地,肥沃,生动,野草,庄稼,田园,芳香,这样的布局本身就是大美,是自然对乡村的馈赠,决定着在这土地上生活的人的审美情趣。我们只需觉悟,只需迎合,用简单粗朴的线条去迎合,就是城市人向往的美。但是眼下,当城市的住房风潮席卷到土地上来的时候,我们不是果断地放逐而是坚决的留下了,以为这是美,这是好。

我去过凤凰,它之所以让世界各地的游客流连忘返,不仅仅是沱江,不仅仅是故事,不仅仅是那里质朴的民风,而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房屋与自然交相辉映,给人无尽的美感。那里的苗寨石村,最打动我的是石屋,每家每户从当地的大山上开采回来的石板盖成的房子。这种石头具有天然的纹理和色泽,不需要外部的任何修饰,美独特而永恒,庄重而素朴。太奢侈了。围墙,石阶,猪圈都是这样的石板盖成的,整个村庄就是一个石庄。一幢幢顺着山势而立,与青山绿水同唱自然的欢歌。难怪那里的人爱唱歌,更爱跳舞,因为他们居住在大地的音乐厅。

我去的地方很少,看到的房屋也很少,但我很清楚,那些让人们魂牵梦绕的地方,如云南,如西藏,如徽州,如江西,如江南古镇.......很大程度上是那里的房屋古旧的格调在吸引着游人。房屋透露出的生活气息和地域特征,让都市人向往。徜徉其中,时间的积累,古老的故事,才是外乡人的千里千寻。

我的家乡地处江汉平原,春天是黄灿灿的油菜,夏天是绿幽幽的荷塘,秋天有笑得合不拢嘴的棉花,冬天有苍茫的原野覆盖着白雪。这是美极了的景色,所以,在我的眼里,总是故乡最美,最让我牵念。所以,回到故乡,看到故乡日新月异的房屋,全是一色一样的外形,我惆怅,它打碎了故乡在我心里的模样。远方那些人们认为美丽的地方,房屋与土地是越来越紧密的依恋关系。而我的故乡,房屋却在土地上制造突兀,制造单调。我怀念土屋,怀念吱呀的木门,怀念青砖灰瓦。

故乡的房屋,不要丢了自己的特色。江南的诗人太爱自己的家乡,他说,黑瓦是江南的眉毛。我说,黑瓦是故乡平原村落的眉毛。人没有眉毛,何其的丑陋。村庄也一样,消失了那一抹弧度和墨黑,田园的眼睛就失了韵致,脸庞就失了生动。所以,我们的土屋,我们的木屋,我们的灰墙瓦屋。什么该发扬,什么该保留,什么该丢弃,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别让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以为,只有他们才有风景配得上灰墙,才有故事装点黑瓦。

故乡土地上的泥巴,可以烧制优质的灰砖黑瓦,家家种植的大树,可以制作门窗。这样的材质本身带着时间的积累,可以让房子站成一棵树,一座山,自行生长,一劳永逸。这样的房屋,掩映在故乡的田园中,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故乡,心目中的家园。房子是可以在这世上站很久的事物,房子是越古旧越美越庄严的物件,不是消耗血汗钱的永远填不满的窟窿。没有自己的特色,那就只能永远的跟风,会很累很闹心很花钱。

城市尽管便利和繁华,住久了,人们都会向往乡村。乡村在很大程度上和城市是对立的,它包含着某种永恒的价值,这价值就是陶渊明所描写的那个桃花源之境。拉近城乡差别的口号,容易让人误解,以至现在的房屋都城乡一体化了。乡村应该有自己的自信,有自成一格的风品。而不是随城市的牵引而让自己变得狼狈不堪。如同高跟鞋,踩在城市里的街道上,它会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若硬要穿它在乡间的泥地,那会拔不出来,颜面尽失。所谓“外化而内不化”就是这样道理,该拉近的拉近,该远离的远离,该对立的对立。

城市居住者没有土地,他们需要房屋表面的亮丽和突兀来彰显自己在土地上的存在。其实骨子里,他们羡慕着乡村的空气和物候;心里,留存着一个田园之梦。我们的房屋天成的坐拥着土地,坐拥着自然,坐拥着诗意,万不可去附庸浅薄,中了城市人的计,让他们有了笑话我们的借口,轻视我们的理由。

迷失自我的人是不被尊重的,迷失自我的村庄是遭人笑话的。看不清自己优点的人是愚蠢的,放弃自身优越的村庄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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