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刚如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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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系天门新城天都望景湾的业主,于2017年9月13日与湖北星星宏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一物业,当时以预售形式发售,在购房合同平面图和房产证均未看到房屋内有伸缩缝的备注和存在,2019年1月1日,星星宏基公司向我们交付房屋,同时,与天门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每年均向鑫城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之后,于2020年10月1日将2个门面房装修后用于自主经营,近2年来,我们曾多次发现房屋存在水管漏水,要求鑫城物业公司解决,该公司均给予了解决,但是,仍然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以致今年4月24日晚大雨时屋面漏水,造成了我们的巨额财产损失,4月25日早上,我们第一时间也联系物业,中午物业对二层长廊漏水处做了简单的处理,现在仍然可以看到有缝隙存在,现了解造成房屋漏水的原因如下;我们的物业位于天都望景湾北边的公旺里,楼房为一层,二楼为长廊,在我们的物业的顶层有一位置2米左右未做防水和铺设地板,事情发生后才铺贴地板,有照片为证,我们也不知道房屋存在着很大的缝隙,下雨时,2楼雨水从长廊的外窗随风飘进楼道,以及三楼排水系统的不完善导致雨水顺着缝隙处大量流下来,导致二楼吊顶多处进水,二楼地板水面约5公分之深,随之由楼梯顺流而下一楼房屋,以致将我们屋内的财物、家具等淋湿,造成严重损坏,我们认为,在这次雨灾中造成我们财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未及时处理让隐患一直延续至今,导致事情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该物业还在保修期内,现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及赔偿。现在鑫城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采取推卸的态度,我们已先后几次向物业投诉漏水问题,现强烈要求物业和开发商配合整改隐患,现均未得到任何书面或口头处理意见,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希望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切实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