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约谈全市18家驾校经营者
据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1日起,我省新版定价目录正式施行。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市物价局要求18家驾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涨价,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严格依据培训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定价;驾校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载明培训内容(含车型)、培训方式、培训学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等内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发票,除合同约定的培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
市物价局提醒市民,若对机动车培训费有疑问,可拨打该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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