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我就职于市内某公司,到目前已有两年。公司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我签了两次,到目前为止并未到期,在就职该公司期间我一直勤奋努力的完成本职工作,表现良好并无任何差错。就在本月初,我被口头通知辞退,而且毫无正当理由。经协商,公司同意补偿我两个月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补偿我两个月工资也算是合理了,但是,本月的社保公司要求我承担公司部分及个人部分共计600多元,要从我的补偿金里面将这600多元扣除。我觉得公司这样的做法欠妥,想咨询一下广大的网友,我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这600多元?
修改钟祥论坛号
温馨提示
- 用户账号安全系统已全面升级
- 1、以前的登录“用户名”变为“昵称”,仍对外展示
- 2、新增“钟祥论坛号”一项,用作登录,不对外显示,账号更安全
- 3、老用户的钟祥论坛号默认为昵称,建议修改下更安全
- 4、升级后共有三项:钟祥论坛号(登录用)、手机号(登录用)和昵称(显示用)
赞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