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看天门大学城福利房指标买卖之风险提示

2013-05-13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7813   回复 1
本人是一名在外地从事房产业的天门人 最近很多朋友来电话咨询福利房一事,大致了解之后 特做出以下判断,本着都是天门人相煎何太急的原则 如伤害到某些人利益。再着先对不起了!

一单位是否同意职工买卖福利房指标,如果不同意那么在以后的交易中会有非常多的风险

二福利房的性质;福利房有政府 和单位 回迁 安置 经济适用房等性质 ;就本人看大学城是属于单位福利房
1;单位福利房的土地都是属于划拨性质 二 房产证是否是属于完全产权性质 具本人了解一般福利房 单位是占有百分之6 而职工是占有百分之94 那么这样的房产在五年之后是需要向单位购买剩下的百分之6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2; 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的交易规则 这样的房产大多是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立政府作出补贴 在很多方面有优惠政策 如果两证满五年之后交易 在不变更土地性质,维持划拨属性,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计算方法为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X土地分摊面积 如果是需要变更性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话 那么需要 按照差价的百分之七十缴纳土地出让金 也就是根据二手房的评估值减去够买价,在乘以70% 按照这样来计算 假设以后大学城的教师宿舍的总价可以买到 50W 而你当初购买的时候是30W {实际购买价格 既然本帖说的是福利房指标的买卖 你必须还得算上买指标的费用 具我所知一般在2到3W 当然这个费用是不计算在那30W里面的 } 中间有20W的利差 那么这个20W 的利差你得上交百分之70% 也就是14W了 那么这样算下来 基本上在这几年里面你的房子是没有升值的,因为还有那百分之6不属于你 这是从升值方面来考虑购买福利房指标的风险
3 因本指标所产生的法律纠纷 一般都是因为房价上升所导致 假设 大学城福利房是老师A的指标 然后老师A在出让指标的时候,他的老公或者老婆 在老师A去世或者没去世的时候 可以以 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老师A在出让指标的时候没有征求本人的意见 在本人不知情的 情况下来上述 虽然一般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以诚信为第一考虑要素 来审判 但是购买指标的购房也是非常苦恼的
4 保障房一般都有类似于集资房 那么在集资的时候 也会出现房屋质量的问题 开发商在找施工方的时候可能要求施工方先垫资 那么在垫资的情况下 大家可以考虑下施工质量1
总结
之前所说其实就是以下几点

1 房产证的未知性 2 保值性 3 法律风险 4 房屋建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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