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园林城市•秀美天门摄影大奖赛的通知

2014-09-04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1万   回复 1
为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热情,展示秀美天门的园林景观,特举办“园林城市·秀美天门”主题摄影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天门市“四城同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天门市艺术摄影学会  二、拍摄内容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视角,反映天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 美丽景观,主要包括公园绿化、道路绿化、住宅绿化、单位绿化、庭院绿化、河湖生态景观等与园林绿化有关的内容。在突出园林绿化景观的同时,可以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景观可以是大场面或局部特色,但不要花卉微距作品。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作品20名。  四、征稿规则  1. 参赛作品限定在天门市区范围拍摄,必须是原创,要求紧扣主题,风格、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5幅。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图片内容不得改动或进行艺术加工。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QQ、电子邮箱等内容。  3. 作品以数码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投寄。752558875@qq.com]网络投稿邮箱⑴752558875@qq.com;⑵652671289@qq.com;作品数据光盘请交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室(人民大道西103号)张帅先生收,联系电话0728-5223576。  4. 大奖赛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奖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5.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公益活动(包括展览、画册、出版物、公益宣传、媒体报道等)中,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不再支付稿酬。所有作品恕不退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纠纷,均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  五、活动步骤  1. 征集时间:2014年8月31日至2015年2月1日。  2. 组织评审:2015年2月8日前。  3. 颁奖并组织展览:时间待定。  天门市“四城同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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