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小餐饮、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启动
今年将重点整治“公房”出租户及主要临街经营的小餐饮、小作坊,2016年整改落实城区其他地方。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灶台前置的小餐饮、小作坊实行灶台后置改造,促进厨房设施规范;对灶台前置的小餐饮、小作坊,无法进行灶台后置的,实行独立操作间改造,确保场区洁净卫生;对占道经营的小餐饮、小作坊进行归点经营或强行取缔;对小餐饮、小作坊油烟、污物排放条件不达标,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进行设施改造。 《方案》明确了市创卫办、“两办一园”、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等地方和单位的职责范围,专项整治启动后,相关部门将展开全面检查,对前灶后店或经营环境不达标的单位登记造册,根据责任主体分别下达《督办函》,督促整改,重点加强小餐饮、小作坊执法检查,对未按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改,存在违章违法行为的经营户进行依法处罚或责令停业、直至取缔。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将对经营户实施“以奖代补”,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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