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婆婆之看医患关系

2019-01-28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4万   回复 8
一80岁婆婆被另一保洁婆婆(也60、70岁)撞倒了,进了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拍完片,一个年轻医生讲有脑出血,肋骨也可能断了。伤者家属当时就觉得奇怪,因为检查报告上面并没有脑出血和怀疑肋骨断裂的文字说明。
没办法,又不是医生,那就住院。2天不到花了1800,ct费用还不算。
一主任过来问伤者婆婆,按压肋骨,婆婆说就头疼和背部疼,胸前不疼。婆婆来的时候意识清醒,没有晕倒和呕吐,自己还可以走路,中气十足。家属要求复查,复查需要等好几天,还被告知要做脑部和胸前的核磁共振。来确定是否继续出血和断了几根肋骨。
人人并不都是医生,但人有常识!如果脑部有出血或脑部继续出血,老人不可能一天比一天精神,如果肋骨断裂,不可能按压肋骨不会疼。肋骨断裂的人,呼吸都会疼,路都不能走。
清洁工婆婆也命苦,伤者家属也打算早些完事。都是苦命人,苦命人何苦为难苦命人呢!但问题就出现在医院的说法上,80岁的婆婆伤情真的有医生说的那么吓人,哪个做子女的敢随随便便出院?那结果就是住一天医一天花一天钱。虽然今天把片子拿去给某医院的副教授看,得到的回复是没什么事。但出院手续不是这么好办,因为这涉及到后续的责任划分。家属被告知可以出院与家属强制出院,后果是不同的。
先不说医院诊断是否正确,是否有过度医疗的嫌隙。我们不是医生,不可以乱说。但,可以这么说,医院作为事故人与伤者之间的权威中间人,应该起到调和的作用。做出严谨客观的专业的判断。事故双方往往会因为责任划分而导致医疗费用的经济纠纷,而昂贵的医疗费用,会加剧矛盾的生成。导致的结果就是,事故人一方认为伤者一方乱用药,而伤者一方认为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的使用药品,最终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于医疗费用。
有多少老人被子女遗弃到医院,未免不是事故人不出钱,病人家属也不出钱,医院不是遗弃老人就是成了养老院。如果老人因为其他非正常原因死在了医院,医院麻烦更大。
医院作为盈利机构,它必然很难做到正直。但人可以做到。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哪有无缘无故的伤害,护士被打医生被杀,或许是真有内情。只愿,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而不是以抽成为天职。
年关将近,医院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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