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印发《天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14-10-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7万   回复 6
原文地址:http://www.tianmen.gov.cn/root10/0000/auto951/201410/t20141015_298225.html

关于网络舆论处理部分的节选 《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制度
  二十一、《市长信箱》设置在“中国·天门”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包含《省长信箱》批转件的办理和《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按照“分头受理、集中管理,限时回复、规范公示,统一考评、定期通报”的原则进行。  
二十二、对《市长信箱》批办信件,以《市长信箱来信转办单》的形式,转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特殊情况可延长7个工作日。
  二十三、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来信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制度
  二十四、市长热线设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代表市政府受理并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各类应予受理事项。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二十五、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市长热线的指挥中枢。各地各部门为市长热线的责任主体和执行处置机构,应认真办理市长热线交办的事项,并及时回复。对咨询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对紧急求助类,一般情况下在半个小时内(中心城区)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一般性求助事项,3日内办结反馈;对投诉类, 7个工作日调处办结。
  二十六、建立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推诿扯皮,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群众诉求事项办理不公,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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