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生命通道”治理行动来了,当心被罚款、拘留

2019-12-27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8521   回复 3
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

通  告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汉江支队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治理对象: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特别是各地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国家法律规定消防车通道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


二、治理重点: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了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当前,汉江辖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常见问题主要有:(1)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2)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3)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4)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足4米,转弯半径不能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的。

三、集中自改:各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当场清理、劝导群众自行挪移、限期清除等措施,开展集中清理,确保畅通。同时,要在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四、法律责任:消防部门将与规划、房管、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依然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欢迎广大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96119。

特此通告。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汉江支队

2019年12月25日
  • 回复3
用手机APP,阅读发表更方便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粉丝 19

2019-12-27

粉丝 63

2019-12-27

粉丝 47

2019-12-27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