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口的水费原来是这样算的

2020-01-17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万   回复 7
网友:fossil 我是一名基层群众,我家18-19年度水费收取账单(用水81立方米,收174元),本应收取(81-3.8X12)x1.6+84=140.64元(以年为周期在收取),实际却收取174元,给物价局举报电话举报,去得到回复说归住建委负责。水电皆乃民生之本,实如此收费,令广大父老何以安心。请有关领导速追相关责任人。
 
中共岳口镇委员会回复: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白茅湖等农村供水公司供水价格的函》(天价管函〔2017〕42号)文件指示,我镇供水价格继续按《市物价局关于白茅湖等供水公司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天价环资〔2014〕12号)执行。故我镇目前自来水价格实行基本水费与计量水费相结合,基本水量为3立方米,基本水费为6.00元/月,不足3立方米的按基本水费收取,超过基本水量部分按2元/立方米收取,另外,每个用水户每月另收1元的维修养护资金,按上述计费规则,总水费=(总水量-基本水量)*超过基本水量水费+基本水费+月数*每月维修养护资金。因此,您家18-19年共用水费为(81-3)*2+6+12*1=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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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ta 最后回复于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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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8
:这跟价格上涨有什么关系,明显是居民算错水费了。
2020-01-18
:@pipita 落实主体责任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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