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当初的海誓山盟…

2020-05-1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7万   回复 7
孩子爸爸不给抚养费,我现在还不能外出打工,实在没钱养孩子了,请你们帮帮我…… 

4月的一天,天门法院多宝法庭法官助理王统接到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中哭诉,原来是去年已审结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因被告拒不给付小孩抚养费,而向法庭求助。
2013年,多宝镇居民江某与高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孩子随母亲江某生活,高某按月给付抚养费。但自2017年起,高某便不再给付抚养费。江某几经讨要未果,于2019年9月诉至天门法院,由多宝法庭审理,在庭长廖志方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给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并对后期抚养费进行了约定。 

谁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高某仍不给付抚养费。眼看小孩即将参加高考,疫情期间江某又一时无工可做,母女二人生活陷入困境,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案件虽已顺利审结,但高某却并不履行承诺,以致“事不能了”,这是廖志方意料之外的。一想起疫情之下江某母女二人的生活窘况,廖志方便平添了几分责任感,他没有按常规建议江某申请强制执行,而是主动当起了“执行法官”,尝试着走一走“捷径”——劝说高某履行承诺

廖志方委托王统与高某电话联系,得知其正在北京打工,之所以不给付抚养费,一是江某不让高某及其父母探视小孩,二是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

了解情况后,廖志方和王统分别向双方做工作。廖志方批评了江某阻止高某及其父母探视小孩的行为,向其释明探视权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孩子处在青春期尤其不能缺少父母双方的关爱。渐渐地,江某接受了廖志方的劝导,表示不再阻止探视小孩。

打铁需趁热,王统立即电话联系高某,告知江某态度已转变,劝告其必须尽快履行义务,并释明如拒不履行将会面临的后果。高某表示将马上筹款,由其父母转交。

几日后,高某父母来到多宝法庭给付了小孩成年前所有抚养费,江某到场领取。就这样,一起追索抚养费纠纷在多宝法庭干警的热心帮助下圆满了结。
案件结案,不等于“案结事了”,多宝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办案中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多宝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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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大人之间的事,给负抚养费是做父母应尽的职责、对孩子负责任的态度,这是两码事,要理性对待。
2020-05-19
:两码事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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