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天门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09-2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3万   回复 2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月24日,省纪委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其中天门一起案例,为严防节日“四风”问题敲响警钟。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业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2017年、2018年,原省环保厅对天门市考核不合格断面相关区域新增水污染排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原天门市环保局既未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也未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还擅自取消、缩小环保厅下达的限批范围,导致2017年该市限批要求未执行,2018年限批要求打折扣。期间,该局还违规审批涉水环评项目。胡业学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四风”一刻不能放松。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来源湖北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PbJzloAvbEQNo0xWzPcR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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