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普法课堂,天门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

2021-06-3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8048   回复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6月23日上午,天门法院在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邱某涉嫌网络诈骗一案时,邀请卢市镇二十余名村镇干部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3月8日至4月2日,被告人邱某冒充名为“董某婷”的年轻女性,在交友软件“探探”上,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并互加QQ好友聊天。邱某先后以双方线下见面需要路费、被派出所抓获需要交保释金及罚款、办理银行贷款需要保证金等名义,向李某骗取人民币共计995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邱某当庭认罪认罚。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邱某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9950元。
庭审前后,法官干警向旁听人员一一发放“反电诈”宣传单,并结合典型电信诈骗案例进行法治宣讲。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让他们提高了识骗防骗能力,也便于他们今后在村镇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日常防范意识,避免落入电信诈骗陷阱。

来源:天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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