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所有村(居)民委员会 7月底前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2022-05-2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6126   回复 1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全面推进在乡镇(街道)指导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高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体系。今年7月底前,全省所有村(居)民委员会完成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任务。
《通知》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记者李光正、通讯员鞠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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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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