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逮捕拒不执行案件者刘某(女)

2023-04-07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4万   回复 1
近日,天门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远赴厦门,协同公安机关将天门法院决定逮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被告人刘某押解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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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看到刘某的网上追逃信息后,锁定刘某位置,将其进行控制,并于3月29日下午通知天门市相关职能部门,天门法院紧急成立工作专班,选派法警许蓉、张智勤赴厦门开展押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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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蓉、张智于30日一早出发,驱车14小时后到达厦门,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押解刘某返程,又历经13小时的长途跋涉后安全返回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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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押解任务历时3天、行程4000里,时间长、路途远、难度大,天门法院司法警察按照日常训练中一以贯之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责任心和警惕性,严格要求、服从命令、协同作战、认真负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完成任务,展现出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敢于吃苦的精神风貌,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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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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