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 关于物业服务纠纷的常见问答
物业服务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品质。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及维权意识的提高,物业服务单位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也屡屡发生。有效防范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是助力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工作。
关于物业服务纠纷的常见问答
01 小区顶层露台漏水造成楼下业主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人是否承担责任?
需要看露台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露台是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不能一概而论。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如果规划上并不专属于特定房屋,建设单位销售时亦未列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则物业服务人负有法定的维护义务,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有过失的,需对业主有证据证明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
02 业主能否以房屋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已经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某物业公司已经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的情况下,其有权收取物业费。开发商交付的涉案房屋不合格、未完成房屋验收交接等问题,均属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如业主认为案涉物业服务费用应当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其可另行向房地产公司主张,不能成为其拒绝向某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的理由。业主应当正确选择维权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向行政机关举报、诉讼等途径解决。以房屋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03 有业主私搭乱建,物业公司能起诉吗?
业主私搭乱建,不但侵蚀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小区整体形象,往往也会侵犯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损害邻里关系,且私搭乱建往往存在阻碍消防通道、危害公共安全等潜在危险,严重者极有可能威胁邻里居民和违建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公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严禁私搭乱建,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4 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调整物业服务价格吗?
物业费的调整事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决定调整服务价格,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来源:天门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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