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夜间法庭,现在开庭!

2024-07-23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8万   回复 1
编者按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第一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化解在基层,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持续报道各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务实做法、典型案例。
法官,我同意调解。但是我人在广州,不能请假,白天上班不方便用手机,只有晚上9点下班后才有时间。
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大家生活都不容易,那我们等你下班,晚上9点开始调解,请准时参加。
好的,感谢您的体谅!
近日,天门法院多宝法庭开启“夜间法庭”便民服务,结合“线上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一起双方当事人“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件。
于女士与王先生2018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分居生活至今已满三年。2024年6月,于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天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敖于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二人均有调解意向,但因王先生在广州务工,无法及时赶回,并且白天上班,只有晚上有空进行调解。为减轻当时人诉累,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在与于女士商量后,敖于法官决定等王先生下班后开始“线上”调解。
晚上9时,双方当事人在干警的指导下准时出现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过程中,敖于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针对小孩抚养权等争议焦点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地释法说理。经过近1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小孩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字确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中午视频调解”“夜间庭审”“夜间执行”“假日普法”……“不按时”下班、利用休息时间开展便民服务,已是法院干警的工作常态。天门法院致力于人性化、多途径做好诉讼服务工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打破时间、空间距离阻碍,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天门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和“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创新为民举措,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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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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