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欧洲社会

昨天 14:50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1813   回复 0
 由于地理状态的不同,使得相隔辽远的东西方,最终发展出不同的文明,这种不同体现在人们对现实世界的反应,是感性还是理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人民的具体行动是受恐惧还是受理论支配:受恐惧支配者不会想太多,一切以力量为考量;受理论支配者则要考虑道德、信义、公正等因素。
显然,理性文明优于感性文明,即便许多时候人类的理性非常脆弱,甚至根本分不清个所以然,但理性就是理性,只要人类紧紧拥抱它,就终有拨云见日的一天。
所以现在,我来和大家谈一谈中世纪的欧洲,从而让大家明白,即便在那个非常蒙昧的年代,欧洲人也是有自己的一套理论的。
首先:神权法。
这套法源于《圣经》,大意是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神安排的,但它也告诉人们,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姐妹,要相亲相爱。
第二:宗法制度。
意思是,国王的权力来自于祖先,他就是躺在地上,这个权力别人也篡不走。
这有其积极意义,很好地维护了国家的稳定。
第三:契约与信义。
大意是说,一个人说话要算数,责任要分清。
这个制度非常好,几乎可以说是欧洲社会文明的基石。
第四:长子继存制及先立业后成家。
这个制度可以说是一部贵族子弟的血泪史,因为作为农民,那怕他当牛作马、吃不饱穿不暖,但老婆孩子热炕头,总可以为家族延续血脉,贵族子弟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他们既不能经商,又不能种地,除了继存家业,很少有其它出路。然而,家业只能被长子继存,那老二老三怎么办?摆在他们面前的路有两条,一条是做骑士,去打仗,建功立业了再成家;一条是做修士,一辈子吃穿不愁,但不能拥有私产和家庭。这糟透了!因为,中世纪的医疗条件非常差,一个人一天到晚打打杀杀,很难有个好下场,即便侥幸取得成功,也意味着另一个人的不幸,因为欧洲的土地就那么多,给了张三就不能给李四。做教士相当于做文人,可作为一个正常人,平白无故地被剥夺了性权力,又怎么让人受得了?而,贵族家的老二老三成不了家,意味着贵族家的小姐都愁嫁,那嫁不出去怎么办?也只能出家,做修女。大家想想看,这是一幅多么令人痛心的画卷哪,里面的角色却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这直接导致了欧洲贵族性的混乱,大量无法成家的男女只能到情夫和情妇那里寻找安慰。
其进步意义在于,使欧洲的贵族阶层不至过分膨胀,从而加重农民负担。
第五:血统观念及一夫一妻。
这似乎是个坏现象,因为它带有强烈的歧视色彩,还导致近亲结婚。但没关系,近亲结婚虽然不利于后代健康,却容易产生天才,何况,大量新生儿的夭折也减少了社会人口,从而让活下来的人拥有更多资源——特别是古代资源匮乏。而且,它还有效保护了普通人家的家族延续,因为,你瞧不起农民家的女儿,自然有瞧得起她的人!你娶不了农民家的女儿,自然有娶得了她的人!不像我们东方,贫穷人家的孩子基本上无法婚配。
第六:贵族打仗。
这在东方人看来不可思议,因为古代打仗就是个死,而且就算不死,弄个残废也够人受的,但欧洲人想法不同,他们认为打仗是件很荣耀的事,一般人还真轮不上。
这个制度我是衷心赞成,因为归根到底享用国家的是贵族。
第七:尊重女性和弱者。
这只能是相对!正如同我们打开历史,会发现,我们的史书所推崇的,都是些‘窃国者为诸侯’的强者,还给他们一大堆尊号。欧洲不同,首先他们那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群人,即便有也不会对他们很尊敬,如给他们起外号:秃头查理、疯女胡安娜、杀妻者享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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