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奖励
为鼓励和引导市民采用节地生态安葬,近日,市民政局出台《天门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新风,每例奖补1000元。
节地生态安葬是以不占或少占地的方式,让生命“终归”自然。《办法》指出,天门市户籍居民死亡火化后,对自愿在城乡公益性生态公墓采取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对象,一次性给予丧户1000元奖励补贴。
据悉,申请人(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在逝者骨灰安葬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天门市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即可申请。经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后,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经办人)的银行卡。
节地生态安葬是以不占或少占地的方式,让生命“终归”自然。《办法》指出,天门市户籍居民死亡火化后,对自愿在城乡公益性生态公墓采取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对象,一次性给予丧户1000元奖励补贴。
据悉,申请人(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在逝者骨灰安葬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天门市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即可申请。经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后,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经办人)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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