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70余万元,天门一村干部法庭上认罪忏悔

08-02 10:36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5497   回复 5
“我此刻怀着无尽的悔恨和无地自容的羞愧,向法庭、向党组织、向小板镇原金科村的父老乡亲们,作出最沉痛的忏悔……”7月31日,天门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天门市小板镇金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罗某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天门市委统战部、中国农业银行天门分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小板镇等100余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庭审。
该案由天门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统、万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身为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17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组织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表示了沉痛的忏悔,自愿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职务犯罪公开开庭审理,让旁听人员亲眼见证“身边人”沦为“案中人”的全过程,深受触动和警醒,真切认识到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法院通过公开庭审这一形式,以案释法、以审促廉,旨在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来自: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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