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长书记的一封信,帮帮我
尊敬的市长书记:
本人现居住竟陵办事处走马岭村小区,因当时小区建设之初,未成规划,属临时路边搭建,建房标准极低,且年久失修,平面漏水,墙壁裂缝,已属危房,现家中成员有年迈八旬父母,无生活来源,小孩未满五岁,妻子在一小学代课,收入微溥,本人属下岗职工,全家人生活艰难。
家中兄弟姐妹看到我们家庭困难,也看在父母与我一起生活的份上,经协商共同支持借给我们家庭建房资金。经人介绍与焦四英转让购买小区内空置台基,有村委会主任姜吕安开具的购台基款收据及办证费用收据共计:13600元,没想到村委干部极力阻挠,不让建房,经本人多方打听村里小区内卖出去台基太多,且多为白条,无法兑现。因此不让我开建,怕给村主任造成影响,引起民愤,无法收场。现台基下脚已近两年,多次找村主任解决,总是敷衍了事,不予理睬,给我家庭造成沉重打击。
2007年与村主任签订了一份渔塘承包合同,当时已在公证处公证,而村主任让徐元华一直经营至今,使合同一直无法执行,让我家庭背负沉重债务,受到借款人对我的指责,引起社会与家庭的不和谐,老婆经常提出离婚,年迈的父母也因此忧心忡忡,不能安度晚年。
近段时间本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多方寻求解决,分别找过市规划局、市信访局、市经管委、竟陵办事处、竟陵财管所、规划局领导比较重视,现场察看,认定为规划线内台基,可以建房,但村委一直刁难不许开建。
因向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申请,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特向市长信箱投诉求解决方案,希望尊敬的柯俊书记还有市长为我作主,救我全家于水深火热之中。
拜 谢!
投诉人:李其文
电话:15871866789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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