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有7台高速警用测速仪不合格

2016-05-1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9万   回复 7
  昨日,省质监局通报称,在对省内高速公路上的1533台雷达测速仪强制检定发现,一次性检定合格率为90%。会上还通报了武汉电子秤交易市场、加油站加油枪等与民生相关项目的抽检结果。  再查问题加油站又发现不合格加油枪  4月26日,本报曾报道市民“点单”请质监部门突击检查24家加油站,有4家加油站的5支加油枪不合格,误差超出国家规定的允许值(±0.30%)。  昨日,省质监局通报了后续结果,计量检定人员还检查了涉事4家加油站的其他57把加油枪,结果又发现2把加油枪不合格。  4家加油站中,汉南湘口和武汉明达威加油站超出允许值不多,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加油机使用频繁造成偏差,经调校后再次检定合格,已责成两家加油站加强加油机日常自校维护。对武汉三丰石油商贸公司和武汉大经纬经济发展公司偏差超出国家允许值3倍的加油站,待查清事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高速公路测速仪未经检定就“上岗”  超速开车当禁,但无端被测速仪判定超速,也让人很烦恼。省质监局公布年全省警用测速仪强制检定情况:全省在质监部门申报的一共有1533台测速仪,其中有7台不合格,已要求停用,维修或换新后再经检定方可使用。http://www.jznews.com.cn/pic/0/12/74/64/12746452_549986.jpg
  这7台分布在二广高速、荆州市、嘉鱼县、通城县和通山县。不合格主要原因在功能方面,比如抓拍不了图片、无法上网或开不了机等。司机朋友若有这7个测速点的超速罚单,可申请复议。  “这1533台并未涵盖全省所有警用测速仪。”省质监局计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量法》,所有计量器具需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而且每年还会定期检定一次。对于警用测速仪,也曾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但目前全省申报的只有1533台,已在该局网站全部对外公布,大家可一并监督。依照相关法规,使用未经质监部门检定的测速仪测试,属无证上岗,开具相关超速罚单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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