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征文大赛变成鸡肋

2014-06-21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7875   回复 2


《文学报》9月5日发表批评:莫让征文大赛变成鸡肋

莫让征文大赛变成鸡肋 作者:李长空

征文大赛自古有之。书坊征集文稿之举,最迟在南宋即已出现。其时,京城临安的陈解元书籍铺连续汇编了《江湖集》、《江湖前集》、《江湖后集》、《江湖续集》等时人选集。元明清以降,书坊征集编刻诗文稿更为频繁,举凡试卷、诗文、信札、公文乃至见闻传说等,凡适合编集出版的,或有利可图的,俱在征集之列。元代李氏建安书堂征书启事云:“本堂今求名公诗篇,随得随刊,难以人品齿爵为序,四方吟坛文友幸勿责其错综之编;倘有佳章,毋惜附示,庶无沧海遗珠之叹云。”明天启年间,苏州酉酉堂书坊刊印了《明文奇赏》一书,该书卷端印有一则“征启”,系为该书续集的编印征稿:“愿与征者,或封寄,或面授,须至苏州阊门,问的书坊酉酉堂陈龙山,当面交付。”崇祯年间,杭州陆云龙峥霄馆书坊刊行了《皇明十六名家小品》,书中所刊征稿启事共开列了七个选题,均详列征集内容,并指明了征稿交付地点。清代把征文运用最为得心应手的当推著名戏曲理论家兼书坊主李渔。其书坊以征稿为主要手段,推出了《资治新书》、《尺牍》、《四六》、《芥子园画传》等系列连续出版物,大获成功。至于诗词比赛,亦屡见之。在《红楼梦》中,就多处写到群芳开展诗社活动,如海棠诗会、菊花诗会、桃花柳絮诗会等,其中以描写林黛玉和薛宝钗“双峰并峙,二水分流”的场面最为浓墨重彩而又生动传神。改革开放后,随着收音机、电视机的普及和网络的兴起,征文大赛启事不仅见刊于报刋杂志,还发展到了广播、电视和网络,各种征文大赛活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式样也越来越多。在写作本文时,笔者百度“征文大赛”,竟然找到约1340万个相关条目,可见时兴之一斑。一、当前征文大赛活动存在的问题当代征文大赛最初以广告语形式为主,后来发展到用小说、诗歌和散文的文学形式,再后来发展到公开征集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主题辞赋,其目的很清楚,就是主办方要为自己打造品牌。举办征文大赛活动和主办单位宣传自身无可厚非,如果操作得当,其效果与影响比单一的打广告要实惠得多,还能带动当代文学的繁荣,实现双赢。然而,观察近年来举办的各种征文大赛,除了个别受到人们好评外,大都乏善可陈。主要表现如下:1、借文学形式来挂羊头卖狗肉以牟利。文学是清苦的事业,极大多数文人也生活清贫。然而近年来一些所谓的文化单位却常常借助举办征文大赛活动之名,把创收目标锁定应征作者——或以举行《某某颁奖大会暨名家讲座》为名,邀请所有应征者(只要寄稿就能接到《获奖喜报》)花费巨额会务费出席大会,变相买卖获奖名誉。即使因故不能与会者,只要按其要求缴纳所需费用,也可享受与会代表同等待遇,获得奖杯、奖证、获奖作品集等全套获奖资料;或以“预订某某本发表有自己作品的样书样刊”来作为应征者发稿或入选的交换条件,并邀请入选者自费参与“诗人之旅”、“书刊首发式”;或在征文中公开赤裸裸地让应征者每人交纳50至100元不等的评审费用;个别征文大赛的举办方和承办方的某些人,为了自身得到实惠,还串通变着花样把等级大奖或挂在各自亲友及莫须有者名下,或送人情以求投桃报李。在某次征文大赛中,当一等奖获得者的作品水平不如鼓励奖作品而闹出了大笑话后,开始出现有“获奖名次”无结集成果的征文大赛,并屡见不鲜,成为当今文坛之奇观。在此利益链上,也常见各级不良法人文艺社团的推波助澜,如“中国某某学会”,因其四处挂名主办牟利征文大赛,而被各新闻媒体点明报道批评,至今不知悔改;也不乏走火入魔的应征者,据媒体报道,广东一教师17年间倾尽家财买得200多个“荣誉证书”。2、借文学形式来造声势赚眼球。如今发布征文大赛启事基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也很少有媒体去验证其发布内容是否属实,主办者只需向发布媒体支付相应广告费用就成了;如果在网络上发布就更容易,只需注册一个ID就OK了。而征文大赛启事发布后的宣传效应是有目共睹的,有人尝到了甜头,就有更多人效仿,不仅征文大赛的花样不断翻新﹑范围不断扩大、时间跨度越来越长,而且奖金的攀比程度不断提高﹑广告内容也越来越精彩。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应征稿件如雪花般到来,挤爆征文大赛收稿邮箱。到了截稿之日,还可以“为了给更多作者参与的机会”或者“应广大作者呼声”等理由,把截稿日期进一步延长,不造足声势赚足眼球势不罢休。活动结束前,找几个所谓的文学名家在酒桌上一坐,就算是评过奖了,然后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布一个特等奖及一等奖空缺的虎头蛇尾的获奖名单,以达到“善始善终”。3、借文学形式来骗稿子做广告。文学作品是易于流传的传播载体,优美的文学作品可以起到“形象名片”的特殊宣传效果,铸就魅力品牌,支撑并推动主办方战略发展。于是,一些无良的主办方借助征文大赛活动,玩起了骗稿子兼做广告的把戏。因为存心不兑现奖励,为了诱惑力十足,他们在设奖时便狮子大开口,动不动就开出二万元、五万元、十万元、几十万元的等级奖。一些作者看到诱人的馅饼后纷纷响应,呕心沥血撰稿去应征。当承诺的征文大赛揭晓日期到来时,主办方和承办方或者偃旗息鼓悄声匿迹,或者相互踢皮球,让广大作者连呼上当;或者虎头蛇尾地发布一个子虚乌有的获奖名单应付交差,反正不结集出版征文大赛成果(等到尘埃落定后,他们才把征集来的优秀作品用于内部品牌文化宣传),参赛者即使有所怀疑获奖名单的真伪,也没有把柄,要么只能怪自己的写作功力还不到火候,要么只能怨自己的运气不够好,所谓见仁见智,自己的作品没有遇到赏识它的伯乐。于是不了了之。二、不良征文大赛活动所产生的后果俗话说:无信不立。纸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作者被钓上当,一旦得知真相,亦会用自己的笔对征文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做有力的抨击。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负面效应影响将更深远,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并且,将严重破坏未来征文大赛的生态环境,令应征者连呼上当的“鸡肋”,是再难吸引作者的。三、对今后征文大赛活动的建议为了奠定单位文化根基,树立单位美好形象,打造单位精神文化,提高单位知名度,弘扬社会正能量,有关单位出资搞征文大赛活动可以理解,也是出于好心。但若不想把好心办成坏事情,还需注意以下四点: 1、慎重甄选委托承办单位,签订宣传、征集、评审、善后完整合约,注明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不要费心出钱出力了,还被委托承办单位弄得十分被动,甚至对己身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2、全程跟进征文大赛。既要做好应征稿件的自身备份工作,又要做好委托承办单位的工作对接和工作监管,避免因对方工作疏忽或管理纰漏,导致应征稿件丢失及相关费用被人不择手段想办法盗走; 3、主办方、承办方一定要言行一致,善始善终。征文结束后要尽早评奖,并且要严格评奖程序,把好评奖过程关,杜绝以权谋私和送人情奖,尽量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尽量不要空缺各等级奖和减少获奖面,以真正做到征文评奖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诚信于人,从而赢得作者尊重和尊敬; 4、做好善后工作。评奖结束后,要及时在报刊及网络上刋登评奖结果,结集出版获奖作品集,向所有获奖者及时汇寄奖金及样书,尽量给每个参赛者发一个短信或者邮寄一份纪念品(如能把结集出版的获奖作品集当作“礼品”寄送所有参赛者就更佳,不仅能反映出征文实事求是的真实性,而且又做了一次正面的宣传广告),以达到广而告之、提升单位美誉度之目的。 同时,作者应征前也应三思,要看清楚征文单位是否正规?联系方式除邮箱外,是否还有对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必要时还应百度一下相关单位的过往诚信记录,不可盲然投稿以便追悔莫及。为防止征文被侵占,作者在参加征文时,最好在邮箱保存一份原始投稿记录,并把作品上传到自己的博客或者文学网站上,然后用QQ截图留存作证据,相信在关键时刻是会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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